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互助保險平台目前在國內很火的,並不是哪些人說說就是什麼騙人的平台的,雖然保監會還未對網路互助保障平台做出明確的規定,但網路互助保險平台在國外已經流行很久了,也得到國家的認可,同時也要搞清楚網路互助保險平台和網路互助金融平台不一樣的,很多網路互助金融平台是用來騙錢的,而網路互助保險平台是來幫助廣大人民群眾解決重大疾病的。
而在網路互助保險平台中還有一些想突破網路互助平台存在的缺點現狀,舉個栗子:區塊鏈網路互助平台同心互助,是區塊鏈創業公司阿博茨金融科技公司推出的首個項目。阿博茨由原海豚瀏覽器創始人楊永智創立,目標是以網路互助為切入點,持續不斷的推動區塊鏈技術在中國的應用和發展。將開源代碼和實際應用結合,實現了區塊鏈技術與網路互助的深度匹配。同心互助在技術和產品上雙向創新。技術上,通過區塊鏈以及大數據技術,消除傳統網路互助模式的缺陷,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新型網路互助平台。
Ⅱ 互助保險需要保監會批准嗎
前些日子,我寫過一篇《相互保險和互助保險是什麼?》,對國家保監會發牌試點的3家相互保險公司,與類似水滴互助、壁虎互助之類的網路互助計劃平台公司的差異,做了一些對比。隨著近期互助類公司的大量涌現,多個傳統媒體都刊發了關注性文章,但遺憾的是,這些報道大多屬於門外看花,鮮有深入分析了解,甚至發明出「互助保險」這樣的概念。
其實在中國,「互助保障」根本不是新鮮事物。只是在今年5月份,年僅29歲的前美團外賣創始人沈鵬,創辦了「水滴互助」網路互助平台,不到一個月就獲得了包括高榕資本、IDG資本領投,騰訊、真格基金、新美大、點亮資本等跟投的5000萬元天使投資,估值高達3億元,引發了社會上的「互助計劃熱」,這才引起了公眾對互助保障的關注,也由此引起了互助計劃、互助保障、互助保險、互聯網保險、相互保險等一系列新名詞之間的概念混淆。
國內目前成立最早、會員最多的互助保障組織,其實是官方的:1993年,「中華全國總工會」經原勞動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冊登記創立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互助會在組織形態上是由各級工會組織和職工自願參加、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國性互助保障社團組織。該組織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法人、統一產品、統一管理、統收統支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7個派出機構,在各所在地工會設立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員會。
互助會的會員形式為繳納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參會費,參加大病、意外、婦女等不同的互助計劃,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難,可以獲得從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這與現在的網路互助模式:繳納9元錢入會,不幸發生時獲得30萬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不同點在於互助金來源:由於互助會的會員眾多,且成立時根本不存在互聯網這種管理模式,所以不可能把每個案例補償都進行會員分攤。互助會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費,差額部分是由工會費用或企業社保費用補足。並且,互助會的救助金額並不多,最高救濟為13萬元左右。
由互助會的監管方式可以看出,實際上互助計劃是被時任政府按照「社會保障」的一種手段來對待,由社會保障部委批准,而不是按照營利性的商業保險管理。
國家保監會對此的表態也是:「對於打著互助計劃的名義,而實際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也就是說,從保監會的態度看,純粹的社會互助保障服務,不管是線下的互助會組織,還是互聯網的網路互助平台,都不是保險業需要監管的范圍。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與「互聯網保險」之間的紅線?可以參考三條:
1、剛性兌付。保險業務有剛性兌付的屬性,投保人如果發生了觸發賠償的條件,保險公司就必須依法給予兌付。為了保障這一點,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而互助計劃、互助平台都是屬於民間行為,必然存在企業倒閉的可能性。
2、投資收益。保險業務屬於一種理財金融產品,投保人既可以把購買保險作為避險保障,也可以當作是理財投資。互助類服務則是非營利性,嚴禁出現分紅或者其他變相金融收益。
3、資金使用。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將保費收納之後,會用於各種投資經營行為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現在除了石油和黃金領域之外,保險資金已經全面開花在到處投資),以實現資產增值。互助類服務的資金屬於全體會員,只准專項使用於會員賠付,不得轉作他用。
互聯網創新需要有相應的制度土壤,現在互助平台如雨後春筍,難免泥沙俱下。不管是保監會還是人社部,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個機構,還是需要盡快開展市場調研,早日給互助監管確定個婆家,更有利於行業發展。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什麼是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他和平常的保險是一個意思嗎
這個項目是社保范疇內項目,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保障,你可理解為附加險。即擁有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才可以買「大病互助」。既然是社保范疇,所以它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所決定的。我以我所居住的成都市為例,予以說明。
