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我借貸200多萬投資失敗,目前無力償還,算不算刑事案件,需要坐牢么
看情況,還要看你跟誰借,如果是銀行就麻煩。
⑵ 如果我借錢給別人,在借條上寫了句投資分紅,如果他虧損是否就無法收回我的資金
寫了投資分紅,好像就不是借條了,變成了出資證明,出資的資金就不像借條那樣有保障了,如果萬一虧損,你的資金要按虧損比例減少,有風險了,你可以重借條,放棄投資分紅,改寫成利息,你就穩坐釣魚台了
⑶ 向貸款理財公司辦理個人無抵押貸款做生意,現在虧了無力償還會有什麼後果律師或行內人士請進!急!
貸款不還的後果:
1. 貸款機構會依法向貸款人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2. 貸款人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如果貸款行不消除記錄,可能今後在所有的銀行都貸不到款了,徵信被列出黑名單,可能會限制出行,不讓坐飛機和出國,以後有可能連火車票都買不到。
3. 如果借款時有提供虛假資料或不實信息,貸款機構可能會告騙貸,如果騙貸屬實,有可能會因為詐騙罪獲刑。
《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⑷ 個人借貸投資理財虧損,還不上貸款如何處理
這個就沒有辦法了,借款投資,是風險很大的,一個是報警,看看能不能追回一部分資金,至於你貸款的錢你必須得還。
⑸ 借來的錢一直都在償還利息由於投資失敗而一時還不了本金這算是詐騙嗎
借來的錢一直都還利息,但是一時還不了本金,在這種情況下只算貸款逾期,你可以跟貸款銀行協商還款。
關於協商還款。
大多數的朋友在貸款逾期以後,都是不想放棄自己,通常會選擇協商分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從而達到避免催收,避免起訴的問題發生。
協商還款的作用,是有一個適用范圍的,這部分人都是想還錢,但是卻沒能力全額還款的人!如果單純的只是為了避免起訴和催收,那麼即便跟銀行協商下來了,最後依然沒能力去履行還款,所有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費,還是回歸到催收和訴訟的問題上面來。
那麼我們回歸到協商這個問題上,在想明白這一點以後我們還要去銀行協商嗎?有人可能會說,肯定要啊,但也有人會說有說沒錢還怎麼協商?下面給大家說一個案例,你就能明白過來了。
如果招行信用卡7萬多,但是自己是個月工資最高5000,日常每月收入3000的文員。在不斷的電話接聽時,我朋友就有提過協商還款的要求,還曾提出能每月3000的還款,催收也傳達了要求。
然而沒過多久因為狀態問題,受催收的影響,朋友被辭退了,因為沒有收入來源,一次次的交涉並沒有任何後續,後來就是交通的客服,中信的客服都進行主動式的致電協商問題,都被駁回了。
而這個案例讓我不由自主的開始在想一個問題。在我們完全喪失還款能力的前提下,我們有想過協商的最終目的嗎?為什麼要協商,協商的目的只是為了不被訴訟的發生?或者是不被催收?協商成功後,該怎麼履行自己的債務還款義務?假如無法履行還款義務,那麼將如何面對處理訴訟的問題?
這三個怎麼看都很矛盾的問題,反而是大多數借款人應該去思考的,因為這才是協商能帶給你的真正意義。如果你真的完全沒有了還款的能力,眼前的路,協商並不是最重要的事,受影響,很多人因此丟了工作,或者是長時間沒收入,眼前最重要的事是放在工作和增加收入上,或者提升自己的自身價值。
所以,如果真的一分錢都沒有,那麼重點應該在於投幾份簡歷,面試幾家公司,因為借款人必須要清楚自己手裡沒有錢,自己拿什麼去跟人家談呢?自己的誠意在哪裡?銀行的目的也是需要你還款,不要把銀行想成慈善機構,反復的失信於銀行,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影響。
而越是這種時候,自己更應該把重心放在工作上,和怎麼提升自己的個人賺錢能力,而不是每天滿腦子想著自己還有多久會被銀行起訴,催收什麼時候會上門,這樣並不能解決你眼前的困境,反而只會給自己增加煩惱。
自己的注意力就更應該全部都放在工作和提升自身能力上,而不是每天數著指頭想著自己還有多久就要被起訴了–這並不能解決困境,反而只會徒增煩惱。記得銀行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需要的是錢,而不是自己蒼白無力的解釋,努力工作賺錢,這才是解決欠款的最好辦法!
⑹ 您好: 從個人手裡借款用於對其他公司投資的問題
你的問題要分為幾個分別解決和會計處理。
1、從個人手裡借款2000W
借:銀行存款 等 2000W
貸:其他應付款—*** 2000W
2、然後打給B公司,作為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如果不作為投資而是借款,可以按你說的分錄做。
借:其他應收款-B公司
貸:銀行存款
3、此投資我公司不再參與分配任何利潤和分紅
「不參與分紅」直接寫在投資協議或公司章程中就可以了。公司法與合同法都允許按照約定(公司章程或協議)分配紅利和確定其他權利和義務。
不用那麼復雜,也沒有什麼風險。
至於如何記賬,還要看你們真實想法。
⑺ 我向朋友借錢用於投資生意,但是生意虧損嚴重,我又未按時分紅,彼此合同也沒有簽這樣購成炸騙罪嗎
你只是借錢,又不是入股,生意賠了不關朋友的事兒,你只要還息還本就行了。
⑻ 個人借款500萬借條上沒寫用途實際用於投資期貨,賠光了構成詐騙嗎
既然是個人借款,雖然你在借條上沒有寫明用途,只要你最後歸還了就不屬於詐騙。
⑼ 我借錢給一個朋友,他用於生意投資,由於數額較大,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難以判定成夫妻共同債務,該怎麼辦。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借款用於個人生意投資經營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既然房產證上寫明了兩個人的名字,那麼可以直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無論雙方是否離婚,都只能將共同財產中的一半用來償還借款人個人債務。
⑽ 借錢投資失敗,無力償還.會被認定非法融資嗎
你們在私下談談能給多少就要多少吧 人都進去了也算給他個教訓了 就不要在乎那點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