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車輛所有人要和車輛保險單的名字一致。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一條 投保人投保時,應當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的種類、廠牌型號、識別代碼、牌照號碼、使用性質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稱)、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
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保險標志。保險單、保險標志應當註明保險單號碼、車牌號碼、保險期限、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和理賠電話號碼。
(1)非車輛登記人購買保險擴展閱讀:
車輛保險購買注意事項:
一、保險要保全
有些車主為了節省保費,想少保幾種險,或者只保車損險,不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只保主險,不保附加險等。其實各險種都有各自的保險責任,假如車輛真的出事,保險公司只能依據當初訂立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給予賠付,而車主的其它一些損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賠償。
二、核對保單
辦理完保險手續拿到保單正本後,要及時核對保單上所列項目如車牌號、發動機號等,如有錯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三、隨身攜帶保險卡
保險卡應隨保記住保險的截止日期,提前辦理續保。
⑵ 車輛沒入戶登記可以買保險嗎
交了強險就可以了,你還要買商業險嗎?不一定要買商業險的,這個要根據你個人的實際情況而定。保險是可以買的,但要根據你的車准備登記在誰的名下,就辦成誰的就可以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如果幫到你,一定要採納。謝謝您的舉手之勞!
⑶ 車是我在用,但車主不是我,我能不能給車買保險,而且被保人是我
你不能給車輛買保險,保險人也不能是你。不過車主買了保險雖然不是你的名字只是你在開,這個保險仍然有效。也就是說保險是跟汽車的,除非你把汽車過戶到你的名下來,汽車的登記證書上成你的名字了。這樣買的保險被保人才是你的。你現在只能把錢給那位車主,讓他替你交保險。
⑷ 個人買的車可以用公司的名義買保險嗎
車主是誰,誰投保。不能代替的。如果是你說的後面的情況,出現事故,保險公司不能賠償部分,單位要負責任的。對方起訴也只能起訴車輛所有人,和誰用沒有關系。
⑸ 未上戶的車能買保險嘛
沒交強險不給上牌照,上牌的時候需要交強險副本。
其他商業險的話沒牌也能上,是根據車架號和發動機號投保的,和上牌沒關系。不過盜搶險需要上牌後才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9條第1款規定:「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來歷證明;(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機動車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機動車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機動車管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予以檢驗。」
所以新買的機動車輛只有先買保險才能再上牌照。在實際中,購買了新車到車管所去驗車時,就要先購買保險,憑汽車保險單驗車。所以機動車購買人要先憑車輛銷售部門的發票到保險公司先辦理保險手續;然後再辦理車輛行駛證和牌照號碼。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不在車輛登記地購買保險如何繳納車船稅
【問題】
在北京登記的私車,在外省市保險機構繳納交強險,那麼車船稅該在哪裡繳納?
【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車船稅征管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48號):
一、關於不在車輛登記地購買保險代收代繳車船稅問題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非車輛登記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且能夠提供合法有效完稅證明的,納稅人不再向車輛登記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繳納機動車車船稅。
⑺ 個人在非車輛登記地購買保險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了車船稅應如何處理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非車輛登記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且能夠提供合法有效完稅證明的,納稅人不再向車輛登記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繳納機動車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