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說保險可以避稅
在滿足一定條件時,人壽保險能「避債」,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都屬於人壽保險的范疇。我們通過幾個案例來看。
一、壽險避債
1、指定未成年子女為受益人
A先生是個生意人,太太為全職主婦,有兩個幼子,均未成年。這幾年行情不錯,A准備擴大生產規模,於是向銀行借了500萬。此外,A比較注重個人風險,為自己買了一份300萬的終身壽險,指定受益人為自己的兩個幼子。
天有不測風雲,在一次意外中,A不幸離世。離世時,留下450萬欠銀行的債務。與此同時,根據保險合同,A的兩個幼子拿到300萬保險賠償金。
那麼,這300萬保險賠償金,要不要償還欠銀行的錢?父債要不要子還?
答案:不需要。
指定受益人為兩個幼子,幼子獲得的300萬保險賠償金,不屬於遺產,不需要償還A先生之前的債務。
2、指定妻子為受益人
還是剛才那個故事,如果指定妻子為受益人,結果就大相徑庭了。
A先生是婚後向銀行借的錢,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須由夫妻共同償還,妻子有連帶清償責任。妻子獲得300萬賠償金後,銀行可要求妻子承擔A先生所欠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
所以說,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時,應遵守身故受益人是不承擔連帶責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孫女等。
3、「法定受益人」或未指定受益人
繼續剛才的故事,如果受益人填寫的是「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根據保險法規定,300萬賠償金將作為遺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繼承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 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A先生的繼承人在繼承300萬保險賠償金的同時,還要償還欠銀行的債務。
一句話概括: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金,不屬於遺產,可以有效「避債」,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險金屬於遺產,繼承遺產的同時也要償還債務。
二、刑事犯罪不可「避債」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可以凍結、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險。例如:
1、購買保險的資金是違法所得,觸犯了刑法,那麼這筆錢基本上會被依法追繳;
2、在負債或公司財務惡化後投保,也會有非法轉移財產的嫌疑,保險合同有被判為無效的可能;
3、洗錢是不容許的,保險費來自非法途徑,法院可裁定保險公司強行退保。
三、通過保險轉移資產當「老賴」,不可「避債」
想通過保險轉移資產當「老賴」的行為,是行不通的。
舉個例子:
B先生是個「老賴」,賴功實力強,欠錢不還,能拖就拖,托不過就躲,躲不過就轉移資產。
201X年,B先生欠某公司1000萬,還了50萬後就開始賴賬。不僅不還,還在兩年後還為自己的小孩買了700萬的保險。
對方忍無可忍,將B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強制執行B先生退保。
B先生認為:《保險法》有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意思是「自己欠別人錢的時候,法院不能強制執行保單來還債。
法律不是用來鑽漏洞的,最終法院依法凍結了B先生投保的保單,並退保用以償還債務。不過具體的案件還需具體分析,想通過保險來惡意避債,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
2. 保險可以規避稅務嗎
是的;可以的。保險的重要功能與作用之一就是:避稅避債!。抽空去閱讀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你就完全明白了。
3. 保險能避哪些稅收
是商業保險還是社會保險?
投商業保險,什麼稅都不用付,是最後的避稅方法.
雖然社會保險也不用扣稅,但提取比較麻煩,要退休後才能領到.
