❶ 防範證券經紀業務合規風險的主要措施包括( )。
【答案】A、B、C
【答案解析】防範證券經紀業務合規風險的主要措施包括:(1)證券公司要加強合規文化建設,從高級管理人員到普通員工都要增強法治觀念和合規意識;(2)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經紀業務內部控制的要求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和制度;(3)加強對經紀業務主要環節和風險點的控制;(4)強化崗位制約和監督,對經紀業務主要部門和崗位實行相互分離的管理制度。D選項屬於防範證券經紀業務管理風險的主要措施。
❷ 證券交易風險的制度防範包括哪幾個方面
1.法律風險:證券公司在自營或經紀業務中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而導致損失;
2.市場風險:由於影響證券市場諸多因素發生不可預見變化而導致市場波動,可能給證券公司造成損失。證券市場高風險主要指市場風險,因此證券交易的基本風險是:市場風險。
3.技術風險:證券公司的電子信息系統發生技術故障,從而導致證券公司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活動所帶來的損失。
4.經營風險:證券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由於經營水平的差異,可能導致對市場變化把握不準、決策或操作失誤而造成經營上的損失。
5.管理風險:證券公司由於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而導致業務經營損失。
近期央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其中第18條規定,金融機構對資管產品應當實行凈值化管理,經認定存在剛性兌付的行為,將予以處罰。
啥意思?意思就是告訴你以後銀行買理財,也不承諾保本啦。
事實上,發達國家中老百姓都選擇把錢交給財富管理機構,自己並不直接參與資本市場。但是我們國家很有趣,老百姓都不信任任何專業的投資人員,於是不管自己懂不懂,都要跑到金融市場里各種玩兒一圈,最後的結果大家也都可以看到。
時代的變革已經來到,投資專業化也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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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證券融資的風險與防範
1.證券融資是一種直接融資證券融資使資金赤字單位和盈餘單位直接接觸,形成直接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沒有另外的權利義務主體介入其中。
證券融資業務提供了新的證券投資模式,增強了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而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證券市場風險,投資者應該注意以下幾方面的風險:
1. 杠桿交易風險
融資融券業務具有杠桿效應,在放大投資收益的同時也放大了投資風險。
2. 強制平倉風險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託買賣關系外,還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3.監管風險
監管部門和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都將對證券融資交易採取監管措施,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因此,投資者在進行證券融資交易前,要充分理解自身權利和義務,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並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做好風險防範。
一是要做好承受風險的心理准備,投資者要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參與。二是要注重流動性管理。
總之,投資者應高度重視證券融資業務的「雙刃劍」效應,學習證券業務的規則,熟悉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增強對證券融資交易風險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運用好這項業務,使其產生正面價值。
❺ 金融風險的防範原則
1什麼是金融風險防範編輯
在金融市場中,金融風險防範是指金融市場主體在對相關分析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方法合規性地防範風險發生或規避風險以實現預期目標的行為。[1]
2金融風險防範的含義編輯
金融風險防範包括四層含義:
第一,金融風險防範是針對一定主體而言的。不同主體在金融市場中的活動方式和活動目的是不同的,其面臨的風險態勢和風險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防範的風險以及防範風險的措施也是不同的。
第二,防範風險的前提,是對風險有充分的分析和認識,即防範風險是一種自覺性行為。
第三,防範風險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選擇不合規的措施和行為。
第四,防範風險的目的在於實現預期的目標,因此金融風險防範的程度可用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來衡量。
3金融風險防範的特點編輯
(一)制度性
