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業保險金可以自己交嗎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五條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1)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納嗎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⑵ 失業保險自己可以交嗎
失業保險不能自己繳納,需要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納嗎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⑶ 單位繳納失業保險了個人沒繳納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⑷ 在職職工,失業保險檔中為什麼只有個人繳納,沒有單位繳納
這是國家規定的,一般都有的!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社會團體按照本單位專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專職人員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國家機關按照本單位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⑸ 單位和個人失業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是沒有區別的,只是在繳納金額上有所不同。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5)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納嗎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失業保險
⑹ 個人要交失業保險嗎
在職的時候,失業保險有一部分是個人繳納的,從工資中扣除,
如果離職了,處於失業狀態的期間,個人是不用繳納失業保險的
⑺ 單位和個人失業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是沒有區別的,只是在繳納金額上有所不同。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7)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納嗎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失業保險
⑻ 失業險公司繳納多少個人繳納多少
失業保險繳費的話,是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一般情況下是單位負擔2%,個人負擔1%。假如工資基數為1500,那麼每月企業需要負擔2%也就是30元,個人需要負擔1%,也就是15元的失業保險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一離職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而必須得符合以下幾個條件才可以:
1、必須得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3、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總結:從以上內容來看,失業險是國家強制規定的險種,並且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單位負擔2%,個人負擔1%。在領去失業險時,必須滿足以上3個條件,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並且不能一次性領取,只能按月領取。
⑼ 職工失業保險費怎麼交
養老、醫療、失業一般統稱這社保金,分為個人交納部分和企業交納部分,因此對於這兩部分的處理是不同的。
看情況,例如有的公司按工資總額計提,公司承擔80%,你個人就交20%,這20%從你工資里扣(各個地區計提比例有所不同)
參考下面的:《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
第二章失業保險基金
第五條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三)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四)失業保險費滯納金;
(五)財政補貼;
(六)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按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
行按月代為扣繳。
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
第七條失業保險費繳納標准:
(一)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及各類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和
事業單位,按本單位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台商投資企業按本單位中方職工上年月平均
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本
人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失
業保險費的基數;
(四)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八條失業保險費收繳費率需要調整時,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
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九條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在繳納所得稅前列支,職工個人繳納的
失業保險費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失業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