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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銷售風險的應對措施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1-08-04 03:21:27

『壹』 保險公司風險隱患有哪些應採取哪些措施

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也在不斷累積。保險與風險相生相伴,警惕風險、發現風險、管好風險是保險的職責。要履行好職責,保險業應回歸保險保障主業,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在行業發展和防範風險之間找到平衡點。
保監會近日發出警示,當前保險業存在償付能力不足風險、流動性風險、公司管控不到位風險和外部傳遞風險等四大突出風險,防範形勢復雜而嚴峻。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保險業正處於退保和滿期給付高峰期,將持續面臨較大的現金流出壓力,少數經營激進的公司存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隱患。而個別公司治理失效、管控無力,極易成為風險爆發點。
風險起於亂象。去年以來,個別保險機構片面追求規模和利潤,出現非理性舉牌、與一致行動人非友好投資、激進經營等問題,嚴重影響了保險業長期健康發展。究其原因,是其缺乏對金融規律、保險規律和保險資金運用規律的正確認識。
陳文輝認為,一些機構忘記本源、偏離主業,盲目搞多元化、全牌照,熱衷於跑馬圈地掙快錢,導致主業不主、副業不副,有的甚至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還有的甚至通過多種方式規避監管,如果把握不好就會出現大的風險。
從行業發展規律來看,致力於發展保障業務,在市場上精耕細作的保險機構,雖然保費增速不快,但「含金量」更高,後勁兒更足;而個別成立不久的保險機構企圖通過銷售大量高風險高收益理財型產品迅速做大規模,實現「彎道超車」,從風險管理者變成風險製造者,遭到監管重擊,「翻車」在所難免。
還有一些保險機構本末倒置,重投資、輕保障,在人才、制度及運作機制上仍處於基礎建設階段,還難以充分應對不同投資領域中激烈競爭的情況下,只看重收益率,什麼都想投,什麼都敢保,成為風險的最後接棒者。
有專家表示,保險業走得太快,已到了謹慎防範風險的時候,忽視風險管理能力建設的發展是沒有意義的。
對保險業來說,風險保障功能始終是「立業之本」,是其他行業不可代替的重要功能,也是行業價值靈魂所在。保險業的發展不能走捷徑,更不能「跑偏」,種好自己的田就是要回歸保障主業。

『貳』 保險銷售管理中存在的風險有哪些杜絕措施

1,有沒有買對需求
2,有沒有買對人
3,有沒有買全保障
4,有沒有買足保額
5,寫對受益人

『叄』 什麼是風險,應對風險有哪幾類管控措施

風險指的是,在特定情況下某種結果的不確定性形式。某種事件可能會發生,如果發生,其結果對我們不利。它不是我們期望的結果。「風險」既包含著對未來的疑慮,又包含著發生的結果將使我們處於比現在更糟的境地。

風險管控措施分類:

1、風險迴避

2、損失控制

3、風險轉移

4、風險保留。

(3)保險銷售風險的應對措施是什麼擴展閱讀:

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管控主要體現在10個方面。

一、原材料、備品、備件

原材料、備品、備件安全風險管理主要是對原材料、備品、備件的質量進行風險評價,控制不合格的原材料、備品備件帶來的風險。特別是對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更要進行風險評價,禁止盲目使用。

二、維修作業、工藝清理

維修作業、工藝清理安全風險管理主要是對作業點的周圍環境和作業點所在工序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找出危險有害因素,評價其危險性。同時要對作業過程中的環境因素進行分析,找出因作業引發的環境因素變化,產生新的危害因素,根據各種危害因素的危險性制定預防控制措施。

三、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理主要是對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檢測、檢驗進行管理,加強特種設備的備品備件、使用材料質量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特種設備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評價,建立評價檔案,提出控制預防措施。

『肆』 市場風險與應對措施

根據不同的市場風險,做出不同的預測,措施首先要預測風險,預測風險以後根據風險等級分析風險,然後再對應解決風險,這樣才能防止風險的真正發生,引發發來的問題

『伍』 保險學中風險處理的最有效措施是什麼

向上級部門投資再保險,降低風險系數。祝你好運!

