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戶投保時,保險公司會將客戶的職業與職業風險系數進行比較,不同的職業按照不同的職業風險系數來決定。一般職業風險系數按從低到高分為:一類,二類……直到六類職業,如果是投保意外險,風險等級越高的收費越高。這些職業是參考國家的職業分類來的。
B. 保險類行業有何風險,一般需要什麼職業技能,如理財顧問
這個,沒什麼風險吧。只要想入行,公司都會有比較系統的培訓的。
C. 保險公司怎麼處理職業風險的核保
職業風險主要分為意外和健康兩個方面,一般在意外險和醫療險的核保中占據重要的地位,核保人員對於職業風險的核保是根據職業分類表進行的。職業的意外風險級別越高,收取的保險費越高;壽險的職業加費通常採用定額加費;醫療險則一般根據保險費按照比例進行加費;職業風險很高的職業則予拒保。
D. 保險業的高危職業有哪些
您好!您指的是保險職業分類中的高危職業類型嗎?一般而言,保險公司拒保的從事高危作業人員包括有漁業生產船員、空乘人員、水下設備操作工、特技演員以及動物園飼養員等。
保險公司一般會將從事高危作業的人員列入拒保對象范圍內。對於此類的人員來說,要想保障自身,最應該購買的保險應是最基礎的社保,同時還可以買一些特殊的職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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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高危職業保險市場分析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職業風險分類
1.低風險職業:1—3類職業包括大部分普通類型的工作,可以概括為白領或者從事輕體力工作的人。比如,教師、銷售、辦公室的行政人員、內勤人員或者管理人員。他們一般工作場所固定,而且工作內容沒有職業風險。
2.中度危險的職業:4類職業這部分人工作場合或者工作內容面臨一定的職業風險。這類型工作主要分布在機械製造業、林業、畜牧業等等,比如馴獸師、冶金工人、鐵路修路工等等。
3.高度危險的職業:5—6類職業這部分工作主要是和4類的職業屬於相同的行業,但是具體工作內容或者工作環境更危險的工種。比如液化燃氣的分裝工等等。這類職業中常見的還有客運司機、武打演員和搬運工人等。
4.極度危險的職業:R類職業這類職業是保險合同中明確表示拒保的職業。比如:特種兵、極限運動員、高空作業和爆破、采礦工人等。
高危職業投保須知:
1.基本上所有的人身保險,承包范圍是1-4類職業。少數意外險擴大承包范圍到1-5類或者1-6類,但是保費更貴保額更低;部分壽險和重疾險的承保限制較少,允許1-6類投保,還有的甚至不限制職業投保。
2.不同的產品,對職業的分類可能會不一樣。比如保安這個職業,有的產品直接分為治安保安和建築物保安,分別是4類和5類;而另外一個產品就將保安分成辦公樓物業保安、工廠銀行保安和建築工地保安,分別是2類、3類和4類。因此,選擇產品的時候注意查看職業風險分類,而且可以多比較幾款。
3.有的意外險保險產品雖然承保了高危職業,但是對意外醫療報銷的額度做了限制,不是全額報銷。
4.高危職業意外險,生效日期與普通意外險不同,大部分產品於投保的第四日生效,只有幾款產品規定次日零時生效。高危職業購買保險雖然有難度和限制,但是意外、醫療、重疾、壽險作為人身基本保障缺一不可,可以多多留意市面上的產品,不要讓自己「裸奔」。而且隨著國內的保險市場的逐漸發展和成熟,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不斷精細化,高危職業投保難的情況也正在一步步好轉,未來可供大家選擇的產品也將越來越豐富。
F. 保險業當前面臨哪些風險
我國保險業的特點及面臨的特殊風險
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僅二十多年,尚處於不成熟階段,各類基礎性的制度正處於不斷改進完善的過程中,因而除了面臨上述風險之外,有必要結合我國保險業的法規建設、保險機構的業務流程管理和保險公司的特殊情況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的洗錢風險。
(一)保險業法規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法》的要求,已經開始相應地制訂框架性的反洗錢制度,指導分支機構逐步開展反洗錢工作,但是由於保險法規是以保險業最大誠信原則和保險利益原則作為控制風險的准則,即各保險公司主要從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角度出發,圍繞保險風險標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標的、理賠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風險,由相關部門控制業務風險。[2]而反洗錢風險的控制重點在於客戶身份識別和資金交易監測,以防止客戶身份和資金異常,這與保險公司控制業務風險有明顯不同,因此開展反洗錢內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險公司在業務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保險展業、業務承保和理賠等。由於我國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場發展的不健全,保險公司在一些業務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給洗錢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間。
1.保險展業階段。保險展業就是保險公司進行市場營銷的過程,即向客戶提供保險商品和服務。保險展業的方式包括直接展業、保險代理人展業和保險經紀人展業。我國還處於經濟轉型期,且年輕的保險市場在局部和個別地方由於信用和市場規則的缺失,在展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惡性競爭等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些新成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為搶占市場,克服其本身無品牌和實力的缺陷,主動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即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擴大保險責任)的手段拉攏客戶;面對這些分支機構的惡性行為,成立較久的保險公司為了保持業務規模以抑制過快的市場份額下降,以免影響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形象,同時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保費收入必成指標,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參與市場的惡性競爭,也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的手段,甚至有的業務人員為了拉攏客戶公開聲明可以幫助客戶洗錢,這種惡性競爭的環境導致保險公司在展業方面的管理較混亂,也極大地方便了洗錢分子將其「黑錢」放置到保險系統,完成洗錢過程的處置階段。[3]
2.業務承保和理賠階段。業務承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保險申請經審核同意接受的行為。理賠是保險業務流程的最後一個階段。保險公司應該在核保、合同變更和理賠環節對投保財產價值、投保財產風險狀況等信息,以及合同關系人之間的利益方面加以專業控制,進行嚴格的客戶身份識別。但是由於我國保險市場規則的缺失,一些保險中介機構為了拿到傭金和手續費,甚至指導那些達不到資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虛假資料以順利通過審查,這與反洗錢相關規定中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要求相差甚遠;理賠時,保險公司為了穩定自己的市場份額,對投保人提出的無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為洗錢分子「甩干」進入洗錢過程的「黑錢」創造了機會。
(三)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組織架構看,我國保險公司多數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總分支機構之間通過授權而開展經營活動,這種組織架構本來應該會強化高層管理人員對組織的控制能力,但由於公司治理結構和體制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內部現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還沒有形成規范明晰的責、權、利的體系和機制,更沒有預警機制和現代化的手段約束基層機構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內部上下級機構以及他們的負責人之間存在嚴重的博弈。[4]從治理結構來看,2006年1月,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為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指明了方向,但由於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資本、職業經理人、監管機構,又包括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和與保險公司治理機構建設相關的基礎設施等,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優化進程相對緩慢,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和關鍵人模式。[5]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並有效實施反洗錢內控體系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G. 保險公司高危職業表,保險中對高危是如何劃分
一般情況下保險職業分為類,其中類是低風險職業,包括職業,會計等,類屬於中等危險職業,包括貨車司機,工人等需要付出強大體力的勞動者,屬於高危職業,包括建築工人,車工等從事高空作業的職業,而類職業就是保險公司明確拒保的職業,比如礦工,爆破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