它在成都的官方叫法是: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參保人員:參加統賬結合方式參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僱工、以統賬結合方式參加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個體參保人員。
繳費標准:
1、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
2、以住院統籌方式參加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按上年度成都市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1%為繳費費率,由個人按年度繳納;
3、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按上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1%為繳費率,由個人按年度繳納;
4、未參加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但在本辦法實施前已參加《成都市住院補充醫療保險辦法三》的人員,按上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1%為繳費率,由個人按年度繳納。
5、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退休手續後,才不用繼續繳納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如果你問的「平常的保險」是社保中的基本醫療保險,你可以理解為一個意思。因為前面說了,它其實是基本醫療保險的附加險,也是個政策性險種。
但若你說的「平常的保險」是商業保險,那就不是一個意思。
它的支付標準是:
1、 城鎮職工參保人員的支付標准為:〔一次性住院費用總額(除單價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醫用材料的個人首先自付費用)-全自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75%;
2、 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的支付標准為:〔一次性住院費用總額(除單價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醫用材料的個人首先自付費用)-全自費-按城鄉居民第三檔繳費計算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75%;
3、未參加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支付標准為:〔一次性住院費用總額(除單價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醫用材料的個人首先自付費用)-全自費-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計算的統籌基金支付額〕×75%。
4、使用植入人體材料和人體器官等特殊醫用材料單價在10000元及以上的,個人首先自付部分按50%納入支付。
5、最高支付限額是:一個自然年度內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資金為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累計不超過40萬元。
商業醫療保險則是針對上述「大病互助補充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的部分,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報銷。因此商業醫療保險又是在社保范疇的醫療保險體系基礎上的補充保障。
Ⅳ 網路互助保險屬於保險范疇嗎
網路互助保險不屬於保險范疇,互助保險並不是真正意義的保險產品,藉助互聯網平台可以有效地聚攏人氣,但是替代不了真正的保險產品。
現在網路上的大多數「互助計劃」只是簡單收取小額捐助費用,與保險產品存在本質差異,主要體現社會公益性質;部分機構、網站或個人將虛設的「互助計劃」包裝成相互保險在互聯網、微博、微信平台銷售,採用低門檻、先收費、無服務的形式,可能誘發詐騙行為,由於傳播速度較快,收費金額較小,容易給廣大保險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
並且還有部分機構、網站或個人將虛設的「互助計劃」包裝成相互保險,在互聯網、微博、微信平台銷售,採用低門檻、先收費、無服務的形式,可能誘發詐騙行為,由於傳播速度較快,收費金額較小,容易給廣大保險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消費者需防範非法集資風險。
Ⅳ 互助保險是什麼重大疾病互助保險又是什麼
根據保監會的定義,互助保險是有同質風險保障需求的個人或者群體通過訂立合同成為會員,並且繳納保費成立互助基金,由互助基金對合同約定的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或者在合同約定時間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活動。互助保險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人自願組織起來,是預交風險損失補償分攤金的一種保險形式。在國內比較少見,而相互保險公司將其任何分布式盈餘資金全部支付給投保人,再以10%比例的盈餘支付給股東換取他們的資金提供給支持業務。
而重大疾病互助保險招商信諾專家告訴大家就是在互助保險的基礎之上,以重大疾病為所需要面對的風險組織起來的互助保險。與社保和商業保險不同,但也能作為醫療保險的補充保險。
