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3、安責險的市場發展解決辦法
國內安責險的市場發展困境,其解決辦法主要在於兩方面,即來自政府機關的監管落實與來自保險公司的服務發展。
落實監督管理
目前,安責險在國內安全生產保障市場的發展,已獲得中央與各地區政府的政策支持,較為缺乏的,則是指導具體試點政策落實的監管辦法與處罰措施。盡管試點文件中大多強調「強制投保」,並提出監管要求,但對具體的執行細則與處罰規定,缺乏嚴格、明確的管理規定。缺乏行政監管力量的有效支持,令政策試點只能遲緩推進。
此外,借鑒國外成熟保險市場發展經驗,一般涉及公共安全的險種發展都離不開政府的強制推動。這里的「強制推動」,主要是指「立法」。以我國建工意外險的發展為例,目前安全生產保障市場中,建工意外險占據較大市場份額,其主要原因即在於1998年《建築法》以法律形式規定企業必須投保建工意外險。
因此,從政府機關角度而言,應更加重視安責險的政策落實工作,在整體的試點指導意見之外,繼續推進相應的行政監管細則,令政策逐層有效實施。此外,最有效的方式,依舊是通過推動立法,建立我國根本的安全生產保險保障制度。
提高風控服務
針對安責險的風控管理問題,事實上2019年8月27日,國家應急管理部已發布《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為保險公司相應風控服務提供指導依據。
服務項目
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製作發放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資料,舉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教育培訓。
2.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安全評價。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安全評價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提出風險防控措施建議,發布風險預警信息。
3.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提出隱患治理措施與方案。
4.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編制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方案,制修訂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自評。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和效果評估。
6.安全生產科技推廣應用。組織安全生產技術交流研討,推介安全生產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裝備。
7,其他有關事故預付工作。
保險機構每年至少為投保的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大中型投保單位提供一次2或3服務。
服務形式
針對保險公司缺乏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力量問題,文件對於服務形式也作出相應指導意見:
1.依靠自身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
2.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
3.聘請外部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
4.委託保險經紀人。
此外,文件還對安責險風控服務的服務流程、服務保障、服務評估和改進等內容作出了具體意見指導,幫助保險公司有效開展安責險的防控服務業務。
推進安全生產責任險的市場應用發展,對於我國各類安全生產建設有著重要保障意義。因此,建議相關監管部門,加大對國內安責險政策試點的實踐落實,同時推動保險公司相應風控服務管理能力的發展提升,建立更為完善的安全生產保險保障制度。
Ⅱ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內容
你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旨在事故發生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將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金責任的一種財產保險,目前在全國推行,強制高危、高毒行業投保,作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的條件,也作為行政許可的條件。
新的安全生產法將其明確列入規定中。
Ⅲ 什麼叫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責任保險全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生產經營單位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一般說來,是指企業在生產安全事故中投保安全責任保險造成的職工和第三者人身傷亡,由企業依法賠償,由承保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買保險前仔細閱讀下面的攻略,可以讓你少花幾萬塊冤枉錢:《這些保險公司的套路你一定要知道 》
安責險保險費率低,保障范圍廣,保險責任大。與一般商業險種比較有以下優點:
(1)保險責任包括一般商業險種不予承保的「投保企業的重大過失責任」列入保險責任范圍;
(2)保障對象包括企業雇員和社會公眾;
(3)企業單位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對事故的受害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的賠償,保險公司可直接向事故傷亡人員進行先行賠付;
(4)對事故傷亡人員的賠償遵循「無過錯責任」原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全額賠付傷亡補償金;
(5)針對人員密集場所的相關行業,增加了「擴展恐怖活動條款」、「擴展犯罪行為條款」安責險附加條款。
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對於我們而言是比較少接觸的,但是它的重要性卻不容忽視。它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載體建立的一種事故預防和事故賠償保障機制,是運用市場機制和社會力量加強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始終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的原則。
Ⅳ 什麼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責險平台是什麼
2016 年 12 月 9 日《中共中央國務安責險是指以被保險企業對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險種。而2018 年1 月1 日實施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建立安監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信息共享,實現安全生產信息監管信息平台和安責險保險信息平台對接。
為建立健全安責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安責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實施無疑為企業的安全風險管理增添了一件利器。安責險充分體現了安全與保險的跨界融合,對生產經營單位來說,保險為企業的風險事故提供保障;對保險公司來說,安全服務也降低了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賠付率。可以說,無論對企業還是保險公司來說,都是雙贏的局面。
那麼,怎樣幫助保險機構為投保企業提供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怎樣利用安全服務提升企業安全水平,降低企業的風險事故的發生?因此,為解決企業和保險機構的問題。城市安全智慧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基於安全管理的一整套系統,通過安全大數據的統計、分析,運用系統方法提升企業安全管理的科學化、常態化機制,用先進方式替代傳統思維,實現資源整合,進而降低企業管理成本,提高企業工作效率。為保險機構提供服務的同時,也為企業的安全保駕護航。
而且在此階段,系統的核心運用主要有:風險評估管理系統、隱患排查治理系統、安責險投保系統、政府行政執法系統、安全事故管理系統、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等,可為政府、企業、第三方機構提供智能風險管理平台化應用服務。
Ⅳ 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制度
從高危行業到專項領域,逐步細化落實的安責險市場應用-工保網
2、《實施方案》意見要點
《實施方案》提出多項意見要點,包括不限於保險性質、保障目標、保障范圍、重復投保等,有效推動著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建築施工領域的實施應用。
保險性質
《實施方案》提出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項目費率。從這里來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一種帶有公益性質的商業安全生產險種。同時依據《實施方案》要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組織實施具有強制性投保特點。
保障目標