『陸』 保險風險的防範

首先要規范經營、嚴格管理。保險作為資金密集型的企業,必須堅決執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和法律法規,絕不允許自行其是或先斬後奏,須做到執行不走樣;同時,保險企業必須認真總結業務經驗,嚴格遵守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增強對各種業務和理嬙的管理,健全內控機制。完善的內部機制能夠運用一套嚴密統一的制約措施、確定各部門各環節的職責,以規范促發展,以規范防風險。 內控機制管理的重點是:1.嚴格執行保險費率或本行業協會頒行的浮動許可權;2.核保清楚,各項合同要素准確齊全,對難以產生效益和難以控制風險的業務嚴格把關;3.分保合理,嚴格分保手續,迅速落實分保方案 既保證業務進展,又分戴集中風險4.規范資金運用與管理,特別要堅持集中統一調撥使用的原則。
第二要加強制度建設。有章必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效的規章制度是規范經營行為,防範各類風險的基礎。近些年國家在保險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已經起步,缸保險公司內部為適應深化改革的需要,還須建立許多制度和業務規則、運作流程特別是易於操作執行的規章制度及其量化的考棱標准。 為使保險企業內部規章制度順利執行,極有必要加強監察力量,形成定期、完整的檢查制度,尤其是對容易產生問題的環節實行專項檢查,杜絕和防止「有章不循,違章不究」的現象。對於嚴重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行為.要根據新頒《刑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開刑事責任,不能姑息和手軟。 第三要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在社會生產力中,人是第一位重要的因素,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水平的高低取決於員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柒』 保險公司的營銷風險

