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儲蓄機構辦理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根據《儲蓄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鼓勵個人參加儲蓄。儲蓄機構辦理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1)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擴展閱讀:
《儲蓄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住房改革的有關政策和實際需要,經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批准,儲蓄機構可以辦理個人住房儲蓄業務。
第二十條 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批准,儲蓄機構可以辦理下列金融業務:
(一)發售和兌付以居民個人為發行對象的國庫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等有價證券;
(二)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小額抵押貸款業務;
(三)其他金融業務。
② 《商業銀行法》關於保護儲蓄存款人和單位存款人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十條,「對單位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 )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一條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④ 商業銀行如何對儲蓄存款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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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按存款人的身份來劃分,銀行存款分為儲戶存款和各類單位的存款。儲蓄是個人將屬於其所有的人民幣或者外幣存入儲蓄機構,由儲蓄機構開具存摺或者存單作為憑證,個人憑存摺或者存單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儲蓄機構依照規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民事法律行為。《商業銀行法》第五條規定,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多年來遵循的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就是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這一民法四大原則的具體體現。在這次修改過程中,有的同志建議刪掉「存款有息」的規定,主要理由是很多國家大宗活期存款已經是零利息,如果法律仍然堅持存款有息,就會阻礙我國未來可能的利率調整。但是這次修改沒有採納以上意見,仍然規定存款有息。理由是: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老百姓的個人儲蓄都是辛苦錢,如果規定存款無息甚至交保管費,那是對人民利益的一種剝奪,而且違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則。儲蓄是商業銀行吸收存款的主要形式。相對於儲蓄存款的是單位存款,指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黨組織、國家機關、部隊等在銀行的存款。單位存款是商業銀行吸收存款的第二種主要方式。
除此之外,《商業銀行法》規定了商業銀行為個人儲蓄存款賬戶保密的義務,並對查詢、凍結、扣劃存款的行為,作了嚴格的限制。這里的「法律另有規定的」是指以下機關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個人儲蓄存款進行查詢、凍結、扣劃:(一)人民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中有關規定,有權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有關的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二)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三)國家安全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保衛部門。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可以行使公安機關的偵查職權,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予以適用。(四)海關。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可以通知銀行在扣保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存款內扣款抵繳稅款及滯納金。(五)稅務機關。根據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有權查核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的存款賬戶,書面通知銀行暫停支付有關的存款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六)監察機關。根據我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查詢案件涉嫌單位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必要時可以提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依法凍結存款。(七)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我國修改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因此,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查詢個人儲蓄存款。
⑤ 政策性銀行可以辦理個人存款業務么
政策性銀行不可以辦理個人存款業務。
政策性銀行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從民間借款。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發起、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
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
1994年中國政府設立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三大政策性銀行,均直屬國務院領導。
⑥ 銀行一次最多存款多少不會被查
合法收入存多少也不會被調查。
銀行卡依附是個人活期存款賬戶,個人存款受法律保護,公民合法的收入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扣劃。存款自願和為儲戶保密,是我國儲蓄必須堅持的一個原則。在我國《商業銀行法》專設有「對存款人的保護」一章。
但是也不是說大量存儲現金就不會關注。為了防止利用個人賬戶進行洗錢,根據我國《反洗錢法》和相關的反洗錢規章,單筆或當日累計存取現金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1萬美元以上,商業銀行應該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當然這種報告,對於存款人來講沒有任何影響。
《儲蓄管理條例》:
第五條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鼓勵個人參加儲蓄。
儲蓄機構辦理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2號)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⑦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遵循的原則是:
存款有息 取款自願 存取自由 為儲戶保密
⑧ 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哪些原
儲蓄業務,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