Ⅵ 職工互助保險有哪幾種呢謝謝親愛的們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簡介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簡稱「中互會」)成立於1993年,是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創辦,經國家勞動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團互助合作制保障機構,是國家財政和稅務部門認定的具有免稅資格的非盈利組織。該組織以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社會目標,以更好地維護職工群眾的基本經濟利益為宗旨,以在職工自籌資金、自願參加的基礎上,解決職工自身實際困難為主要任務,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與職工生、老、病、死、傷殘或發生意外災害、傷害等有關的互助保障業務,與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共同構成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職能
職工互助保障事業是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工會組織充分履行維護職能、服務大局、發揮工會自身優勢、以經濟手段維護職工利益的具體體現,是關心群眾生活、幫助困難職工排憂解難、促進送溫暖工程深入發展的有力措施,是工會組織實現維護廣大職工群眾權益的一條重要途徑,是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的創新和發展。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宗旨
以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社會目標,以更好地維護職工群眾的基本經濟利益為宗旨,以在職工自籌資金、自願參加的基礎上,解決職工自身實際困難為主要任務,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與職工生、老、病、死、傷殘或發生意外災害、傷害等有關的互助保障業務,與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共同構成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Ⅶ 網路互助保險平台跟商業保險有哪些區別
網路互助是互助保險在中國特殊的國情,和當前特殊的監管環境下的一個變體,是一個階段性的產物。雖然保監會在去年已經發布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各種規定基本是按照國外的相互保險模式來定的。但牌照遲遲沒有發。而國內的一些先行者又擔心錯過機會,所以經過改良,以網路互助的名義開始探索。除了沒有牌照,沒有注冊保險公司之外,他們的模式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面向大眾,而不是同類人群。這樣擴大了用戶群體,有利於快速積攢用戶,但失去了同類人群的特點;
第二:不預收費,或者小額預收費,而不是按照精算模型按年繳費。這樣降低了獲客門檻,但拉來的用戶的後續付費意願和留存率會降低;
第三:保障標的以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為主,這兩個是相對比較標准化的,有利於互助平台做風控。但還沒有發揮出互助保險保障靈活的特點。
商業保險是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
商業保險的特點:
1.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
2.商業保險所反映的保險關系是通過保險合同體現的。
3.商業保險的對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具體標的有人的生命和身體、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責任、信用等。
4.商業保險的經營要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要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以保障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雖然現在還在起步階段,也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但依然非常看好網路互助保險在中國的發展,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和商業保險的有益補充,他可以覆蓋到很多現在還沒有充足的保障,但是又需要保障的人群。同心社,是國內首個區塊鏈技術的落地應用網路互助保險平台,傳統互助平台基礎上,藉助區塊鏈技術,實現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創新實現全面透明化運作,為大眾搭建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安全高效的開放性互助信息服務平台。
Ⅷ 所謂的互助保障是什麼,靠譜嗎
張棟偉:「互助計劃」到底是不是網路保險?
前些日子,我寫過一篇《相互保險和互助保險是什麼?》,對國家保監會發牌試點的3家相互保險公司,與類似水滴互助、壁虎互助之類的網路互助計劃平台公司的差異,做了一些對比。隨著近期互助類公司的大量涌現,多個傳統媒體都刊發了關注性文章,但遺憾的是,這些報道大多屬於門外看花,鮮有深入分析了解,甚至發明出「互助保險」這樣的概念。
其實在中國,「互助保障」根本不是新鮮事物。只是在今年5月份,年僅29歲的前美團外賣創始人沈鵬,創辦了「水滴互助」網路互助平台,不到一個月就獲得了包括高榕資本、IDG資本領投,騰訊、真格基金、新美大、點亮資本等跟投的5000萬元天使投資,估值高達3億元,引發了社會上的「互助計劃熱」,這才引起了公眾對互助保障的關注,也由此引起了互助計劃、互助保障、互助保險、互聯網保險、相互保險等一系列新名詞之間的概念混淆。