《實施方案》提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包含投保單位從業人員人身傷亡賠償,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賠償等。在概念釋義中,《實施方案》指出意外傷害部分包括施工企業或項目部形成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施工現場所有務工人員及因工作關系進入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參觀、指導等行為的所有人員。即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障目標應覆蓋建築施工行業全體從業人員。
保障范圍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賠償責任包含相應人員的傷亡賠償、財產損失賠償、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全部費用。
同時,《實施方案》還明確提出,建築施工安全責險發生的經濟賠償,不影響依法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的權利。即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工傷保險並不構成重復保險情形,相應傷亡人員在獲得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賠償外,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的保險賠償。
重復投保
此次陝西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項目投保涉及已開工項目的險種更換與銜接問題,即已投保其他安全生產險種的項目工程,如何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這里即涉及已開工項目投保同類其他安全生產險種的重復保險問題。
《實施方案》中並未對此作出具體意見指導,但參考上海市2019年2月25日七部門聯合制定發布的《上海市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工作的實施意見》與2020年4月17日發布的《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意見》,已投保「同屬性責任保險」或「安全生產相關的其他險種」的,應按照《實施意見》增加或將其調整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同屬性責任保險,即是指僱主責任保險;安全生產相關的其他險種,即是指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即已投保僱主責任保險的應調整為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已投保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的應增加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除保險性質、保障目標、保障范圍、重復投保,《實施方案》還對承保機構的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服務提出要求。如要求承保機構每年至少為投保單位開展1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安全評價或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服務;提出承保機構可「自建」或「委託相關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但整體上來看,事故預防服務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核心保障功能之一,此次《實施方案》並未對其業務開展、業務監管作出進一步具體指導。
目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已在國內多個省市地區推廣應用,但政策推進的著力點主要停留在「各類高危行業領域」,並未細化落實到「建築施工專項領域」。陝西省《實施方案》的出台,對於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建築施工專項領域的應用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Ⅵ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什麼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什麼: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以後對死亡、傷殘者履行賠償責任的保險,對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具有重要作用。對於高危行業分布廣泛,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的地區,發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用責任保險等經濟手段加強和改善安全生產管理,是強化安全事故風險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於增強安全生產意識,防範事故發生,促進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有利於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各級政府在事故發生後的救助負擔;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經濟健康運行,保持社會穩定。
Ⅶ 關於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正確的說法是
一、定義: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以後對死亡、傷殘者履行賠償責任的保險,對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具有重要作用。
對於高危行業分布廣泛,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的地區,發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用責任保險等經濟手段加強和改善安全生產管理,是強化安全事故風險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於增強安全生產意識,防範事故發生,促進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有利於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各級政府在事故發生後的救助負擔;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經濟健康運行,保持社會穩定。
二、主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的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因下列情形導致傷殘或死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以下簡稱為「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產事故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履行其工作職責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產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四)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傷害;
(六)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七)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安全生產事故的其他情形。
三、附加第三者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合法聘用的工作人員在被保險人的工作場所內,受雇從事保險單明細表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業務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合同和主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後處理費用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的工作人員因主險條款第四條所列情形導致的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因採取必要、合理的施救及事故善後處理措施而支出的下列費用,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合同和主險合同的約定也負責賠償:
(一)現場施救費用;
(二)參與事故處理人員的加班費、住宿費、交通費、餐費以及生活補助費。
四、附加醫療費用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的工作人員因主險條款第四條所列情形導致的傷殘或死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醫療費用,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合同和主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