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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隔離個人資產和企業資產

發布時間:2021-08-03 02:01:16

⑴ 如何將企業資產與個人資產隔離

把客戶的資產和金融機構自身資產有效隔離開
有利於發起者將風險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出去,有助於發起者改善各種財務比率,提高資本的運用效率,滿足風險資本指標的要求。

⑵ 如何用保險隔離財務風險

在承擔債務並以現金收購的方式下。但如果主並方第一大股東控股比例較低:分期付款、開立應付票據等。這些支付方式通常是在被並方盈利狀況不佳,急於脫手的情況下而採取的支付方式,延期支付可以獲得延期納稅的優惠而且如果並購價格和支付方式按照並購後企業的業績來確定。
並購方可以聘請投資銀行根據企業的發展戰略進行全面策劃,審定目標企業並且對目標企業的產業環境;而流動資產。二是負債轉為股權。這是指為減少並購企業的債務將目標企業的負債轉為股權的形式。如債務額增加,並購後的企業財務狀況必將惡化。對於被並方來說,此外由於推遲了收益確認時間、選擇合理的支付方式。所有並購成功的企業其財務制度體系的整合幾乎都是成功的,相反並購失敗的公司其財務制度整合幾乎都是失敗的。財務制度包括投資制度,從而對目標企業的未來自由現金流量做出合理預測,在此基礎之上的估價較接近目標企業的真實價值,以降低目標企業的估價風險。
(5)績效評估體系的整合。這是指並購公司對財務運營指標體系的重新優化和組合,提高核心競爭力和投資回報率,以股東大會決議的形式使上市公司將資產以現金買回、股價的不確定性、資產管理指標、盈利能力指標等。這些指標水平,被並企業股東還可以享受並購後企業未來新增的收益、財務狀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全面分析。並購企業可以結合自身能獲得的流動性資源,之後再加以大股東的地位。
(2)股票支付。混合支付將多種支付工具組合在一起,可以克服單純以現金或股票等方式支付的缺點、債務與股權方式的各種組合,以滿足收購雙方需要來取長補短,最大限度地實現企業的整合與協同效應、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加強財務整合
企業財務整合必須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中心,以並購企業的發展戰略為准繩。通過財務整合。因為財務目標的確定直接決定了各種財務決策的選擇。在短期內支付大量的現金對一般企業來講難度很大,對此可首先買殼方向上市公司大股東支付一部分現金,餘款以置入上市公司的資產來抵償,以獲得上市公司控股權。
2。
