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分析:將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從「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兩個角度進行評估。
評估分類:將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從「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兩個角度進行評估。滿分為100分。
1、風險管理基礎與環境(20分):主要針對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導向考核機制等風險管理的基礎工作。
2、風險目標與工具(10分):主要針對風險偏好體系、風險管理工具和風險信息系統等風險管理目標和輔助措施。
3、七大類風險管理(各10分):主要針對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具體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要求通過明確的制度、流程和職能職責劃分,確保各類風險在日常業務層面的管控有效落地。
問題總結: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評估是從多方面進行評估,切不可單一進行評估,應當綜合進行評估,選取最合理的評估結果。
②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什麼
償付能力是衡量一家保險公司是否具備償還債務能力的動態指標,它會隨著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而波動。
一般在保險公司官網的公開信息披露中可以查詢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我們買的每一份保險,都是保險公司允諾應該承擔的債務。一家保險公司在可預見的情況下能履行所有保險合同的義務,就是具備償付能力的。這個衡量標準是償付能力充足率。
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的總體充足狀況。
當核心償付率>50%,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就算是償付能力達標的公司。眾所周知,保險是監管最為嚴格的行業之一。學霸里:如何開一家保險公司,就分析過保險公司的准入門檻和嚴苛監管。
當償付能力不足時,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不是的,高償付充足率並不代表著這家公司就實力強勁,因為很多保險公司新成立,業務量比較小,要承擔的償付責任也少,所以償付充足率會顯得很高,比如三峽人壽、國富人壽。短期上千的償付率,並不能代表長期的償付水平,當業務量提高,償付充足率會慢慢回歸正常范圍。
也不是,只要處在監管要求的紅線之上,保險公司的償付就不成問題。有些公司為了搶占市場,獲取更多用戶,產品的性價比會有一定優勢,高性價比背後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其償付率。綜合來看,保險公司的償付充足率過高或過低都不是一件合理的事情,保持在一個范圍會好一些。
償付充足率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大公司與小公司之間也沒有明顯的區別,學霸君建議大家買保險還是以需求為重,不要太過在意保險公司大小。
③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什麼
什麼是償付能力?
其實我們國家是有一部法規的: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這裡面對償付能力進行了定義:償付能力就是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
簡單來說,償付能力就是保險公司兌現保險合同責任的能力。也可以簡單理解為,償付能力確實是保險公司理賠能力的一種體現。 償付能力越高的保險公司無法支付理賠金的風險越小。償付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是高點好,但並不一定是越高越好。
償付能力充足率 = 實際資本 ÷ 最低資本要求
最低資本要求,是指為避免該保險公司陷入經營困境,在當地保險監管部門要求下,該保險公司所必須持有資本的最低限額。
舉個簡單的例子:
為避免某保險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監管部門要求該保險公司必須持有資本10億元(通過當地保險監管部門所設定的評估公式計算得出)。而實際上,該保險公司所持有的資本為60億元,遠遠超過當地保險監管部門要求的10億元,60億元÷10億元=600%,即該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為600%。
現行的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中,有以下三項衡量標准:
1.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
2.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資本的總體充足狀況;
3.風險綜合評級: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綜合風險的評價,衡量保險公司總體償付能力風險的大小。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監管要求的,為償付能力達標公司:
1.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
2.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
3.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
從消費者和保險監管部門的角度來看,償付能力充足率越高越好,因為充足率越高,說明保險公司用於吸收剩餘風險的償付資本越高,保險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可能性就越小。 那麼,是不是說償付能力充足率為600%就一定不會出現賠不出錢的情況呢?
當然不是了。
因為保險公司經營的是概率,一切只能根據經驗假設來計算。一旦出現大規模的天災人禍,導致風險的真實發生率超過了預計的6倍,600%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一樣可能賠不出錢來。
④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怎麼計算的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
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 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是指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
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是指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保險公司為吸收資產風險、承保風險等有關風險對償付能力的不利影響而應當具有的資本數額。簡單的講就是認可資產除以認可負責。
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
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是指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
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是指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保險公司為吸收資產風險、承保風險等有關風險對償付能力的不利影響而應當具有的資本數額。
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小於100%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可將該公司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在70%以上的公司,中國保監會可要求該公司提出整改方案並限期達到最低償付能力額度要求,逾期未達到的,可對該公司採取要求增加資本金、責令辦理再保險、限制業務范圍、限制向股東分紅、限制固定資產購置、限制經營費用規模、限制增設分支機構等必要的監管措施,直至其達到最低償付能力額度要求。
(二)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在30%到70%之間的公司,中國保監會除採取前款所列措施外,還可責令該公司拍賣不良資產、責令轉讓保險業務、限制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在職消費水平、限制公司的商業性廣告、責令停止開展新業務以及採取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三)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小於30%的公司,中國保監會除採取前兩款所列措施外,還可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對保險公司進行接管。
⑤ 要評價一個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應該從哪兩個維度進行評估
評估分類:將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從「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兩個角度進行評估。滿分為100分。
1、風險管理基礎與環境(20分):主要針對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導向考核機制等風險管理的基礎工作。
2、風險目標與工具(10分):主要針對風險偏好體系、風險管理工具和風險信息系統等風險管理目標和輔助措施。
3、七大類風險管理(各10分):主要針對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具體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要求通過明確的制度、流程和職能職責劃分,確保各類風險在日常業務層面的管控有效落地。
問題總結: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評估是從多方面進行評估,切不可單一進行評估,應當綜合進行評估,選取最合理的評估結果。
(5)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由什麼組成擴展閱讀
風險管理的流程:
首先,風險管理必須識別風險。風險識別是確定何種風險可能會對企業產生影響,最重要的是量化不確定性的程度和每個風險可能造成損失的程度。
其次,風險管理要著眼於風險控制,公司通常採用積極的措施來控制風險。通過降低其損失發生的概率,縮小其損失程度來達到控制目的。控制風險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方案,編制多個備選的方案,最大限度地對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做好充分的准備。當風險發生後,按照預先的方案實施,可將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再次,風險管理要學會規避風險。在既定目標不變的情況下,改變方案的實施路徑,從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風險因素。例如設立現代激勵機制、培訓方案、做好人才備份工作等等,可以降低知識員工流失的風險。
⑥ 怎麼理解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梳理徵求意見稿,不難發現其構建了定量監管和定性監管相結合的機制、保險監管與市場約束相結合的機制、主體管理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機制,旨在充分發揮銀保監會、保險公司、市場相關方等各方的作用,全面提升償付能力監管的效率和效果。
從償一代到償二代,我國不斷完善監管制度設計;從1號令到徵求意見稿,我國不斷針對行業存在的償付能力風險、償付能力數據不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不強等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期待隨著《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的正式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能夠得到更強監管,保險市場風險被更有效防控,保單持有人利益也得以更好維護。
⑦ 哪些因素會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產生的原因主要有:
1.對保險准備金估算不當:可能會出現保險准備金與實際承擔的保險責任不匹配的情況,會形成償付能力不足。
2.對風險的變動程度不確定:如果保險公司對未來各種風險因素的影響程度估計不準確,一旦風險發生異常變動,會造成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不足;因此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應謹慎。
3.保險費率確定過低:可能會造成在未來保險事件發生時,保費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險賠款而形成償付能力不足;因此保險公司在制定費率時應適當,不應過高或過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