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評估基金風險的幾個指標
一、與收益相關指標:阿爾法系數: 反映超額投資回報率(越大越好)
阿爾法系數(α)是基金的實際收益和按照貝塔系數(β)計算的期望收益之間的差額。代表基金多大程度上跑贏預期收益率
二、與風險相關指標:
1、標准差:反映基金回報率的波動幅度(越小越好)
標准差是指過去一段時期內,基金每個月的收益率相對於平均月收益率的偏差幅度的大小。基金的每月收益波動越大,那麼它的標准差也就越大。
標准差越大,基金未來凈值可能變動的程度就越大,穩定度就越小,投資風險就越高
2. 貝塔系數:衡量價格波動情況(牛市及上升階段越大越好,熊市及下跌階段越小越好)
貝塔系數(β)是一種評估證券系統性風險的工具,用以評估某隻股票或某隻股票型基金相對於整個市場的波動情況。
貝塔系數是一個相對指標。貝塔系數越高,意味著基金相對於業績評價基準的波動性越大。換言之,貝塔系數越高,其風險也就越大
三、與收益風險都相關指標:
1、夏普比率: 基金績效評價標准化指標(越高越好)
夏普比率(SharpeRatio,也叫夏普指數),是諾貝爾獎獲得者威廉·夏普根據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發展出來,用來衡量金融資產的績效表現的一個指標。
夏普比率的核心思想是,選擇收益率相近的基金承擔的風險越小越好,選擇風險水平相同的基金則收益率越高越好。該比率代表投資人每多承擔一份風險,可以拿到幾份報酬,該比率越高,基金承擔單位風險得到的超額回報率越高。
公式:夏普比率=[投資組合預期報酬率-無風險利率]÷投資組合的標准差
如果夏普比率為正值,代表基金報酬率高過波動風險;若為負值,代表基金操作風險大過報酬率。因此,夏普比率越大,說明該只基金單位風險所獲得的風險回報也就越高,基金的績效也就越好
2、R平方:反映業績變化情況(越接近100阿爾法系數與貝塔系數越可靠)
前面我們提到了貝塔系數,然而它能否有效衡量風險,很大程度上受基金與業績評價基準相關性的影響。如果將基金與一個不大相關的業績評價基準進行比較,計算出來的貝塔系數就沒有意義。所以考察貝塔系數時,應當同時考察另一個指標——R平方。
R平方是衡量一隻基金業績變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由基準指數的變動來解釋,以0至100計。如果R平方值等於100,表示基金回報的變動完全由業績基準的變動所致;若R平方值等於60,即60%的基金回報可歸因於業績基準的變動。簡言之,R平方數值越小,說明業績基準變化與基金錶現的相關性越低。
此外,R平方也可用來確定貝塔系數或阿爾法系數的准確性。一般而言,基金的R平方值越接近100,其兩個系數的准確性便越高。
注意:上述5個指標能幫助我們進行基金風險評估,但是,要想獲得理想的投資收益,需要考慮的因素還有很多,如基金公司的情況、基金經理的水平等。所以,我們需要不斷地加強投資方面的學習,從而提升投資技能
2. 天天基金網如何更改風險評估
這個有必要?感覺沒必要改!要麼你測多幾次!
3. 怎樣對基金進行風險評估
好買基金可以幫助您完成這個復雜的任務。
4. 基金風險評估指標哪有,晨星的太麻煩了,
你可以上基金買賣網試試,輸入你想要查詢的基金代碼,在新打開的頁面中你就可以看到關於收益,風險抵抗能力等方面的評級!
