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取了失業保險後還能不能自己交社保
首先大部分地區的失業是指單位解除合同的人員,不是個人辭職,個人辭職是領不到失業金的.
第二,如果領了失保還是可以繼續交,只要再找個單位或是掛在人才市場都可以,但是領失業金期間是不計算工齡的.
㈡ 領取6個月失業補助金期間可以自己交社保和醫保嗎
領取失業金期間是不能自己繳納社保和醫保的,領取失業金期間的醫保是由失業統籌基金支付的,個人無須繳納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過失業保險期後個人能買醫保嗎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一條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並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㈢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自己要交醫療保險嗎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不用交醫療保險。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申請領取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無正當理由三次拒不接受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介紹的工作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免費參加一次職業培訓或者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可以免費接受一次職業指導和三次職業介紹服務。
(5)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謀職業的,憑其營業執照,可以一次性全部領取本人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㈣ 領失業金期間可以自己交社保嗎
勞動者領失業金期間是不需個人自己繳納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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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領取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失業保險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繳費
㈤ 在領失業險期間自己交了兩個月的醫保,這情況怎麼解決
醫保中心應該會退回給你。
㈥ 失業了 已經報領失業金了 一共6個月 請問這期間可以個人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嗎網上有說不能交的!
沒有看圖片內容。
以往的失業期間國家是會給你購買醫療保險的,至於養老保險,你可以以個人名義交費。以當地社保局說法為准。
誰說報了事業然後就會延遲退休並不會呀,只要你養老保險在退休年齡之前滿滿15年,都是可以的,並不會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