金融風險防範首先必須立足於完善法規,加強監管。我國金融機構的外部環境不完善,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而金融理財業務又處於快速發展時期,本身具有批量大、門檻低、業務范圍廣的特點,因而具有較大的風險卻常常被忽略。因此必須制定一套有效的控制風險的體系、制度和管理辦法。簡言之,就是要在規范的管理下促進理財業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切實使理財業務既成為金融理財機構提升綜合競爭力和經營效益的重要工具,也要成為貫徹科學發展觀,創建良好金融環境的有效手段。例如銀監會頒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從法律層面上加強對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的要求,並通過「業務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三項制度進行具體安排,充分體現了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的制度特點。
(二)系統性
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必須具備系統性。首先,理財業務風險應當納入金融機構的整體風險管理體系,形成風險管理部門、個人金融部門和理財中心各有側重、分工明確、相互支撐的風險管理架構。建立理財業務風險評估、監測和控制體系,做到對理財業務事前、事中、事後風險的全面控制。其次,加強業務管理,制定一系列理財業務的管理規定和崗位合規手冊,規范理財業務服務方式和內容,依法經營,切實保護金融機構及客戶的合法權益。此外,建立科學的產品研發、定價和監控機制。在產品研發的同時建立產品線內控制度,研究新產品潛在的風險和必要的風險管理措施,實施跟蹤和定期評估的制度。
(三)金融風險防範與發展創新並存
由於我國金融理財業務處於起步階段,規范管理十分重要,但是金融風險防範必須與發展、創新並重。在國外,金融機構十分重視風險和收益的匹配原則,但是我國金融機構往往錯誤地將風險管理擺在業務發展的對立面上,不能正確地看待和評價風險。我們應當通過發展和創新來加強金融理財的風險管理,同時良好的風險管理手段能更好地促進金融理財業務的發展和創新。
❻ 什麼是證券投資的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要求詳盡解釋!
系統風險是指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和變化,導致投資者風險增大,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
非系統風險是與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等相關金融投機市場波動無關的風險。
簡單來說,系統風險就是指整個市場的風險,通常表現為國家、地區性戰爭或騷亂,全球性或區域性的石油恐慌,國民經濟嚴重衰退或不景氣,國家出台不利於公司的宏觀經濟調控的法律法規,中央銀行調整利率等。這些因素單個或綜合發生,導致所有證券商品價格都發生動盪,它斷裂層大,涉及面廣。
非系統風險就是指個股的風險,這種風險產生於某一證券或某一行業的獨特事件,如破產、違約等,與整個證券市場不發生系統性的聯系,這是總的投資風險中除了系統風險外的偶發性風險,或稱殘余風險。
(6)證券公司理財業務風險防範擴展閱讀:
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的區別:
1、二者的類別不相同
系統風險就是指整個市場的風險。
非系統風險就是指個股的風險,是企業的特有風險。
2、二者是否可以規避
系統風險是不可規避的。
非系統風險可以通過投資組合進行規避。
3、二者對應的股票數量不相同
系統性的風險是指對絕大多數股票都有影響的風險。
非系統性風險是指只對少部分股票,甚至只是幾個或一個股票有影響的風險。
❼ 證券經紀業務和證券自營業務分別有哪些風險管理規范和業務管理原則
證券經紀業務
一、證券經紀業務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和要求(略)
二、證券經紀業務的規范管理
(一)前、後台分離和崗位分離
(二)重要崗位專人負責,嚴格操作許可權管理
(三)營業部工作人員不得私下接受代理客戶辦理相關業務
(四)向客戶進行講解
(五)營業部應按規定的經紀業務操作流程為客戶辦理相關業務
(六)營業部應按要求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及業務檔案(至少保管20年)
(七) 營業部應按要求做好投資額和教育和咨詢服務
(八)證券公司總部應加強對營業部業務運作的集中統一管理
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經營機構證券自營業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證券經營機構證券自營業務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應當遵守本辦法以及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和清算機構的業務規則。
第三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負責本辦法的監督執行。
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對作為其會員的證券經營機構的證券自營業務活動進行監管。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證券經營機構,是指依法設立並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
本辦法所稱證券專營機構,指前款所稱證券公司;證券兼營機構指前款所稱信託投資公司。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經營機構為本機構買賣上市證券以及證監會認定的其他證券的行為。
前款所稱上市證券,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下列證券:
(一)人民幣普通股;
(二)基金券;
(三)認股權證;
(四)國債;
(五)公司或企業債券;
前款所稱人民幣普通股、基金券、認股權證以及證監會認定的其他證券統稱為權益類證券。
第二章 自營資格
第六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應當取得證監會認定的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並領取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自營業務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未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經營機構不得從事本辦法第五條所稱證券自營業務以外的證券自營業務。