5. 指數基金風險評估它風險大嗎 大家不要復制以有的答案給我。在這里謝謝大家了..謝謝。
指數基金跟滬深各類型指數關系很大,一般情況下都是指數漲了就漲,指數跌了就跌,而且很明顯。
指數型基金的風險主要以下幾個因素:
1、基金公司的投研水平和管理能力,基金經理的個人能力,投資經驗等等,這很重要。好的基金經理能夠跑贏大盤很多。而如果基金沒選好,風險就較大了,有可能會跑輸大盤。
2、由於指數型基金完全跟蹤指數,所以他的風險主要就是指數的風險,指數漲他漲,指數跌他跌。
你要問風險,很大,因為你不可能預測牛市熊市,往往牛市指數型基金跑贏大盤的很多,而熊市來了指數跌得快,凈值也縮水快。
有其他問題可以加我網路HI或者留言給我,我是專家,分給不給我無所謂,交個朋友。
6. 想在天天基金里存錢,風險評估總是失敗是怎麼回事
想睡天天基金里存錢風險評估總是失敗的話,那是怎麼回事?那就這建議你就最好不要在裡面存錢,還不如去銀行存
7.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論文!2000字
社會保險基金被老百姓稱為「養老錢」、「救命錢」,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至關重要。近年來,各種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持續擴大,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征繳社會保險基金數量逐年增加,給基金監管帶來一定難度。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管理,切實防範和化解基金管理風險,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是各級社保基金監管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包括管理與監督兩方面的內容。管理是指社會保險基金籌集、保值增值、使用等全過程的行政、資產負債的管理,監督是對社會保險基金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尤其指對社會保險基金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
(一)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需要改革。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設計,政府既是社會保險制度和規則的制定者,又是社會保險制度和規則的執行者,政府承攬了社會保險的一切管理事務,社會保險體制運行的一切後果也完全由國家承擔。如「上海、廣州市挪用社保基金」案,最後的責任都由政府來承擔。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06年底全國累計挪用社保基金71億元人民幣。如此龐大的專用資金被擠占挪用,給國家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帶來隱患,隨著社保基金規模持續擴大,迫切需要改變目前國家在整個社會保險事務管理中承擔具體責任的現狀,轉向國家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中只負責制定宏觀政策,而社保基金監督則由社保機構主管部門、社會專業中介機構負責的格局。
2.國家社會保險政策不統一,統籌層次較低,沒有充分發揮基金的調劑作用。目前,我國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不統一,經辦機構名稱不一,給人民群眾造成社會保險不規范、不嚴肅的表象。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過20年的改革實踐,已實現基本保險制度全國統一,養老基金省級統籌,但從地區差別來講,西部、中部地區的養老基金積累較低,社會保障支撐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有限。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從1996年開始探索改革,目前仍處於改革試點階段,基本養老金還是縣級統籌,並且各地征繳基數、徵收比例、發放形式、待遇標准也都不一致。失業保險仍停留在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處於起步階段,女工生育保險仍處於探索試點階段。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各地啟動時間不一,覆蓋范圍不一,嚴重影響不同性質單位職工和人才的合理流動,不利於職工跨地區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接續,容易挫傷參保單位和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
3.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征繳沒有形成合力。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明確規定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稅務、財政、審計及行政監察機關對社會保險費徵集、管理和監督的職責,但在實際施行過程中,社會保險擴面工作主要靠勞動保障部門;審計部門雖然經常安排社保基金審計項目,但基本上只對社保經辦機構在基金的財務管理方面實施審計,由於審計手段、時間和精力有限未能做到全部跟蹤審計,各地社會保險參保稽核面不足40%;財政部門僅對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監察機關很少對欠繳或拒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4.稽核檢查手段缺乏剛性、參保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現象嚴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收缺乏具體的法規支持。如企業職工徵收養老保險費按實發工資為基數,事業單位按檔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社保經辦機構在稽核徵收過程中,缺乏對參保單位有效的制約手段。《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但在實際中,有的企業欠費嚴重,對於上千萬元的欠費來說,加收的滯納金微不足道,有的企業把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也擠占挪用了。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對其處以任何經濟處罰都不起作用。據統計,我市欠費企業占參保企業總量的40%以上,拖欠養老保險費百萬元以上的企業17戶,欠費企業數量多,拖欠數額大,給社保事業可持續發展帶來隱憂。各險種各自征費,各自稽查,造成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和人力、財力浪費,還收不到好的稽核效果,一些私營企業、合資企業、外資企業參保人數降低,欠繳養老保險費現象也很嚴重。
5.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基礎工作薄弱。一是內部控制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備,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台賬及相關單位的繳費記錄等基礎性工作還不能完全應用計算機化管理;二是編制緊缺,人少事多,現有的編制已不能適應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一些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不高,影響了養老保險工作的健康發展;三是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因經辦機構人員少,經費不足,基金管理往往流於形式,未能落到實處。
