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理財產品沒到期可以過戶給另外的人不
這個要看具體的理財產品規定,可以過戶的情況下才能過戶。
另外,銀行理財產品過戶需要手續費。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應該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B. 理財產品轉讓會不會有風險
正規的理財,正規的轉讓,沒什麼風險
C. 債權轉讓理財有什麼風險
(一)針對表見讓與的風險,讓與人在未如數收到受讓人對價的情況下,不向債務人送達債權讓與的通知,這樣也可以防範受讓人與債務人惡意串通,損害債權讓與人合法權益的風險。
表見讓與,即當債權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後,即使讓與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債務人基於對通知事實的信賴而向受讓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見讓與情況下,債務人向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債權人無權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二)受讓人對債權讓與法律風險的防範
1.避免簽訂已過訴訟時效或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讓與的風險,受讓人在與債權人進行談判時,應盡量聘請律師參與談判和調查。簽訂合同前受讓人應聘請律師調查債務人的相關情況,如住所、財產狀況等,避免利益受損。
2.對於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轉讓合同中應做出明確約定,要求債權人須於合同簽訂後×日內通知債務人,並約定通知的形式。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
3.為防止受讓瑕疵債權,受讓人要求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為避免債權二重讓與的情況發生,受讓人必須注意落實以下防範措施:
(1)設立債權人保證條款,如:債權人明確聲明合同項下的債權無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且權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強制執行的情況或已
設擔保;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債權人沒有與第三方簽訂過本合同項下債權讓與合同;並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2)雙方共同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簽收,或公證郵寄轉讓通知給債務人。
(3)共同擬定債權轉讓通知回執的內容格式,載明:「債務人於×年×月×日收到債權人×××將××(內容及金額)的債權讓與受讓人×××的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聲明,在簽收本通知回執日之前,沒有收到債權人將相同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通知。」據此證明本受讓人受讓的債權通知時間在先,同時也可避免債權人與債務人串通,將已讓與的債權再行讓與第三人時將通知回執的時間倒簽。
D. 理財產品進行轉讓有什麼規則
具體的規則要參照購買的理財產品說明。每個公司的產品規則都不一樣。
E. 購買收益權轉讓類理財產品有什麼風險
與P2P個人信貸投資相比,收益權轉讓項目還款更穩定安全。
但它依然存在風險,這樣的項目建立在收益可以實現的基礎上,如果基礎項目虧損了,收益無法實現,就無法償付投資者。
F. 理財產品可以質押嗎,可以轉讓嗎,有沒有風險
若通過招行貸款,質押貸款可接受質押的質物:
可接受質押的質物:人民幣活期存款和人民幣定期存款保證金、外幣定期存款、本外幣定期存單、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記賬式國債、本外幣受託理財產品和個人人壽保單;
消費質押貸款僅能接受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名下質物質押。
一般質押貸款的授信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單筆貸款或授信項下單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若貸款用途為留學貸款的,單筆貸款或授信額度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含)。質押貸款金額:最低不得低於5萬元,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萬元;具體您的可貸款金額,需由網點結合質押物金額以及您的綜合情況審批之後確定,您可以直接聯系貸款經辦行咨詢!
G. 銀行理財產品怎樣轉讓 專家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轉讓銀行理財產品,面臨哪些風險。盡管理財轉讓業務很好地解決了長久以來銀行客戶購買理財產品時「高收益」和「流動性」無法兼得的痛點,但目前大部分已開展此項業務的銀行,其轉讓服務僅限於已投資該行理財產品的個人客戶,在受眾面上仍有一定局限性。出讓人還需承擔諸如轉讓失敗風險、損失部分預期收益、網路系統風險等相關風險;受讓人也面臨信用風險、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政策風險、信息傳遞風險、提前終止風險等。
H. 理財產品已轉讓是什麼意思
理財產品已轉讓的意思是:
1.一個人從某種渠道購買了某個理財產品並獲得了債權,但是為了變現,他得把這個理財產品轉讓出去。
2.於是把這個理財產品銷售給其他人,那麼他就不再擁有這個理財產品了,因為他可以就此回收他的投資本金,也已經享受了一段時間的利息。
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自主研發的產品,即先把資金根據合同約定投入金融市場和購買金融產品,再把獲取的投資收益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產品。
(8)理財轉讓風險嗎擴展閱讀
理財產品轉讓的風險因素
1.收益率
如廣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還是累積收益率,還有產品是否代扣稅,廣告中的收益率是稅前收益率還是實際收益率。
2.投資方向
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將投放於哪個市場、具體投資於什麼金融產品,這些決定了該產品本身風險的大小和收益率是否能夠實現。
3.流動性
大部分產品的流動性較低,客戶一般不可提前終止合同,少部分產品可終止或可質押,但手續費或質押貸款利息較高。
4.掛鉤預期
如果是掛鉤型產品,應分析所掛鉤市場或產品的表現,即掛鉤方向與區間是否與市場預期相符,是否具有實現的可能。
I. 什麼叫收益權轉讓類理財產品,風險如何一
你是不是在一個理財平台投資了,然後想提前贖回,就想把債權轉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