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信用保險中,由於買方或出口人無法控制的事件而造成的債務不能履行可不能如期償還的風險屬於()
A政治風險
信用保險
特點一承保風險變化莫測
信用保險一般承保包括商業風險和政治風險兩大類。
商業風險是指由於債務人本身原因致使債務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償還的風險,包括買方破產、買方拒絕履行合同、買方不按期付款等。
政治風險是指由於買方或出口人無法控制的事件而造成的債務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償還的風險,包括外匯兌換困難、買方政府的延期支付、進口或出口許可證限制、戰爭阻止合同履行以及政府的其他類似行為等。
特點二保險人、被保險人損失共擔
信用保險是信用風險管理的一種形式,保險人期望控制風險,往往只能通過被保險人來實現。
特點三風險調查,困難重重
一般財產保險以實物為保險標的,保險人比較容易確定危險程度,但信用保險以人或企業的信用為保險標的,資信難以調查。尤其是出口信用保險,被保險人的客戶跨越國界,更給資信調查增添不少難度。
(1)保險人承保最多的風險一般是擴展閱讀
損失賠償比例
---由政治風險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90%。
---由破產、無力償付債務、拖欠等其它商業風險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90%。
---由買方拒收貨物所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80%。
曉保提醒
信用保險中一般規定被保險人應自負一定比例的損失,如政治風險大約在5%~10%之間,商業風險在5%-15%之間。
所以為了預防風險,信用保險要求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共享其掌握的所有有關客戶的資信信息。另外,保險人一般還應該委託專業資信調查機構對國內外的客戶資信情況做充分了解。
⑵ 一切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指什麼
個人認為 除了投資失利的風險 還有就是政治因素 天災 僅代表個人觀點
⑶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什麼
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殘,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種保險。
意外傷害指的是外來的、突然的、劇烈的、非本意的和明顯的使被保險人受到傷害的事件。
人身意外傷害不承擔人的患病死亡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意外傷害。
⑷ 在現代商業保險中,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一般被稱為
可保風險。(5個條件:1應當是純粹風險。2使大量標的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3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4不能使大多數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5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⑸ 保險人在承保時必須評估以下哪些風險因素
實質風險、道德風險、
法律風險、心理風險
⑹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
不可以預料的因外力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