(二)監督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缺少制衡式監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強調的是在監管職能的履行方面各機構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即社保部門、財政部門、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管委員會和外部監督機構共同監督基金運行的全過程,以及五者之間相互制約。目前我國現有社會養老基金監督體制是將社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部門對社保基金的監督僅是對存入財政專戶社保基金的管理,而對社保部門在基金徵收、支付環節的監督不到位。參保單位少繳、漏繳、未報現象缺少外部監督,另外財政部門管理的基金如何購買國債等項目,安全增值又缺少國家基金管理委員會的監督。
2.勞動保障部門內部缺少建立相應的審計監督。缺乏對基金的徵收、發放、管理全過程的跟蹤檢查和科學規范,沒有起到積極的內部控制、監督作用。
3.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缺少應有的監督手段。如:(1)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監管最基本的組成部分;(2)基金外部管理人,是限制騙取和盜竊基金資產機會的謹慎措施;(3)外部審計,能夠提供獨立和客觀的評估,可以成為監管的重要工具;(4)監管成本控制,可限制基金管理人將成本轉移到未被監管的基金項目上。
4.社保經辦人員自我約束意識淡薄。基金管理法制意識不強,缺少養成在監督環境下工作的習慣,應建立社保經辦機構定期的輪崗和培訓機制,增強社保基金管理職業道德意識。
二、加強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的幾點建議
中國養老社會保險模式選擇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度(下稱「統賬制度」)。這一制度,從產權結構看,是公共社保金和私人社保金的混合,從財務制度看,是隨收即付制度和積累制度的混合。這種制度決定了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它要求採用不同於單一產權結構和單一財務制度的基金管理模式和監督制度。建議:探索建立與此復雜性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基金分權式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
(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方面的建議
1.建立分權式管理制度。其要求是:第一,建立獨立、高效、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和管理委員會。監管委員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企事業單位代表共同組成,實行委員會制。監管委員會按城市設立地方監管辦事處(類似於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的管理體制),垂直管理。第二,建立專業性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由省級社保部門成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行政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是養老基金完整性的重要保證,社保部門不能既是基金管理政策的提供者同時又是基金運營的主體,所以應建立獨立於政府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運營社會統籌賬戶基金。一方面基金管理局依據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要求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取向,將統籌賬戶基金投資於以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為主的對象和國家重點開發項目。另一方面在給付時期,基金管理局按社保部門的指令將資金劃入財政專戶,社保部門建立臨時性賬戶,從財政專戶劃出給付資金並按時足額進賬職工在國有商業銀行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部門對社會統籌部分的給付負有最後責任。第三、個人賬戶基金交給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承擔,會遴選合適的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再根據與各省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的契約對個人賬戶基金進行多元化投資,以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益最大化。
2.以稽核為重點,建立擴面征繳工作的長效機制。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積極會同財政、審計、工商部門,加大對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清欠的工作力度。要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主動向政府報告,建立健全擴面征繳工作的長效機制,形成部門配合、齊抓共管的合力;要積極爭取審計部門在審計社會保險時,向繳費單位延伸審計,督促參保單位繳費;同時要加大社會保險宣傳力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行政執法力度,努力實現應保盡保。
3.調整國家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的職能。一是立法職能,負責制定確保養老金系統健康順利運行的法律法規。二是對養老金事務的動作實施監督,確保養老保險的經辦管理規范化。三是接受有關個人和機構就養老金事務提起的申訴、舉報、批評、建議,調解有關養老金事務的糾紛,受理有關養老金事務的訴訟。
4.加強社保部門經辦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完善管理制度,簡化辦事程序,增強社保部門依法遵章辦事的透明度,提高計算機管理應用能力和經辦服務能力。
(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督方面的建議
1.建立制衡式監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是指在整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監管體系中,將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充足性監督權交給社保部門,將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的合法性監督權交給基金監管委員會,外部監管機構對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實現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相結合,以及實現交叉監管的目的。
2.完善監督手段。其主要內容包括:(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將基金管理公司置於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公司違法、違規操作,損害所有人利益。(2)增設外部保管人。外部保管人原則對於限制代理風險是非常必要的。在足夠的保管安排下,基金管理人不直接持有養老基金,以此限制騙取和盜竊基金資產的機會。(3)加強外部審計。在法律和制度環境下,外部審計提供一個精確的、獨立的評估,向監管人報告有關基金的任何問題,而且成為監管的重要工具。