哥們 很長的。
風險大致有兩種定義:一種定義強調了風險表現為不確定性;而另一種定義則強調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若風險表現為不確定性,說明風險只能表現出損失,沒有從風險中獲利的可能性,屬於狹義風險。而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說明風險產生的結果可能帶來損失、獲利或是無損失也無獲利,屬於廣義風險,金融風險屬於此類。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積極性進取的偏向於高風險是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而穩健型的投資者則著重於安全性的考慮。
「風險」一詞的由來,最為普遍的一種說法是,在遠古時期,以打魚捕撈為生的漁民們,每次出海前都要祈禱,祈求神靈保佑自己能夠平安歸來,其中主要的祈禱內容就是讓神靈保佑自己在出海時能夠風平浪靜、滿載而歸;他們在長期的捕撈實踐中,深深的體會到「風」給他們帶來的無法預測無法確定的危險,他們認識到,在出海捕撈打魚的生活中,「風」即意味著「險」,因此有了「風險」一詞的由來。 而另一種據說經過多位學者論證的「風險」一詞的「源出說」稱,風險(RISK)一詞是舶來品,有人認為來自阿拉伯語、有人認為來源於西班牙語或拉丁語,但比較權威的說法是來源於義大利語的「RISQUE」一詞。在早期的運用中,也是被理解為客觀的危險,體現為自然現象或者航海遇到礁石、風暴等事件。大約到了19世紀,在英文的使用中,風險一詞常常用法文拼寫,主要是用於與保險有關的事情上。 現代意義上的風險一詞,已經大大超越了「遇到危險」的狹義含義,而是「遇到破壞或損失的機會或危險」,可以說,經過兩百多年的演義,風險一詞越來越被概念化,並隨著人類活動的復雜性和深刻性而逐步深化,並被賦予了從哲學、經濟學、社會學、統計學甚至文化藝術領域的更廣泛更深層次的含義,且與人類的決策和行為後果聯系越來越緊密,風險一詞也成為人們生活中出現頻率很高的詞彙。 無論如何定義風險一詞的由來,但其基本的核心含義是「未來結果的不確定性或損失」,也有人進一步定義為「個人和群體在未來遇到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對這種可能性的判斷與認知」。如果採取適當的措施使破壞或損失的概率不會出現,或者說智慧的認知,理性的判斷,繼而採取及時而有效的防範措施,那麼風險可能帶來機會,由此進一步延伸的意義,不僅僅是規避了風險,可能還會帶來比例不等的收益,有時風險越大,回報越高、機會越大。 因此,如何判斷風險、選擇風險、規避風險繼而運用風險,在風險中尋求機會創造收益,意義更加深遠而重大。
風險的性質
風險具有普遍性、客觀性、損失性、不確定性和社會性。
風險頻率與風險程度
投資風險
風險頻率:又稱損失頻率,是指一定數量的標的,在確定的時間內發生事故的次數。 風險程度:又稱損失程度,是指每發生一次事故導致標的的毀損狀況,即毀損價值占被毀損標的全部價值的百分比。 ◇現實生活中二者的關系是:一般是反比 風險頻率很高,但風險程度不大; 風險頻率不高,但風險程度很大。
風險成本
由於風險的存在和風險事故發生後人們所必須支出費用的增加和預期經濟利益的減少,又稱風險的代價。 包括風險損失的實際成本,風險損失的無形成本和預防和控制風險損失的成本。
風險的構成要素
(一)風險因素 它是風險事故發生的潛在原因,是造成損失的內在或間接原因。 根據性質不同,風險因素可分為實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三種類型: 1、物質風險因素。 2、道德風險因素。(故意) 3、心理風險因素。(過失、疏忽 無意 ) (二)風險事故 風險事故是是造成損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損失的媒介物,即風險只有通過風險事故的發生才能導致損失。 就某一事件來說,如果它是造成損失的直接原因,那麼它就是風險事故;而在其他條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損失的間接原因,它便成為風險因素。 舉例:1、下冰雹路滑發生車禍,造成人員傷亡 2、冰雹直接擊傷行人 (三)損失 在風險管理中,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預期的、非計劃的經濟價值的減少。 通常我們將損失分為兩種形態,即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風險事故導致的財產本身損失和人身傷害,這類損失又稱為實質損失;間接損失則是指由直接損失引起的其他損失,包括額外費用損失、收入損失和責任損失。在風險管理中,通常將損失分為四類:實質損失、額外費用損失、收入損失和責任損失。
風險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
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者構成的統一體,三者的關系為: 風險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風險事故發生的機會或擴大損失幅度的條件,是風險事故發生的潛在原因; 風險事故是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偶發事件,是造成損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損失的媒介; 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預期的和非計劃的經濟價值的減少。? 上述三者關系為: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者構成的統一體,風險因素引起或增加風險事故;風險事故發生可能造成損失。
危險單位(risk unit)
發生一次風險事故可能造成標的物最大的損失范圍。是保險公司確定其能夠承擔的最高保險責任的計算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00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的部分應辦理再保險。
