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資保險承保的風險為徵收、匯兌限制、戰爭以及政府違約。
徵收指投資所在國政府採取、批准、授權或同意的對投資實行的強行徵用、沒收、國有化、扣押等行為。這些行為需持續一段時間,且使投資者無法建立或經營項目企業,或者剝奪、妨礙投資者的權益。 戰爭指投資所在國發生的戰爭、內戰、恐怖行為以及其他類似戰爭的行為。戰爭項下的保障包括戰爭造成的項目企業有形財產的損失和因戰爭行為導致項目企業不能正常經營所造成的損失。
匯兌限制指投資所在國政府實施的阻礙、限制投資者把當地貨幣兌換為可自由兌換貨幣並/或匯出投資所在國的措施,或者使投資者必須以遠高於市場匯率的價格才能將當地貨幣兌換為可自由兌換貨幣並/或匯出投資所在國的措施。
政府違約指投資所在國政府非法地或者不合理地取消、違反、不履行或者拒絕承認其出具、簽訂的與投資相關的特定擔保、保證或特許權協議等。
2. 中國的保險出國了發生風險能理賠嗎
這得看你買的保險有沒有包含國外事故的風險。保險裡面的條款非常的細,要具體看了才能判斷。
3. 在香港買的所謂的國外保險.萬一發生了風險.理賠流程.理賠時間
到時候你就聯系你的經紀人,她會告訴你要郵寄什麼文件給她,然後她就會幫忙處理了,我那時候大概8個工作天就理賠完了。
4. 境外保險的風險有哪些
首先是意外事故和意外醫療; 其次是被盜遺失風險,尤其是護照丟失; 第三是醫療急救的不便和罹患疾病的風險。 這些都是可以有相關保障的,不過購買前咨詢清楚。
5. 中國的保險出國了發生風險能理賠嗎
按照保險的給付形式,我們可以把它們理解為兩種。一種是醫療報銷型,一種屬於定額給付型。
在國內買的給付型險種,如果在國外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基本都會賠。比如,身故,重大疾病保險。
醫療報銷型,一般要求符合社保或國內醫院,所以在國外住院一般不賠。
6. 買境外合資保險公司的保險有風險嗎
1. 戰爭,暴亂屬於不保范圍。
2. 保險公司是不會撤資的,因為它們會把業務賣給同行,但就算出售了,也不會影響保險合約內容。
7. 中國人買國外人壽保險有何風險
第一考慮的是境外就醫。購買境外保險,基本不能在中國就醫,有的話合作醫院也很少,給及時就醫帶來很大不便利;二、匯率不同。境外保險一般都有分紅,人民幣匯率噌噌噌往上跳,以後的外幣收益換成人民幣就變少了。最近有新聞,11年前在香港買的保險收益預期挺不錯,到今天兌換成人民幣,不止虧了,金額不小,1300美元。三、境內外法律不同。例如境內保險公司對失蹤兩年即宣告死亡,受益人可獲得賠款;而境外對失蹤得滿五年或更長時間才能宣告死亡,可想而知受益人的權益有變化。四、語言版本不同。對於專業名詞和術語,中英文也有很大差別的情況。樓主慎重!有任何問題隨時咨詢我。祝您平安幸福!
8. 保險在外國是怎麼賣的
外國人和中國人買保險是一樣的,都是找銷售員直接購買。
區別在於
1、外國的保險行業,購買者了解保險。可以和銷售員正常對話。了解保險行業規則。
2、外國保險行業銷售員素質達標率高。因為購買者了解保險,所以很少存在誇大保障范圍,誇大收益的情況。
3、在保險設計時,保險銷售員更加為客戶考慮。考慮客戶的未來五十幾年的變化。而中國素質未達標的保險銷售人員,很多時候補單誇大收益和保障范圍,而且不為客戶將來考慮,只考慮自己能不能賺到錢,賺得越多越好。很多時候保險銷售人員自己給自己買保險的時候都沒有這樣的考慮。
4、中國的購買者,因為不了解保險行業,不了解保險行業相關知識。所以非常容易和保險銷售人員起沖突。提出非常多超越保障范圍要求,超越實際收益要求等。
5、中國的購買者不拿違法當回事,保險銷售人員靠的就是保險銷售賺工資。而購買者卻要求我買了你的保險你就要給我回扣。回扣是法律上不允許的,保監會是有權利對銷售人員進行財產和終身禁售的處罰,法院是可以對其以行賄受賄進行審判的。
(8)國外保險的風險擴展閱讀:
一、保險必須有風險存在。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對付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無風險則無保險。為了應用大數原則,有可能受益的風險不在可保范圍內,因此商業保險機構一般不承保此類風險。
二、保險必須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補償。所謂經濟補償是指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賠償實物,而是進行貨幣補償。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在經濟上能計算價值的。
三、保險必須有互助共濟關系。保險制度是採取將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的辦法,減少遭災單位的損失。通過保險,投保人共同交納保險費,建立保險補償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險的分擔金必須合理。保險的補償基金是由參加保險的人分擔的,為使各人負擔公平合理,就必須科學地計算分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