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給員工購買的意外險不允許稅前扣除嗎
給員工購買的意外險是否稅前扣除要看情況。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36條有明確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2.企業為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以及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為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稅前扣除。
3.《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第一條第(八)款規定,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列入稅前扣除范圍。
4.《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業務之一。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其基本內容是: 投保人向保險人交納一定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並以此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一定時期內造成的死亡、殘廢、支出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則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險金。其保障項目有兩項,即死亡給付和殘廢給付。
㈡ 出差時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一條的規定,關於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施行時間。本公告適用於2016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因此,企業員工因公出差實際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㈢ 繳納的保險費不能稅前扣除的是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為什麼不能稅前扣除
:稅法認為商業保險不是企業生產所必須的,是一種職工福利,也可以理解為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
如題,哪些可以扣除,哪些不行,原理是什麼啊?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如果不能扣的話會計分錄是怎麼做的?能不能舉個例子?謝謝了
:扣與不扣,會計處理都是一樣的。屬於稅法與會計的差異。
㈣ 員工出差乘坐飛機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險費,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按照上述規定,您公司員工出差乘坐飛機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㈤ 稅前扣除的保險有哪些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能稅前扣除,但以下兩種商業保險可以扣除:
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
2)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
對於上述可稅前扣除的商業保險的范圍,稅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以下根據相關的規定及企業常見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
(一)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的解釋,這類保險費是國家其他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企業應當為其職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險,而不是企業自願為職工投保的所謂人身安全保險。
例如:
《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五號)第四十四條規定,煤礦企業必須為煤礦井下作業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4號)第二十條規定,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風險程度為保安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政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企業按國家規定必須或應當為職工辦理的人身保險,可以稅前扣除。
對於哪些屬於「特殊工種職工」,部分地方稅務機關認為應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工種名錄》。如北京市平谷區國家稅務局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問題解答。
(二)其他商業保險
對於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目前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參照企便函[2009]33號文第一條第八項的規定,企業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
企業按照相關行業的規定購買的保險,參照企便函[2009]33號文的解釋,屬於按國家規定購買的保險,應可以稅前扣除。例如員工出差乘坐長途客車購買的道路旅客運輸承運人責任險等:
2004年7月1日施行的《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分別為旅客或者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很重要的一點,購買這些意外險,是公司經營的需要,而不是單純員工個人受益。
二、常見問題分析
(一)企業購買的僱主責任險等各種意外保險、財產保險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為降低經營風險購買的各種意外保險和財產保險,是為減輕企業的負擔而購買的支出,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可以在稅前扣除。
僱主責任保險承保僱主對所雇員工在受雇期間,因發生意外事故或職業病而造成人身傷殘或死亡時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企業購買該險種是為了降低經營風險,減輕在員工發生意外時企業的財務壓力,實際是國家規定工傷險的一種補充,不屬於員工的福利,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可參考江蘇省蘇州市地方稅務局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業務問題解答: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財產」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各類財產。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財產保險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商業保險能否計入福利費、工資稅前扣除?
除了上述可以稅前扣除的商業保險以外,為全體員工購買的其他商業保險,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即使計入福利費、工資並為員工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也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可考慮向員工發放補貼,員工自己購買或者由公司統一代為辦理手續。
㈥ 允許稅前扣除的保險費用有哪些
一般而言,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但根據具體情況,在6種情況下,企業支付的商業保險費可稅前扣除。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
1、《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明確了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2、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而交通意外險僅針對交通事故,一般指交通工具傾覆、出軌、墜落、沉沒、起火、爆炸、與其他物體碰撞造成的意外傷害。
在交通工具內部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意外不在保障范圍內,比如在地鐵站被擠落站台、在公交車內被精神病患者扎傷等。
(6)做飛機購買的保險能稅前扣除嗎擴展閱讀:
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稅金:指銷售稅金及附加:
(1)六稅一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㈦ 航空意外險可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答復:您好!《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企便函[2009]33號)明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四十九條及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此,企業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如有其它疑問,歡迎繼續在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台上提問,謝謝!
㈧ 我個人買了一份商業健康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第五條的規定,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並在保單憑證上註明稅優識別碼。
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㈨ 為員工購買保險的費用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嗎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們公司每年都要給員工上保險,其中有社會保險,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另外,我們為了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還為員工買了一些其他的商業保險。請問,我們為員工購買保險的費用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嗎?
專業解答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由此可見,您公司為員工支出的社會保險費用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但另外的商業保險費用能不能扣除,其法律依據就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了,該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由此可見,除非有特殊規定,企業為員工繳納的商業保險費用是不能稅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