目前,學術界對風險的內涵還沒有統一的定義,由於對風險的理解和認識程度不同,或對風險的研究的角度不同,不同的學者對風險概念有著不同的解釋,但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代表性觀點。 一、風險是事件未來可能結果發生的不確定性 A. H. Mowbray (1995)稱風險為不確定性;C. A. Williams(1985)將風險定義為在給定的條件和某一特定的時期,未來結果的變動;March&Shapira認為風險是事物可能結果的不確定性,可由收益分布的方差測度;Brnmiley認為風險是公司收入流的不確定性;Markowitz和Sharp等將證券投資的風險定義為該證券資產的各種可能收益率的變動程度,並用收益率的方差來度量證券投資的風險,通過量化風險的概念改變了投資大眾對風險的認識。由於方差計算的方便性,風險的這種定義在實際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二、風險是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 J.S. Rosenb"(1972)將風險定義為損失的不確定性,F. G. Crane(1984)認為風險愈味著未來損失的不確定性,『Biokett,Charnes,Cooper&概率進行描述(王明濤,2003)。Ruefli等將風險定義為不利事件或事件集發生的機會。並用這種觀點又分為主觀學說和客觀學說兩類。主觀學說認為不確定性是主觀的、個人的和心理上的一種觀念,是個人對客觀事物的主觀估計,而不能以客觀的尺度予以衡量,不確定性的范圍包括發生與否的不確定性、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發生狀況的不確定性以及發生結果嚴重程度的不確定性。客觀學說則是以風險客觀存在為前提,以風險事故觀察為基礎,以數學和統計學觀點加以定義,認為風險可用客觀的尺度來度量。例如,佩費爾將風險定義為風險是可測度的客觀概率的大小;F.H.奈特認為風險是可測定的不確定性。 三、風險是指可能發生損失的損害程度的大小 段開齡認為,風險可以引申定義為預期損失的不利偏差,這里的所謂不利是指對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企業而言的。例如,若實際損失率大於預期損失率,則此正偏差對保險公司而言即為不利偏差,也就是保險公司所面臨的風險(胡宜達等,2001)。Markowitz在別人質疑的墓礎上,排除可能收益率高於期望收益率的情況,提出了下方風險(Downsiderisk)的概念,即實現的收益率低於期望收益率的風險,並用半方差(Sernivaviance)來計量下方風險(周剛等譯.1999)。 四、風險是指損失的大小和發生的可能性 朱淑珍(2002)在總結各種風險描述的基礎上,把風險定義為:風險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時期內,由於各種結果發生的不確定性而導致行為主體遭受損失的大小以及這種損失發生可能性的大小,風險是一個二位概念,風險以損失發生的大小與損失發生的概率兩個指標進行衡量。王明濤(2003)在總結各種風險描述的基礎上,把風險定義為:所謂風險是指在決策過程中,由於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作用,決策方案在一定時間內出現不利結果的可能性以及可能損失的程度。它包括損失的概率、可能損失的數量以及損失的易變性三方面內容,其中可能損失的程度處於最重要的位置。 五、風險是由風險構成要素相互作用的結果 風險因素、風險事件和風險結果是風險的基本構成要素,風險因素是風險形成的必要條件,是風險產生和存在的前提。風險事件是外界環境變數發生預料未及的變動從而導致風險結果的事件,它是風險存在的充分條件,在整個風險中占據核心地位。風險事件是連接風險因素與風險結果的橋梁.是風險由,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的媒介。根據風險的形成機理,郭曉亭、蒲勇健(2002)等將風險定義為:風險是在一定時間內,以相應的風險因素為必要條件.以相應的風險事件為充分條件,有關行為主體承受相應的風險結果的可能性。葉青、易丹輝(2000)認為,風險的內涵在於它是在一定時間內,有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風險結果遞進聯系而呈現的可能性。 六、利用對波動的標准統計測方法定義風險 1993年發表的30國集團的《衍生證券的實踐與原則》報告中,對已知的頭寸或組合的市場風險定義為:經過某一時間間隔,具有一定工信區間的最大可能損失,並將這種方法命名為Value at Risk,簡稱VaR法.並竭力推薦各國銀行使用這種方法;1996年國際清算銀行在《巴塞爾協議修正案》中也已允許各國銀行使用自己內部的風險估值模型去設立對付市場風險的資本金;1997年P. Jorion在研究金融風險時,利用「在正常的市場環境下,給定一定的時間區間和置信度水平,預期最大損失(或最壞情況下的損失)」的測度方法來定義和度量金融風險,也將這種方法簡稱為VaR法(P. Jorion, 1997)。 七、利用不確定性的隨機性特徵來定義風險 風險的不確定性包括棋糊性與隨機性兩類。模糊性的不確定性,主要取決於風險本身所固有的模糊屬性,要採用模糊數學的方法來刻畫與研究;而隨機性的不確定性,主要是由於風險外部的多因性(即各種隨機因素的影響)造成的必然反映,要採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的方法來刻畫與研究。 根據不確定性的隨機性特徵,為了衡量某一風險單位的相對風險程度,胡宜達、沈厚才等提出了風險度的概念,即在特定的客觀條件下、特定的時間內,實際損失與預測損失之間的均方誤差與預測損失的數學期望之比。它表示風險損失的相對變異程度(即不可預測程度)的一個無量綱(或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解決的辦法:
1、積極探索信息。獲取有關事件的信息越多,知覺風險就越小。因此當事人可以通過各種渠道諸如報刊、雜志、電視及廣告等宣傳媒介以及其他信息傳播方式獲取相關信息,減少風險! 2、深思熟慮和認真比較。 3、考慮其信譽或信賴程度! 1、客觀性 2、偶然性 3、損害性 4、不確定性 5、相對性(或可變性)

