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勞務派遣單位要為員工買哪些保險
勞務派遣單位要為員工購買社保,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
Ⅱ 用工單位要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勞務派遣工應當由派遣單位繳納五險一金。
1、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和《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工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由派遣單位繳納,勞動者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有派遣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2、《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3、《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4、《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 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5、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2)給勞務派遣人員購買保險擴展閱讀:
第二節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准執行。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六十四條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七條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Ⅲ 勞務派遣人員的保險誰負責繳納
被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企業應當依法為被派遣員工建立社會保險關系。
在勞務派遣法律關系中,勞務公司是用人單位,勞務公司應當承擔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其中包括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幫勞動者繳納保險的行為是違法的。
根據法律規定,勞務派遣人員的保險支付方式由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協商確定,並書寫在勞務派遣協議中。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勞務公司派遣人員保險誰買
以下言論僅代表個人,歡迎指正(本人還處於學習階段)
第一個問題:勞務派遣企業為被派遣人員購買社保,被派遣人員所在的工作企業就不再需要為其購買社保了?
我們公司與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中對這些細節問題有一定涉獵,是由派遣公司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但我們提供社會保險所要支付的費用。個人不負責任人的認為既然員工在我公司為我們服務,還是應該由我們支付其保險的,呵呵
第二個問題:勞務派遣這種用工方式對企業更有利嗎?
如果要選擇勞務派遣的話,首先要考慮以下因素,不能因為招聘工作不能完成而盲目選擇勞務派遣。
1,需求勞務派遣的崗位的工作內容一定要沒有高難度的,適合於所用人一學就會的工作。有些派遣公司帶來的員工不能保證素質,造成我們培訓成本的增加。
2,對於選擇勞務派遣公司要慎重,要看他們現有勞動力資源規模,說真的目前多數派遣公司都是和中介差不多的,為了降低管理成本,基本上都是收到勞務訂單在進行招聘的,選擇這樣的渠道不僅勞動力提供上存在障礙,且管理費用制定困難,最好是合同多討論,做到基本全面。
3,最重要的要考慮公司情況從實際出發,分析我們是否真的需要勞務派遣。畢竟提高生產效率、和招聘完成率的方法也很多。
勞務派遣這種用工方式用好了能減少招聘壓力,保證企業生產需要,用不好,不僅不能得到希望得到的幫助且造成成產成本,管理成本的增加,可謂是一把雙刃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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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務派遣的員工繳納保險嗎
用人單位應該當為勞務派遣的員工繳納保險,只要在勞務派遣協議里規定的是必須繳納員工的社會保險。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5)給勞務派遣人員購買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准執行。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Ⅵ 勞務派遣單位要為員工買哪些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社保。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8條規定:被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企業應當依法為被派遣員工建立社會保險關系,開立社會保險賬戶,並繳納企業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要為員工辦理社保,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
Ⅶ 勞務派遣人員的保險誰負責繳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9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8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有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並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因此,您的社保費應由職業介紹中心為您繳納。
Ⅷ 勞務派遣是應該給員工交那保險的嗎如果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算不算違法
員工與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後,用人單位就要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個是法律規定。勞務派遣工也不例外。
那麼就有如下兩個問題:
1、勞務派遣工的社保由誰買?
其實誰為勞務工繳納社保是可以由企業與勞務公司雙方協商的,但是無論如何協商都要有一方為勞務派遣工繳納社保。
如果說按照規定,派遣人員是由勞務公司派遣給企業的,應該由企業支付勞務費給勞務公司,員工的勞動關系實際上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動關系,社保產生的問題,自然是勞務公司承擔了。
2、勞務公司不為派遣人員繳納社保有什麼影響?
①小心反被員工投訴。雖然勞務派遣工自願放棄社會保險屬於無效民事行為,但事後有權要求企業補繳社會保險,而且補繳起始日要從員工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算。
②發生工傷、生育、醫療事故情況下,企業必須承擔責任和風險。法律規定,即使勞務派遣工自願放棄社會保險,企業仍不能豁免工傷、醫療費等賠責任。
③企業受罰,信用度下降。勞動行政部門會有定期檢查,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即使勞務派遣工保證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但企業仍然面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強制征繳以及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被罰款的企業會列入黑名單,對以後企業的發展造成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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