國內目前成立最早、會員最多的互助保障組織,其實是官方的:1993年,「中華全國總工會」經原勞動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冊登記創立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互助會在組織形態上是由各級工會組織和職工自願參加、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國性互助保障社團組織。該組織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法人、統一產品、統一管理、統收統支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7個派出機構,在各所在地工會設立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員會。
互助會的會員形式為繳納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參會費,參加大病、意外、婦女等不同的互助計劃,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難,可以獲得從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這與現在的網路互助模式:繳納9元錢入會,不幸發生時獲得30萬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不同點在於互助金來源:由於互助會的會員眾多,且成立時根本不存在互聯網這種管理模式,所以不可能把每個案例補償都進行會員分攤。互助會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費,差額部分是由工會費用或企業社保費用補足。並且,互助會的救助金額並不多,最高救濟為13萬元左右。
由互助會的監管方式可以看出,實際上互助計劃是被時任政府按照「社會保障」的一種手段來對待,由社會保障部委批准,而不是按照營利性的商業保險管理。
國家保監會對此的表態也是:「對於打著互助計劃的名義,而實際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也就是說,從保監會的態度看,純粹的社會互助保障服務,不管是線下的互助會組織,還是互聯網的網路互助平台,都不是保險業需要監管的范圍。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與「互聯網保險」之間的紅線?可以參考三條:
1、剛性兌付。保險業務有剛性兌付的屬性,投保人如果發生了觸發賠償的條件,保險公司就必須依法給予兌付。為了保障這一點,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而互助計劃、互助平台都是屬於民間行為,必然存在企業倒閉的可能性。
2、投資收益。保險業務屬於一種理財金融產品,投保人既可以把購買保險作為避險保障,也可以當作是理財投資。互助類服務則是非營利性,嚴禁出現分紅或者其他變相金融收益。
3、資金使用。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將保費收納之後,會用於各種投資經營行為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現在除了石油和黃金領域之外,保險資金已經全面開花在到處投資),以實現資產增值。互助類服務的資金屬於全體會員,只准專項使用於會員賠付,不得轉作他用。
互聯網創新需要有相應的制度土壤,現在互助平台如雨後春筍,難免泥沙俱下。不管是保監會還是人社部,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個機構,還是需要盡快開展市場調研,早日給互助監管確定個婆家,更有利於行業發展。
Ⅸ 互助保險真的靠譜嗎與保險公司相比真的便宜實惠
靠譜的,互助保險(又叫相互保險),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的人自願組織起來,定義好風險補償的規則,預交風險補償分攤資金,從而保障每一個參與者的風險損失。是參與互助保險的投保人相互之間的一種保障關系。
而商業保險,其運營主體是股份制保險公司,出資人即為股東,但不一定是公司的投保人。因此商業保險公司的資金所有權、管理權和監督權都歸出自股東所有,投保人只是通過支付保費來購買保障服務。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為股東賺錢,所以在做任何決策的時候首先考慮賺錢,為投保人提供保障是為賺錢服務的。
在上面這個根本區別基礎上,導致兩者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的幾個不同。
從保障范圍看,互助保險的范圍比商業保險更廣更靈活。因為後者要賺錢,所以凡是不好賺錢的、不太好賣的、目前人群數量少的風險通常都不保障。而互助保險是一群面臨共同風險的同類人群自發組織起來作保障,無論人數多少、保障風險的概率高低,只要大家都認同承保、理賠的標准,就可以運行。
從保費支出來看,互助保險的保費支出要低於商業保險。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銷售支出減少,互助保險主要是面向同類人群,他們天然具有較強的聚集性和傳播性,有利於產品的傳播和銷售。而商業保險更多需要專門的銷售人員面向客戶1對1銷售,所花費的成本更高。另一方面是資金收益的不同,在同樣的資金管理策略下,商業保險公司需要抽取一定的利益,而互助保險將所有的利益都返還給投保人。所以一頭一尾導致了互助保險的人均保費支出更低。
從資金籌集能力上看,商業保險要強於互助保險,因為它有更多的資金籌集渠道,比如公開發行股票。而互助保險從理論上只能向會員收取更多的會費。所以在過去兩百年,有不少互助保險公司因為資金問題而轉型或者關閉。
從決策效率上看,商業保險也強於互助保險。因為它的重大事項由公司的管理層直接決定,而互助保險需要全體投保人以特定的方式參與,無論是直接參與還是選舉代表參與,其過程都必然會更長。
綜上來看,互助保險和商業保險各有利弊。前者更有利於投保人的利益最大化,後者更有利於保險公司的生存和壯大。同心社,是國內首個區塊鏈技術的落地應用項目,開放性的互助信息服務平台,藉助區塊鏈技術,實現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創新實現全面透明化運作,搭建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安全高效的開放性互助信息服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