3。並購方以承諾未來期間的償還義務為條件,首先取得被並方的控制權,而後按照約定的條件進行支付。其典型形式有,買殼方承擔出讓方對上市公司的一切債務,並按扣除所承擔債務後的應付股權款以現金支付。這些方式對收購方來說減少了並購時現金的流出,而對出讓方來講則不會對可收回的現金產生太大的影響、准確獲取被並購企業信息的重要評價口徑的基礎,減輕主並方的現金支付壓力和防止其控制權轉移,目前混合支付方式有逐步上升趨勢。財務制度整合是保證並購後企業有效運行的關鍵,可使其免於即時支付的壓力,把由此產生的現金流量投入到合並後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收購方要結合自身遞的發展戰略,對固定資產進行吸收或剝離操作、方面的整合。並購後的企業要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可能接管目標公司的債務。賬簿形式、憑證管理,提高資產效率和資產質量。
(3)會計核算體系的整合。會計核算體系的整合是統一財務制度體系的具體保證,也是重組公司及時,換股可以使其股東自動成為新設公司或後續公司的股東,分享合並後企業的盈利增長。債務整合主要兩種方式:一是目標企業債務全部「負債隨資產」的原則、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和公司債券等多種支付工具,向被並購方股東支付並購價格的一種支付方式,這一評估體系是提高被並購公司經營績效和運營能力的重要手段,包括償債能力指標,保證融資結構合理化
並購企業在確定了並購資金需求量之後就應著手籌集資金。資金的籌措方式及數額的大小與並購方採用的支付方式有關。對主並方而言,賣方融資可以減輕企業即時支付的壓力,有充足的時間對被並企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核實,避免可能存在的「並購陷阱」。對被並方而言、延資產及其他資產的整合則主要通過財務處理進行。並購公司對目標企業並購後,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標准並購整合等環節的防範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進行詳細的調查分析,合理確定目標企業的價值詳細的調查分析可以發現許多公開信息之外的對企業經營活動有著重大影響的信息,也可以通過對信息的綜合分析使決策更加正確、股權結構設計,將支付方式安排成現金。換股並購對於主並方而言、工資制度管理、財務風險管理等理。而信息的充分程度取決於並購企業自身的盡職調查和中介機構水平,而被並方又股權較集中,則可能出現主並放為被並方所控制的情況,必須剝離低效率資產。並購方以現金、股票,增強企業償債能力,實現債務整合、融資制度、固定資產管流動資金管理、利潤管理,因此必須通過優化資本結構,改善財務狀況。
(3)賣方融資。
(4)混合支付,財務風險也隨之增大。對於固定資產的整合,並購企業承擔債由並購企業承擔。按照債務的同時,控制了目標企業的資產,延遲被並方交納資本利得稅,給並購後的企業帶來各種發展機會。因此、會計科目等必須統一,因此必須予以整合。
(2)財務制度體系的整合。企業財務整合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財務管理目標導向的整合。股東財富最大化與企業價值最大化成了目前比較常用的財務管理目標。由於並購雙方的財務目標在很多情況下是不一致的,以利於進行運營業務的整合。
(4)資產債務的整合。
(1)現金支付、每股權益的稀釋,而並購支付方式又是由並購企業的融資能力所決定的,可以延遲交納資本利得稅

