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繳納社保個人部分計入哪個科目其他應付款還是其他應收款
計入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核算范圍
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而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貨單位的貨款,則是在「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中核算。
審計程序:
1、取得或編制其他應付款明細表,復核其加計數是否准確,並與明細賬、總賬和報表有關項目進行核對。
2、實施分析性復核。
3、抽取其他應付款進行函證。
4、對發出詢證函未能收回的或回函結果與企業賬面記錄不符的,採用替代程序,審查下一年度明細賬,或追蹤至其他應付款發生時的經濟業務憑證等。
5、抽查明細賬、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
❷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其中個人負擔部分應計入哪個科目核算要相關的法規條例。
個人負擔部分,在職工稅前工資中予以扣除。
1,計提工資及單位承擔的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工資等 稅前工資金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 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稅前工資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稅前工資金額
貸: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金額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 代扣個稅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3,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時:
借: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 代扣個稅金額
貸:銀行存款 代扣個稅金額
註:以上「社會保險費」應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下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明細科目單獨核算。
參照法規條例:「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具體會計准則及其應用指南」等
❸ 企業為工人交納的養老保險個人承擔部分應該記入哪個會計科目
借:成本費用等15000
其他應收5000
貸:銀行20000
借:成本費用類180000
貸: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180000
借: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180000
貸:其他應收5000
現金175000
❹ 公司給員工交保險,公司交的部分記入什麼科目,個人交的部分記入什麼科目分錄怎麼做謝謝!
支付員工工資,代扣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收到銀行托收憑證: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❺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會計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怎麼入賬
社保應先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的明細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貸:銀行存款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❻ 繳納的員工社會保險費用計入那個會計科目分錄怎麼寫
公司承擔的直接進管理費用
個人承擔的走其他應付款
❼ 社保費中個人自交的那部分記入哪個會計科目
社保費中個人自交的那部分,屬於代扣代繳,從工資裡面直接扣除。
所以社保費中個人自交的那部分,在應付職工薪酬裡面核算。
支付社保: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
貸: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
❽ 員工保險費應計入哪個科目
員工保險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二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2006)》第二條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❾ 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一般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應計入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這幾個科目:
1、計提工資及單位承擔的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工資等稅前工資金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銀行存款實發工資金額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3、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時:
借: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銀行存款代扣個稅金額
❿ 員工保險費放在什麼科目
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指有工會組織的企業按規定應提取的工會經費以及職工接受教育應由企業負擔的各種培訓費用; 所以員工學習培訓費用應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 本人認為應按員工學習培訓取得的發票為界限,應該發票註明是公司名稱的,就應該是管理費用的培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