『捌』 風險應對的風險應對的措施

在評估了相關的風險之後,管理當局就要確定如何應對。應對包括風險迴避、降低、分擔和承受。在考慮應對的過程中,管理當局評估對風險的可能性和影響的效果,以及成本效益,選擇能夠使剩餘風險處於期望的風險容限以內的應對。

管理當局識別所有可能存在的機會,從主體范圍或組合的角度去認識風險,以確定總體剩餘風險是否在主體的風險容量之內。

應對風險的措施有四種—規避風險、接受風險、降低風險和分擔風險,下面將結合例子進行詳細分析。

1、規避風險。通過避免受未來可能發生事件的影響而消除風險。規避風險的辦法有:

通過公司政策、限制性制度和標准,阻止高風險的經營活動、交易行為、財務損失和資產風險的發生。通過重新定義目標,調整戰略及政策,或重新分配資源,停止某些特殊的經營活動。在確定業務發展和市場擴張目標時,避免追逐「偏離戰略」的機會。

審查投資方案,避免採取導致低回報、偏離戰略,以及承擔不可接受的高風險的行動。通過撤出現有市場或區域,或者通過出售、清算、剝離某個產品組合或業務,規避風險。

2、接受風險。維持現有的風險水平。做法是:

不採取任何行動,將風險保持在現有水平。根據市場情況許可等因素,對產品和服務進行重新定價,從而補償風險成本。通過合理設計的組合工具,抵消風險。

3、降低風險。利用政策或措施將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方法有:

將金融資產、實物資產或信息資產分散放置在不同地方,以降低遭受災難性損失的風險。藉助內部流程或行動,將不良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以控制風險。

通過給計劃提供支持性的證明文件並授權合適的人做決策,應對偶發事件。必要時,可定期對計劃進行檢查,邊檢查邊執行。

4、分擔風險。將風險轉移給資金雄厚的獨立機構。例如:

保險。在明確的風險戰略的指導下,與資金雄厚的獨立機構簽訂保險合同。再保險。如有必要,可與其他保險公司簽訂合同,以減少投資風險。轉移風險。通過結盟或合資,投資於新市場或新產品,獲取回報。補償風險。通過與資金雄厚的獨立機構簽訂風險分擔合同,補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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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1、風險規避

風險規避是改變項目計劃來消除特定風險事件的威脅。通常情況下我們可以採用多種方法來規避風險。例如,對於軟體項目開發過程中存在的技術風險,我們可以採用成熟的技術,團隊成員熟悉的技術或迭代式的開發過程等方法來規避風險。

對於項目管理風險我們可以採用成熟的項目管理方法和策略來規避不成熟的項目管理帶來的風險;對於進度風險我們可以採用增量式的開發來規避項目或產品延遲上市的風險。對於軟體項目需求不確定的風險我們可以採用的原型法來規避風險。

2、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轉移風險的後果給第三方,通過合同的約定,由保證策略或者供應商擔保。

軟體項目通常可以採用外包的形式來轉移軟體開發的風險,例如發包方面對一個完全陌生領域的項目可以採用外包來完成,發包方必須有明確的合同約定來保證承包方對軟體的質量,進度以及維護的保證。否則風險轉移很難取得成功。

3、風險減輕

風險減輕是減少不利的風險事件的後果和可能性到一個可以接受的范圍。通常在項目的早期採取風險減輕策略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例如,軟體開發過程中人員流失對於軟體項目的影響非常嚴重,我們可以通過完善工件,配備後備人員等方法來減輕人員流失帶來的影響。

4、風險接受

准備應對風險事件,包括積極的開發應急計劃,或者消極的接受風險的後果。對於不可預見的風險,例如不可抗力;或者在風險規避,風險轉移或者風險減輕不可行,或者上述活動執行成本超過接受風險的情況下採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風險應對策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風險應對

『玖』 保監會提出哪些風險防控措施

4月23日,中國保監會發布公告稱,其已於近日對各保險公司印發了《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業進一步加強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各保險公司在風險防控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和一線責任,切實加強保險業風險防範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針對性,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

九是聲譽風險防控。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輿情監測,切實增強輿情應對能力,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十是保險公司要健全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從組織領導、責任分工、信息報告、責任追究等方面,加強風險防控工作。

《通知》強調,保險公司要深刻認識當前加強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承擔起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和一線責任,把風險防控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保險公司要形成「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風險防控工作格局,確保防控工作取得實效。對於出現的苗頭性、突發性、趨勢性風險,要及時向公司股東、董事會以及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掩蓋風險。保險公司對違法經營造成損失和風險的人員,要嚴格追責,涉嫌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不護短遮醜。

下一步,保監會將加強跟蹤督導,確保《通知》中各項風險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對在風險防控工作中失責失當、出現重大風險的公司,保監會將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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