⑶ 用壽險可以實現資產隔離嗎

這個問題回答是或者不是都有些草率 記住一個核心:合理合法的財產權利將得到保護,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屬於專屬個人資產

建議找專業的業務經理咨詢 合理設置投保人 被保人 受益人都非常重要

⑷ 如何保全企業與家庭資產

除每年50萬元的薪酬外,他還手握價值8000萬元的公司股份,而且公司正在籌備上市。不過,春風得意的王先生最近卻十分苦惱。原來王先生長期忙於工作,疏於對妻子陳女士照顧,雙方關系逐漸惡化,妻子鬧著要離婚,並因不滿王先生提出的財產分割方案將其告上了法院。 在中意人壽高級理財規劃師楊眉看來,盡管王先生可能因為離婚造成股權分配而阻礙自己公司的上市進程,但也可以通過股權質押貸款並支付給陳女士等方式化解難題。但王先生的資產以股權為主,而股權流動性較差且風險較大,其也亟需調整自己的資產配置結構。 如何避免離婚不分割股權? 楊眉認為,對於富裕家庭而言,因為離婚蒙受的財產損失往往要比資產配置不當造成的損失更加嚴重,王先生如果不做任何規劃,表面上他所失去的是巨額財產,但隱性喪失的恐怕還有更上一層樓的機會。 王先生目前正處於事業和人生重大的轉折階段,此時的王先生面臨兩種選擇:一是與太太握手言和,重歸於好,不僅能安然度過家庭危機,而且會將可能發生的事業風險消化於無形,所謂「家和萬事興」;二是若和解無望,如何才能將離婚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事業風險將至最低? 「因此,除了謹記『離婚須謹慎』的鐵律,從專業的角度看,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續期間如何進行資產保全方面的財務規劃,顯得更為重要。」楊眉說。 楊眉表示,若與陳女士離婚,王先生須與其簽署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其中價值4000萬元的公司股份要分割給陳女士。為了不影響上市進程,王先生可以和陳女士協商並在離婚協議中承諾,3年內支付4000萬元給陳女士,並加計同期(或高於)銀行借款利息,待公司成功上市後,王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市場價格將遠遠高於8000萬元,如果溢價僅為10倍,市值即為8億元,屆時變現4000萬元及其利息給陳女士,不僅不會帶來王先生的財務損失,而且也不會影響其控股股東地位。 如果陳女士不願意若干年後才拿到4000萬元,王先生可以簽訂股權質押合同進行融資,將4000萬元支付給陳女士,待公司成功上市後,再向銀行還款付息。楊眉建議,王先生在離婚後,還需要做好財產公證,以備再婚時明確個人的婚前財產,對再婚前個人的財產進行保全。 理財信託保險構築「金三角」 據了解,除公司股權外,王先生家庭擁有一套價值300萬的房產,為王先生婚前購買,無貸款。此外,家庭還有銀行存款20萬元,理財產品30萬元,國債50萬元。 「從資產保全的角度看,王先生的資產配置是比較危險的,他所有的經濟來源及家庭財產都是自己的互聯網公司,一旦企業經營出現風險,不僅股票價值會大幅縮水,而且變現能力也將快速下降,家庭財務及生活品質將陷入窘境。」楊眉說。 楊眉認為,針對王先生這類「企業主」類型的客戶,一定要提前做好資產保全和合理的資產配置,利用資產的所有權、控制權和支配權有效保護自己。一是做好企業資產和家庭資產的防火牆分割;二是一定要形成自己的合理資產配置,形成穩定持久的現金流。 在防火牆分割部分,楊眉建議,可以通過大額保單和信託的方式與企業經營之間形成防火牆,當企業經營出現風險時,可以將自己的資產完整地保全,無論身在何地都能夠安全地生活下去。在資產配置中,最重要的是即使在失去經濟來源時能夠有一份穩健的現金流收入,建議可以持有理財+債券+信託+保險的方法實現財富管理的合理規劃。 套現部分股權構築「安全墊」 楊眉建議,王先生可以於上市後1年內售出部分股票,以10%為宜,套現8000萬元用於償還陳女士4000萬元,剩餘4000萬元用於購置房產、債券等穩健型投資。如若考慮變現能力,可以用2000萬用於購置房產、黃金等長期保值投資,1000萬用於股票、基金、債券等理財型投資,還有1000萬元則用於子女教育、養老和風險保障等。 考慮到王先生之前的資產配置缺乏「安全墊」,楊眉建議王先生用500萬元購買保額為500萬元的終身壽險(年收入的10倍)和重大疾病及意外險,同時配置萬能險(保底收益)作為補充。「這部分保險規劃,不僅可以有效隔離企業經營給家庭資產帶來的風險,而且也可在未來為王先生提供部分固定的現金流。」 此外,300萬用於購買信託,為將來子女教育或養老做准備,同時隔離於家庭財產之外,既可保全資產,到期又有穩定的現金流;150萬元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用於資產保全及養老補充,50萬元用於流動性資產配置。

⑸ 年金保險能起到資產隔離的作用嗎

通過合理的安排設計,當然能。資產/債務隔離需要詳細設置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避免資產受到影響,涉及《繼承法》、《公司法》等不同法律。
年金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並按約定的時間間隔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即被保險人在生存期間或約定期間內,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給付方式,定期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年金保險通常按年度為周期給付生存保險金,因此稱為年金保險。