第七條 證券經營機構申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凈資產,證券兼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證券營運資金。
(二)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資本,證券兼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證券營運資金。
本辦法所稱凈資本的計算公式為:
本辦法所稱凈證券營運資金是指證券兼營機構專門用於證券業務的具有高流動性的資金。
(三)三分之二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獲得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在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高級管理人員具備必要的證券、金融、法律等有關知識,近二年內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具有二年以上證券業務或三年以上金融業務工作經歷;
2、主要業務人員熟悉有關的業務規則及業務操作程序,近二年內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具有二年以上證券業務或三年以上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
(四)證券經營機構在近一年內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在近二年內未受到本辦法規定的取消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處罰。
(五)證券經營機構成立並且正式開業已超過半年;證券兼營機構的證券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經營、分帳管理。
(六)設有證券自營業務專用的電腦申報終端和其他必要的設施。
(七)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符合第七條所列各項條件的證券經營機構申請取得從事證券自營業務資格須向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證監會統一印製的《經營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申請表》;
(二)機構批設機關頒發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副本一)》;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四)由機構批設機關核準的公司章程;
(五)證券自營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情況說明;
(六)由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末凈資產或證券營運資金驗資證明;
(七)由具備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財務狀況變動表;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主要業務人員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或簡歷、專業證書等;
(九)上一年度經營證券業務情況說明。正式開業未超過一年的證券經營機構,應報送從開業時起到上一年度末的經營證券業務情況說明;
(十)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關聯資料:行業規范共1部
第九條 證監會自收到完整申請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證監會頒發資格證書;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頒發資格證書,且半年內不受理其重新申請。
第十條 資格證書自證監會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一年後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 已取得資格證書的證券經營機構如需要保持其證券自營業務資格,應在資格證書失效前的三個月內,向證監會提出申請並報送第八條第(七)、(八)、(九)項和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經證監會審核通過後換發資格證書。
關聯資料:行業規范共1部
第三章 禁止行為
第十二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不得從事有關禁止證券欺詐行為的法規規定的內幕交易。
第十三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不得從事下列操縱市場的行為:
(一)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約定與其它證券投資者在某一時間內共同買進或賣出某一種或幾種證券。
(二)以自己的不同帳戶或與其他證券投資者串通在相同時間內進行價格和數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
(三)在一段時間內頻繁並且大量地連續買賣某種或某類證券並導致市場價格異常變動。
(四)有關禁止證券欺詐行為的法規規定的其他操縱市場行為。
第十四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自營業務與代理業務混合操作;
(二)以自營帳戶為他人或以他人名義為自己買賣證券;
(三)委託其他證券經營機構代為買賣證券;