4. 前幾天發生一生交通事故。對方索要誤工費超過保險公司的理賠。請問怎麼辦
最佳的方法是你與三者一起到保險公司通過三方協商解決。保險公司會叫三者提供如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等工資證明,誤工費的計算標準是什麼,保險公司會向三者解釋。誤工費是在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內賠付的。你可叫保險公司直接賠付給三者。至於三者與保險公司因誤工費協商是否成功,起訴不起訴都是交強險賠付,保險公司會權衡輕重的,這樣就避免了自己與三者糾纏不清。
5. 年金保險能規避稅務債務風險嗎
債務的話需要在企業有債務危機的一兩年前就開始做准備那可以,已經有債務危機了才開始的話是可以被法院追回的。
另外保單架構也需要進行設計,才可以合理避稅和債務。亂買也避不了。
6. 與保險業相關的稅收政策知多少
保險營銷人員:展業成本不征個稅
李女士是南京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保險營銷員,主要負責為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並提供相關服務,並相應收取一定的傭金。雖然從業時間不長,但她立志要用自己的所學所知為每一位客戶提供安全保障,防範不可預測的風險。正是這份責任心和踏踏實實的工作,李女士連續多次被公司評為「優秀工作人員」。今年以來,李女士的業務總量達到400多萬,為公司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她因此獲得了一筆豐厚的傭金收入。在欣喜的同時,李女士也意識到,這筆收入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李女士就此咨詢了稅務部門工作人員。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的規定,根據保監會《關於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監發[2006]48號)的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因此,對於李女士取得的傭金收入,減去規定比例的展業成本及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余額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務人員將政策規定和計算過程告知李女士後,她高興地說:「太好了,展業成本不征個稅,保險營銷員可以減負40%,實實在在地降低了我們的稅收負擔。」
補充養老保險:遞延繳納個稅優惠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在參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對年金計算個人所得稅作出新的規定。有不少企業向稅務部門咨詢年金新政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問題。
稅務部門指出,企業和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交付的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根據上述規定,年金超過規定數額仍需當期納稅。在此可關注兩個「比較」:
第一、比較年金個人繳費部分與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如果年金個人繳費部分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則不計繳個稅;超過4%部分,並入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繳個稅。個人繳費工資的基數是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這里需要提醒:企業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如果不超過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即為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如果超過了,則超過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第二、比較年金企業繳費部分與國家政策規定的標准。如果企業繳費部分,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繳個人所得稅。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部分特殊行業:保險收入免徵營業稅
某保險公司南京分公司對當年新進的財務人員進行稅收和財務知識崗前培訓,特別邀請轄區地稅局法規科的同志去公司做一次減免稅政策的輔導。
法規科的小王將涉及保險企業的主要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整理和分類:一是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農牧保險免徵營業稅。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物提供保險的業務。二是保險企業開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險免徵營業稅。三是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免徵營業稅。四是保險企業開辦的個人投資分紅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徵營業稅。除此之外,保險合同具有書面性的特點,根據現行稅收政策,為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訂立的保險合同,以及人壽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暫不貼花。
保險公司的財務人員們一邊聆聽法規科小王同志的詳細介紹,一邊認真做詳細的筆記,並表示將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將符合條件的減免稅收入與其他收入分開核算,並按時准備好資料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
特殊投保費用:准予所得稅前扣除
某物流公司的會計小秦最近前往稅務局請教稅務人員:公司剛購買了20輛運輸車輛,並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為車輛辦理了各種保險,不知道這些保險費用是否能在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管理所的張所長熱情接待了小秦,幫他列了一張可以在所得稅前進行扣除的保險費用表:其中不僅有財產保險、運輸保險,還有企業為雇員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企業為特殊職工繳納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用,均可以稅前據實扣除。此外,企業為職工建立了補充醫療保險的,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小秦很高興地說:「20輛運輸車輛的保險費用還真不是一筆小數目,可以稅前扣除相當於為企業節約了資金,減輕了稅負,這樣的優惠政策越多越好。」
7. 保險公司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公司准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14號)規定:「一、保險公司按下列規定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准予據實稅前扣除:
1.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2.有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業務,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15%;無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業務,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長期健康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15%。
4.非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保險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保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令2008年第2號)規定繳納形成的,在規定情形下用於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或者處置保險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風險救助基金。
保費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費。
業務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為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支付給保險公司的全部金額。
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是指僅具有保險保障功能而不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財產保險業務。
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是指兼具有保險保障與投資理財功能的財產保險業務。
有保證收益,是指保險產品在投資收益方面提供固定收益或最低收益保障。
無保證收益,是指保險產品在投資收益方面不提供收益保證,投保人承擔全部投資風險。
......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
8. 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是否需要交稅
保險賠償的納稅規定。保險賠償是被保險人根據與保險人所簽訂的合同,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所遭受損失的賠付。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個人取得的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但因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運輸保險等各種保險費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所以,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遭受自然災害或者發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8)保險償付風險稅務擴展閱讀:
收到固定資產的保險公司賠償款如何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支付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收到保險賠款:
借:其他應收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結轉清理凈損益: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或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是否需要繳稅?
保險賠償的納稅規定。保險賠償是被保險人根據與保險人所簽訂的合同,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所遭受損失的賠付。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個人取得的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但因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運輸保險等各種保險費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所以,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遭受自然災害或者發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9. 保險公司實際發生的各種保險賠款、給付,是否可以直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公司准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14號)規定:「
......
四、保險公司實際發生的各種保險賠款、給付,應首先沖抵按規定提取的准備金,不足沖抵部分,准予在當年稅前扣除。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
10. 保險賠償到底需不需要交稅
沖抵損失,有結余的徵收企業所得稅。
保險賠償的納稅規定。保險賠償是被保險人根據與保險人所簽訂的合同,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所遭受損失的賠付。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個人取得的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但因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運輸保險等各種保險費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所以,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遭受自然災害或者發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