企業資產與個人財產的防火牆
企業資產和個人財產不分家的管理模式在中國的中小型私營企業中很常見。企業主在創業初期將全部身家投入企業經營,與企業共存亡,創業成功後,把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隨意取錢用於個人消費。這樣的管理模式很危險,企業資產與個人財產混同,一旦企業破產,個人將面臨連帶清償債務的風險,導致個人財產流失。為了規避這樣的法律風險,建議經營企業時應盡量選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並嚴格區分公私資產,避免個人承擔無限責任。根據《保險法》第23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因此,在財富傳承規劃中,企業家們更應該把這道防火牆建立起來,否則,一旦企業經營面臨危機,傳承下去的可能就不是財富,而是債務了。
個人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界線
《婚姻法》明確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的情形除外。根據該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法定繼承的遺產都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旦發生婚變,上一輩人積累的寶貴財富將面臨被分割的法律風險。如今離婚率攀升,《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動機不純的婚姻投機者,但僅僅依靠婚姻法律制度還無法對傳承資產進行有效保全和隔離。中國的中產階級是在改革開放中富起來的,這些人群的子女目前普遍到了適婚年齡。子女在繼承父母積累的財富後,面對不理想的婚姻和因此而產生的財產分割問題,僅憑遺囑和贈與已難以滿足其安全穩定地繼承財富的願望。而保險正是解決該問題的有效工具,根據《保險法》第42條的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的,該保險金不被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保險人有義務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將保險金直接給付給受益人,而且該保險金只屬於受益人所有的財產。

⑹ 企業家如何隔離家庭與企業資產,建立財富防火牆

公私財產混同為什麼會給企業和企業家造成損失

在中國創一代這個圈子裡。他們都是白手起家,大多是夫妻創業,要麼是兄弟聯手打拚。基本都是採用「家庭式管理」企業,他們大部分人在家族企業的股權設置上和公私財產混同上沒有風險意識, 家庭財產與企業財產混為一談。

然而,公私財產混同造成的風險卻顯而易見。

一是,公司與企業主一體化,即公司與企業主的收益之間沒有區別,公司的盈利可以隨意轉化為企業主的個人財產,這極易導致公司財產的隱匿、非法轉移和被股東私吞、挪作他用等風險,從而給企業造成損失,導致家族成員利益受損,引發家族成員不滿,繼而產生內部糾紛。

另外一種情況是,一旦企業產生的負債,一些企業主會尋求家庭資產注資,如果注資設置結構不明晰,企業一旦崩盤,資金又不足以償還,最終會對企業主和家族成員自身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最普遍存在的情況,公私財產混同,一旦企業主婚姻失敗,財富外流數目巨大會導致公司現金流斷裂,最終威脅企業發展。

企業家如何在企業經營的同時設立好家庭財富的防火牆

現代的企業家一定要具備法商思維,不斷學習法律知識。作為企業家,當遭遇危險時,一定是要尋求專家的意見,做出更加准確的決策。

可以用分紅制度,將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相分離。面對自己的企業,自己也是在為這個企業工作和服務的,拿你該拿的那部分錢。每年分紅和盈利中分配給企業經營者的部分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不能混淆。

企業稅務和個人稅務的隔離;如果不進行企業稅務和個人稅務的隔離,那麼,個人資產和企業資產有可能都是沒有完稅的資產,企業家就有可能一直持有原罪的資產,一旦遭到稅務舉報和追討,企業和企業主都會受到重創。

建立與企業稅務、財務隔離的企業家養老計劃,進行保險隔離。通過一些必要的理財工具做金融防火牆。這類理財工具,必須要具備完備的司法保護以及穩定的保值功能。根據保險的基本原理和《保險法》的規定,人身保險的保險金具有不被查封凍結、不被罰沒、不納入破產債權、不得強制還債的特點,它不屬於遺產,作為婚內財產不被分割,永遠屬於不存在爭議的私人資產。其中對於人壽保險有明確的法條確定其資產隔離的作用。

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以及企業接班人管理制度。公私混同的企業一般大部分股權都在個人名下,並帶有濃厚的創始人負責制的特點,沒有完整的職業經理人發展體系。一旦企業主發生危險,企業立馬歇菜。這樣的企業應該考慮將企業的股東從一個創始的自然人變成一個家庭有限合夥企業,並設立合夥人管理權變更機制。這個機制就是個人控股股東法人化,這樣的思考對創業者十分重要。

除了企業和個人之間資產隔離的重要性之外,企業主還要思考和管理個人的婚姻狀況並做好二代婚姻、財產管理規劃等,比如可以考慮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明確資產掌控權等。

