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個是工傷保險之外的商業保險所以具體要看保險公司要什麼樣的險種比較適合你們的工作人工,這樣如果發生意外能獲得更好的賠償。
2、可以撥打客服咨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認定決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的規定,確定職工受傷或者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范圍,是否符合工傷的基本條件的書面決定。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是指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到工傷保險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過程中,由醫院記載的有關工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據此審查工傷職工的傷情是否處於穩定狀態,能否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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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請問如何購買工傷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種,同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稱五大社會保險。工傷保險是由單位繳費的社會保險,不需要職工個人繳費。
建議您可以在公司工傷保險的基礎上購買一份意外險進行補充。要注意的是年齡和職業不同選擇的險種也不同,您也可以致電4006788618,我們會為您推薦適合的保險。
以下推薦一些綜合保險給您參考:
華泰「金領人生」綜合意外傷害保險
涵蓋高額意外傷害、意外醫療、交通工具保障,適合經常出差的商旅人士購買。
1、普通意外保險金5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5萬元;
2、航空意外保險金高達200萬元,火車、輪船、汽車保險金50萬元;
「太平福壽」意外傷害保險
太平人壽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綜合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額度均衡,非常適合作為社保補充進行購買。
1、普通意外保險金1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2萬元;
2、飛機意外保險金50萬元,火車輪船保險金20萬元,客運汽車保險金15萬元;
一路平安綜合意外險(網銷版)
是一款保障均衡的綜合意外險產品。航空意外保障累計最高賠付可達60萬元。
1、普通意外(身故、殘疾、燒傷)保險金10萬元;
2、航空意外保險金50萬元;
3、意外醫療保險金1萬元,意外住院護理津貼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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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怎樣個人購買工傷保險
一、需提交材料:
1、到工傷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確定申請表》一張,受傷職工填寫,填寫完整,單位蓋章本人簽字;
2、《工傷認定通知書》認定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3、個人申請;醫院診斷證明書和出院通知單復印件;原始發票;門診處方及病歷本;醫院費用總清單;工傷職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屬於交通事故的必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損害賠償調節或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個人基本情況信息資料單;.
二、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如何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登記手續時,應如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三份,並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到規定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辦理工傷保險登記是認定是否參加工傷保險的首要標志。
單位申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時,應根據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范圍,對照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填報本單位的行業類別。社保經辦機構對其填報的行業類別核准後,予以辦理登記。
④ 工傷保險怎麼購買
工傷保險是屬於社保的一項,單位有義務為員工購買,員工不用出任何費用,如果單位不為員工買社保,發生工傷之後,公司是要承擔全責的。
⑤ 工傷保險如何購買呢
工傷保險不能由個人購買,而是由用人單位在辦理社保登記後,幫助其參加的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5)工傷保險保險購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第四十二條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⑥ 社保局工傷保險怎麼買
這個和合同有無簽署無關,只要職工入職,企業都應該繳納工傷保險。
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合同,都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繳納社保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自己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
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
(6)工傷保險保險購買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
由國務院於2003年4月27日發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