3.加強行政監督。建立有效的監管規則和監管機構,建立社會養老基金在徵收、支付、待遇、核定增值運用全過程全社會監督和適度監督制度。在勞動保障部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同時加快中介機構市場化改革進程,加快培養精算、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和各種風險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強化外部監督機制。中介機構的目的是向各機構和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使他們能夠獲得並准確理解有關基金運營的信息,從而加強對基金監管,減少基金的風險投資,保證基金的增值安全。今後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操作就像酒店、餐廳的開放式廚房一樣當眾操作,讓客人監督。
4.加強對社保部門隊伍建設的監督和素質提高的監督。培養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養成在監督下工作的習慣。對組織機構內部建立控制機制,包括道德風險、運營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預防、矯正和有效處理,以及投資范圍的適度管制,減少基金的風險投資,保證基金的增值安全。
8. 如何製作社保基金財務風險防控課件
(一)做好社會保險的監管工作
針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問題,必須從內部和外部兩個角度出發,構建出具有約束力的管理系統。社會保險基金內部會計監管中應該包括內部控制監管、核算監管和審計監管等幾個主要的方面;社會保險基金外部會計監管應該包括行政監管、社會監管、法律監管和審計監管等。內部會計監管能夠幫助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外部監管能夠從各個方面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問題形成有力的約束,內部和外部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就形成了系統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體系。這一體系的構建,不僅能夠促進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合理運用,也能夠促進基金財務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重點做好個人賬戶的管理工作
由於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管理存在許多問題,所以在控制基金風險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對個人賬戶的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必須要統一納入到財務管理的范圍內,在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和支出賬戶中增設統籌和個人兩項,並確定賬戶的明細,實現兩者的獨立核算。通過對參保人個人賬戶的完善,可以為基金管理人員的工作帶來便利和依據。為了使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風險降到最低,還應該使個人賬戶建立起信息化管理系統,這樣不僅能夠增強對個人賬戶信息的處理能力,也能夠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
(三)增強征繳力度,統一征繳標准
為了使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工作更加順利,有關部門必須要做好相關的宣傳活動,讓單位和個人能夠認識到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作用和意義。在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力度的過程中,必須要保證相關法律、行政職能和經濟等問題能夠與征繳工作相協調,盡量讓中小民營企業能夠主動的參與到基金繳納的實際工作中來,進而最大程度的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盡量減小地區差異帶來的征繳費用不同的問題,必須建立起統一的征繳標准,將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到預算管理中。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指標必須根據評估結果來確定,這樣不僅增加了征繳的科學性,也能夠最大程度的減小管理風險。在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過程中,應該為其創設財政專戶,通過對收支的協調管理來提高財務管理的質量,並在管理的過程中發揮監督的重要作用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減少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風險。
(四)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
要想保證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管理的水平,就應該從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來優化管理工作。在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方面,負責征繳的機構應該在當地銀行設立專項賬戶,並且這一賬戶必須通過當地財政與勞動部門的認可,在征繳費用的過程中,主要由稅務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其他部門無權干涉。在支出社會保險基金時,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的實際支出情況來適當調整支出標准,這樣就能盡量減小外界因素給支出工作帶來的困擾。
(五)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體系
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體系時,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制度的變革情況來調整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程序。社會保障體系的落實必須要以制度為依據,所以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的改革情況來優化繳費程序,並做好基金運作的監督工作;根據會計人員的工作表現實行激勵制度,通過獎勵的方式來激發會計人員的工作效率。對社會保險基金人員崗位進行分解時,根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會計法》的有關規定來明確人員的職責,還應該設定考核目標,進而落實獎罰制度;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來檢查基金管理情況,不斷增強會計的監督職能,加強保險基金的征繳力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做好基金支出的監督工作,盡量避免不合理的基金支出,這樣才能達到控制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