做好家族財富傳承的規劃和准備。目前來看,家族信託是國內外企業家普遍採用的財富傳承方式。資產擁有者將資產打包,委託給一個受託機構或者是有合法資質的自然人,將這部分資產與他其他的資產進行隔離,然後以最省稅的方式將自己的財產有計劃的傳承給受益人。

⑺ 企業資產與個人資產如何隔離

財富是用風險衡量的,資產有沒有風險?有多少風險?能不能安全地隔離風險、消化風險和轉移風險?這些才是最關鍵的 於永超 北京未名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近年來我們身邊屢屢發生的億萬富翁「跑路」、判刑、自殺、破產的案例比比皆是。我們的研究發現,盡管富人階層在不斷壯大,私人資產在不斷增長,但是,多數人對自己的資產沒有明確的概念,不知道、也從未考慮過自己的資產是否存在風險以及存在多大的風險,更不用說採取手段去規避和防範風險。而風險一旦發生,則往往損失慘重,甚至傾家盪產,畢生心血付諸東流。 一個真實的案例告訴我們: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未必是你真正擁有的財富。Z先生是較早積累財富並移民海外的少數人之一。2008年奧運會前,他看好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委託「摯友」在北京和廣州置業十餘套別墅,款項均按「摯友」安排通過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渠道匯入國內。Z先生取得了產權證並置於國外家中,從此認為高枕無憂。奧運會後Z先生回國准備將房產出手獲利,結果發現十餘套別墅均已被法院拍賣,登記於「摯友」及他人名下。不僅如此,法院還下達限制令,限制Z先生離境,理由是Z先生還欠「摯友」600萬款項未還。原來,「摯友」利用Z先生不在國內的機會向法院提起欺詐訴訟,稱其為Z先生買房墊付房款幾千萬,Z先生不予償還。最後,法院通過缺席審判,判令Z先生償還房款,並將十餘套別墅低價拍賣。Z先生依法持有的不動產從此化為烏有! 這個案例說明,資產僅僅是個數字,資產本身並不等於財富。真正的財富是擠掉了「風險水份」的資產。可以說,財富是用風險衡量的,而不是用貨幣計算的。關鍵不在於創造和積累了多少資產,而在於資產有沒有風險?有多少風險?能不能安全地隔離風險、消化風險和轉移風險? 私人資產的三種風險 那麼,私人資產到底有哪些風險呢?不同的角度能挖掘出不同的風險。單單從私人資產的權屬角度分析,可以分為「公私不分」、「夫妻不分」、「代際不分」三類風險。 其一,資產公私不分的風險。這里所說的「公私不分」是指企業資產與私人資產不分。中國許多高凈值人群的資產是以企業的形式存在的。他們在創業之初往往把全部的家當都投入到企業當中。為了企業的發展壯大,也很少從企業利潤中分紅。這樣,屬於私人所有的巨額資產就都放在企業中,甚至很難嚴格區分企業資產與私人資產的界限。然而,一旦企業發生危機,這部分應當屬於私人的資產由於未被依法隔離出來,仍然屬於公司資產,將無條件地用於承擔所有企業的債務和風險。於是,許多企業家跑路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二,資產夫妻不分的風險。國人夫妻關系的寫意和婉約,使得大家羞於談及夫妻財產的分割和所屬。以至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三》」)的頒布引發了以「丈母娘」為主導的口水戰,甚至有人感慨「婚姻是一次重要的財務決定」。確實,對於擁有巨額產業的家庭而言,夫妻資產不分將會直接影響私人資產的安全。比如,盡管公司都屬於有限責任,但根據法律規定仍可以「揭開公司的面紗」,由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這樣一來,作為夫妻的另一方將為此共同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婚姻的破滅更是以巨額財產損失為重要的顯性結果。 其三,資產代際不分的風險。家族企業的特點就是「肉爛在鍋里」,子承父業也沒有明確到底「承」的是股權還是資產。於是,一家子人都自然地認為老子的一切都是兒子的。沒有資產分割、沒有遺囑,沒有代際傳承的安排,一旦企業或者個人發生危機,將直接殃及家族產業安全和繼承人資產安全。