(四)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違反自營業務管理規定的行為。
關聯資料:部委規章共53部
第十五條 上市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持有證券經營機構10%以上的股份時,該證券經營機構不得自營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款所稱關聯公司,由證監會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認定。
第十六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應將買進或賣出的證券逐筆交由證券交易所指定的登記清算機構辦理交割,不得以當日賣出或買進的同種證券抵充。
第十七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應當建立和完善內部監控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始終保持遵規守法意識,防範和制止公司內部各種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欺詐客戶行為的發生。
第四章 風險控制
第十八條 證券專營機構負債總額與凈資產之比不得超過10:1,證券兼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發生的負債總額與證券營運資金之比不得超過10:1。
第十九條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其流動性資產占凈資產或證券營運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50%。
❽ 個人證券理財產品的風險有哪些
一般來說,投資者進入市場,可能會遇到以下幾類風險: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交易過程風險。
證券市場系統風險又稱市場風險,是指由於某種因素的影響和變化導致股市上所有股票價格的下跌,從而給股票持有人帶來損失的可能性。
證券市場是商品經濟、信用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是市場經濟中的一種高級組織形態。其所以說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是因為證券價格具有很大的波動性、不確定性,這是由證券的本質及證券市場運作的復雜性所決定的。
①證券的本質決定了證券價格的不確定性。從本質上說,證券是一種價值符號,其價格是市場對資本未來預期收益的貨幣折現,其預期收益受利率、匯率、通貨膨脹率、所屬行業前景、經營者能力、個人及社會心理等多種因素影響,難以准確估計,表現在價格上具有較強的不確定性,證券的這一本質屬性,決定了以它為交易對象的證券市場從一形成起就具有高風險性。
②證券市場運作的復雜性導致了證券價格的波動性。證券市場的運作過程,實際上是市場供給與需求之間由不平衡到平衡、由平衡到不平衡的循環往復過程,但與其他商品市場不同的是,證券市場的供需主體及決定供需變化的因素與機制更加復雜。從市場參與者來看,從政府到企業、從機構到個人,形形色色,非常廣泛,他們在市場中的地位、對市場的熟悉程度、對市場的要求千差萬別。從市場構成來看,包括發行主體、交易主體、中介機構等等,代表著不同的利益群體,內部運作機制各不相同。從交易工具來看,有債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商品等,各類工具在性質、交易方式、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既自成體系又彼此聯系。在這一環境中,證券市場的價格表現得更加難以捉摸,不斷波動甚至暴起暴落。
③投機行為加劇了證券市場的不穩定性。在證券市場的運作過程中,投資與投機行為是相互伴生的。投機資本追逐利潤的行為,加劇了市場價格波動。當投機行為超過正常界限,變成過度投機,則市場風險突現。例如,20年代末美國股市出現投資大眾化浪潮,投資者最少只需交10%保證金即可購買股票,信用交易條件之寬、規模之大空前絕後。股價逐日飈升,市場投機氣氛熾熱,道·瓊斯指數從1926年的120點飛速達到1929年的最高點386點。最終,瘋狂的投機導致更大幅度的災難性暴跌,到1932年,道·瓊斯指數下降85%。
④證券市場風險控制難度較大。客觀上,證券市場涉及面廣、敏感度高,社會、文化生活中的許多變化都會對市場風險的積聚產生影響,任何重大政治、經濟事件都可能觸發危機,對市場中的所有風險因素難以全面把握、控制。主觀上,受監管能力及自律程度的局限,各類甘冒風險博取盈利的不規范、不自律行為難以杜絕,而對違規行為的發現、糾正則需有一段過程。諸如英國巴林銀行因一個交易員大量進行日經指數期貨投機而倒閉,香港百富勤公司因大量持有印尼債券而陷於財務困境最終清盤等事例,都說明證券市場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在。
⑤證券市場風險對社會、經濟的沖擊力、破壞力較大。證券市場是經濟、社會的焦點,證券市場風險是各種經濟矛盾、問題的集中體現。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資本可以在全世界流動,證券市場已從局部、區域性市場發展成全國性乃至國際性市場。國際政治、經濟的風雲變幻更可以通過證券市場這個鏈條在全球范圍內迅速傳播、擴大。
同成熟市場相比,我國證券市場起步晚,還處於初級階段。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市場參與者素質有待提高,投資者風險意識相對薄弱,監管手段有待完善,管理市場的經驗還不成熟,市場所隱含的風險更大,所以,我們要充分認識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的必要性,把風險防範與控制當作市場建設過程中長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❾ 如何有效防範證券公司合規風險
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證券從業考試的課本,那上面講的很詳細。《證券市場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