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華夏銀行蘇州分行工會向員工發行的理財產品,周期2年,到期以巨額虧損,不給兌現是否合法
可以參照理財合同上是否說明
㈡ 自願委託工會理財利息如何交稅
銀行理財不需要繳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於金融企業從事代客理財申購新股業務計征營業稅問題的通知》(閩國稅發[2001]20號)規定,對金融企業從事「代客理財」業務,從銀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能夠按委託方投入資金的比例分配其存款利息的,不征營業稅;否則,應視同經紀業手續費收入計征營業稅。
參照上述規定,客戶將銀行存款委託金融機構投資短期理財產品,金融機構將理財資金用於投資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客戶不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
由此可見,此浮動收益不符合「不與投資方共同承擔風險,只收取固定利潤的,視為發生貸款行為」。因此,客戶取得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在稅法尚未明確下,暫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
㈢ 我是山西省沁水縣沁和能源集團的一名職工,公司工會讓職工購買信託理財產品,表面上沒說是強制,但實際
堅決不買,工人聯合起來告勞動局,勞動局會出面解決的。
㈣ 企業工會法人能夠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么可以推薦
原則上是不允許的。因為工會經費是用來為工運事業服務,為職工群眾開展各項活動服務。經費使用原則是統籌兼顧,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經費很有限。如果資金暫時有富餘想增值的話,也要經過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才行,而且要確保經費增值、不流失。
㈤ 請問工會能否向會員集資,然後投理財產品,如果不合法,能否提供法律依據
工會是一個組織,工會應該是中介性質吧,告訴你們所承擔的風險,並且合同中會有免責聲明。
募集資金的 不應該是工會,職工是否投資理財也是完全自願的行為。
我不覺得有什麼違法的地方。
㈥ 在工會委員會賬戶上的資金可否購買理財產品
不可以。工會經費是用於職工福利、教育、培訓、活動等的,你用這個資金去理財是不允許的。你最好還是咨詢一下上級工會這個問題。
㈦ 購買工會信託理財產品有風險嗎
信託門檻一般在100萬元,如果是這樣的信託產品,都是信託公司發行的,固定收益類信託基本是無風險的,有剛性兌付的傳統,即使有些意外,信託公司也會保底的,我這一有一款全流通股質押信託,收益9%,起點300萬的。
㈧ 鄒城市總工會推出的信託理財產品個人如何購買
1,首先要確認這是哪家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因為信託產品只能由68家信託公司發,可以在中國銀監會的網站上找;
2,如果是正規信託發行的產品,就可以咨詢信託公司,看產品通過什麼渠道購買;
3,如果是總工會發行的產品,那麼這就涉嫌非法集資了,要注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