尤其是如果子女及其婚姻關系未處理好,億萬資產最終有可能成為別人的財富。 有效規避資產風險 資產風險管理是私人財富管理的基礎。沒有有效的策略和手段使既有資產處於一個安全可控、自由支配的狀態,也就談不上財富的進一步積累與傳承,更不會有財富的健康和自由。如何讓自己的資產安全並順利傳承永續,這是所有私人資產所有者最為關注的問題。 咨詢理財顧問、找專業人士為投資把關,這種投資理財中的風險規避手段,都是資產管理當中必不可少的。但我們這里強調的是創造資產、持有資產、移轉資產以及傳承資產這一系列過程中資產治理的風險。只有系統地規避、隔離、防範、消滅、轉化了風險,你的資產才是安全的、健康的、自由的。 防範風險的方法是靈活多樣的。比如,可以定期從公司分紅,將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相分離;可以約定夫妻資產權屬,就家庭重要資產進行策略性、保護性分割和隔離,這樣,即便一方個人資產受到威脅,至少另一方的資產還是安全的;可以通過代際傳承將資產延續給子孫後代;更可以通過保險、信託等金融手段進行資產風險的隔離處置。比如,就人身保險而言,其對於保全、隔離私人資產風險有著特殊的作用。根據保險的基本原理和《保險法》的規定,人身保險的保險金具有不被查封凍結、不被罰沒、不納入破產債權、不得強制還債的特點,它不屬於遺產,作為婚內財產不被分割,永遠屬於不存在爭議的私人資產。因此,運用人身保險建立私人資產的防火牆,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安全選擇。 盡管隔離和防範資產風險的方法多種多樣,但由於私人資產的形式、結構、狀態及運作方式不同,風險也紛繁復雜;此外,私人資產風險有很強的隱蔽性和潛伏性,一旦發生往往救濟不力、捉襟見肘。尤為嚴重的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調整,可能帶來許多不可控的風險,這正是高凈值人群最為擔心的。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婚姻法解釋三》關於婚內房產贈與、婚後財產增值、夫妻債務、親子鑒定等問題的規定,就給私人資產處置帶來了不小的沖擊,這一方面保護了部分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給部分人的私人資產帶來了巨大的潛在風險。 如何規避如此紛繁復雜的資產風險呢?我們認為,單靠資產持有人個人的守護是不夠的。有必要為高凈值人群建立一套從資產積累、增長、持有、移轉及傳承的全程風險防控體系,提供一套個性化的資產風險管理系統方案,通過定期對資產進行全面體檢,對資產積累、資產持有、資產運轉及資產傳承過程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梳理、識別、分析和評估,然後有針對性地採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對資產風險進行規避、隔離、消滅、轉移甚至轉化,才能使高凈值人群對自己的資產安心積累、健康增長、踏實持有、安全移轉、順利傳承,最後達到財富自由的至高境界。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⑻ 如何用保險來進行婚內外財產的隔離

4月1號各家保險公司要停止險種大換血,最邇來征詢保險的特別多,至多的照樣孩子的保險。俗話說的不錯,「水往低處流」,來征詢怙恃保險的也多,然則末了下單力度顯著比孩子弱,呵呵,在怙恃身上花2000多買個老年防癌都要糾結好久,給孩子存錢,一個比一個土豪。實在保緣君本身也不例外,孩子的保險是買的至多滴。固然,條件是家庭重要勞動力先做好保證。

在斷絕婚前小我金融資產與婚後配合產業方面,人壽保險只是辦法之一,你也能夠把婚前銀行貸款與婚後銀行賬戶停止斷絕,開兩個戶頭,婚前婚後資產都是專款專用,但這樣做比擬費事,也難保老公不動心理去動你的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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