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債死期不到期可以取出嗎
符合一定條件的未到期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可以通過提前兌取的方式變現,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到承辦銀行櫃台申請提前兌取未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本金和利息。
提前兌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並交納相應的手續費,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提前兌取的具體條件將在各期發行公告中予以公布。投資人如需提前兌取,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國債託管賬戶和資金賬戶到原承辦銀行的聯網網點辦理相關手續。付息日和到期日前15 個工作日起開始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務,付息日後恢復辦理。
『貳』 電子式國債購買人死亡怎麼領取
購買國債人的所有的法定繼承人一起去公證處做公證,然後去承辦國債的銀行辦理取出。
『叄』 購買的國債未到期可以提前贖回嗎
如果是招行卡,招行代理的常見的國債有憑證式國債和儲蓄式國債(電子式)兩種類型。
提前兌取國債一般都有一定的費用或扣息,不同期的國債費率可能有所差別,建議您留意對應期的國債公告了解詳情。
『肆』 國債到期,支付人已去世,身份證已注銷,他的妻兒憑什麼手續支付
通過繼承證明書進行支付。按照相關規定,國債購買人死亡後,繼承人要支取國債,必須向銀行出具自己享有繼承權的有效證明。
繼承證明書必須通過公證處辦理,如果幾名合法繼承人對逝者的存款分割沒有爭議或者只有一名繼承人,則繼承人持逝者的存單、身份證明、死亡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證明書。憑這樣的繼承證明書,才可到銀行辦理逝者的存款支取或過戶手續。
『伍』 電子式國債未到期,持卡人又失意,親人如何代取現金
這樣拿出他的身份證,到銀行去辦理就可以了,或者讓道理的村委會或者政府可以出個證明,證明你的身份證明,你和他的親屬關系,這樣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陸』 家裡老人20年前賣的國債3年期,人已去世3年了,如何兌現
帶領身份證和國債的證件去買國債的地方兌現,必須證件齊全,不然是無法兌現的
『柒』 國債未到期能否買賣
若是在招商銀行購買的儲蓄國債,可辦理提前兌付,需收取0.1%的提前兌付手續費。
您可以持身份證和銀行卡(或國債憑證)到招行網點辦理。
『捌』 當年母女兩人同去銀行買國債,買國債的時候母親親自以母親自己名義買,但是未等國債到期,母親逝世,現在
很遺憾你的經歷,但是這並不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刁難。有規定密碼掛失必須是本人親自到場,而且不允許代辦。有些規定不合理,但是銀行是必須遵守的。關於這個問題,還是在於理性而冷靜的溝通,帶有偏見的去溝通,必然會影響這個事情的辦理。我給你簡單說下這個問題:首先,女兒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和母親的身份證,但是,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二者之間的關系,笨笨的去想,銀行業不可能同意她去取款。同時,銀行並不清楚,母親有幾個子女,有沒有配偶,而第一順序繼承人,是依《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如果是女兒去辦理,必須有父親的民事責任委託書,並有相對應的證明文件二者的關系。如果父親不在了,那麼就必須經過公證處公證,有幾個子女,沒人平均繼承多少財產,而且基本要求在取款時幾個繼承人都在場,不在場也必須有相對應的民事責任委託書。每個銀行在辦理這種業務的時候,多少有點細節的出入,但是基本上也就是這樣了。是不是覺得很簡單的一件事,怎麼怎麼復雜?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就必須按照法律要求的程序去走。我相信將來這種業務肯定會簡化程序,但是現在社會的復雜性,要求銀行必須按照既定的程序去處理這種問題。也請你理解
『玖』 人死了他名下的建行電子國債沒到期可以取嗎
儲蓄國債(電子式)屬於不可流通國債,符合一定條件的未到期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可以通過提前兌取的方式變現,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到承辦銀行櫃台申請提前兌取未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本金和利息。提前兌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並交納相應的手續費,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提前兌取的具體條件將在各期發行公告中予以公布。投資人如需提前兌取,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國債託管賬戶和資金賬戶到原承辦銀行的聯網網點辦理相關手續。付息日和到期日前15個工作日起開始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務,付息日後恢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