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計算方法:
1.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扣除標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Ⅱ 營改增後個人保險代理人如何納稅
一、增值稅計算方法:
1、起增點為3萬元(不含稅)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增值稅徵收稅率為3%,作為增值稅計稅依據的「傭金收入」不包含增值稅稅額,不含稅傭金收入=稅前收入÷(1+3%)「不含稅傭金收入大於3萬徵收增值稅」 換算一下就是 「稅前收入大於3.09萬徵收增值稅」。
2、因此,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 稅前收入÷(1+3%)]*3%;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0
二、附加稅計算方法(附加稅以增值稅為計算基礎):城建稅=增值稅*7%;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自2016年2月1日起,銷售額≤10萬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即增值稅≤3000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2)保險個人代理手續費納稅比例擴展閱讀
試點行業
(一)、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鑒證咨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三)、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
Ⅲ 營改增代理保險業務手續費的稅率是多少
代理公司如果屬於一般納稅人的話稅率為6%
Ⅳ 營改增以後,保險代理人手續費稅怎麼算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以下簡稱45號公告),對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後,個人保險代理人、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相關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以及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個人保險代理人,指根據保險企業的委託,在保險企業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證券經紀人,指接受證券企業的委託,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的證券企業以外的自然人。
保險代理人的運行機制,對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機制轉換,有著直接和間接的推動作用,對領導有啟發,對員工有觸動。大家都從中深刻地認識到,國有獨資公司必須建立起適應市場需求的營銷機制。另外,保險代理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它的發展能容納大批人員就業。
日本從事保險代理的人,約占國民的1%,隨著我國保險事業的不斷興旺發達,保險代理人的隊伍將日益擴大,從而在安置就業方面,將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
Ⅳ 保險代理人的傭金是怎樣扣稅的
保險傭金因為是傭金所得,所以不能像工資所得那樣只繳納個人所得稅,還要繳納營業稅(含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稅等,綜合稅率在5.56%)。其中營業稅的起征點是5000元,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20%(傭金收入扣除40%的展業成本後按勞務報酬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Ⅵ 保險代理人交稅的標准有什麼依據怎麼算的
保險代理人要交的稅種
一個是營業稅,這個我記得是傭金總額的百分之五,現在變沒變不知道,以前是這個
一個是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交稅,不是按照工資薪金
你的傭金減去營業稅後,就是你的勞務報酬
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稅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徵收辦法,具體是: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Ⅶ 保險代理人個人所的稅的起征點是多少依據是什麼
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扣繳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營業稅扣繳比例為:月工資2000元以上扣繳5.55%;個人所得稅扣繳比例為:(收入*60%-800)*20%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6〕454號 的規定: 「一、根據保監會《關於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監發〔2006〕48號)的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7修訂)第三條和第六條的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08修訂版)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於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所以,具體是多少你要到當地地稅局咨詢,據了解,現在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起征點是「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的月營業額為5000元;」
因此,你每月的收入額=傭金(1-40%)-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如果每次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再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再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比例稅率。
Ⅷ 保險從業人員傭金收入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保險從業人員傭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不含稅傭金收入-地方稅費附加)×(1-40%)-法定扣除費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出台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個人保險代理人以其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以下簡稱「傭金收入」,不含增值稅)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及展業成本,按照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展業成本,為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40%。
(8)保險個人代理手續費納稅比例擴展閱讀
設傭金收入為A,
1、如果A<1333.37元,則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都為0,不用繳稅。
2、如果A小於5000元大於1333.37元,則營業稅為0,個人所得稅為(A×60%-800)×20%
3、如果A大於5000元,則營業稅為A×5.56%,個人所得稅又分成兩種情況(主要是看應交稅的的報酬乘以(1-20%)是大於800元還是小於800元,,分界點傭金為7347.54元。
a、A<7347.54元,個人所得稅為(A×60%-A×5.56%-800)×20%
b、A>7347.54元,個人所得稅為(A×60%-A×5.5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