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債券應計利息如何計算
應計利息額:指「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從「起息日」當天開始計算利息。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應計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計息天數。註:1、年度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2、計息原則:「算頭不算尾」,即「起息日」當天計算利息,「到期日」當天不計算利息;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
『貳』 國債中派息日期與兌付日期 應計利息與派息利率各有什麼不同之處 購買國債是否要在發行終止日期之前購買啊
派息日期指發放利息的時間。
兌付日期指將本金與利息發放的時間。
應計利息指應該得到的利息金額。
派息利率指所得到的利息與投入本金的比率。
購買國債是否要在發行終止日期之前購買,這個問題很復雜。首先你說的不明確,是銀行的國債,還是證券市場的國債。不過至少在國債終止日一年前購買,不排除一些特殊的套利情況
『叄』 關於債券的利息問題,請按題順序回答!謝謝
1.你買入時除了要交賣方價格100元外,還要支付該債券上次支付完利息後(即當期利息起息日)開始到買入時當天為止的應計利息。原因是現在的債券交易是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所謂的凈價交易是指在債券交易時是不計算該債券從起息日起到交易當天為止的應計利息,全價結算是指交易清算時是按凈價加上應計利息進行交割結算。
2.能拿到的是一年利息,原因主要是債券交易規則所造成的,與第一點所說的情況而延續下來的,由於交易時你已經代為墊付該債券未到付息前的應計利息,故此到付息時你是拿到一年的利息。
3.利息稅你要付的是100*10%*20%=2元,由於利息稅的徵收時點是在付息時才徵收的,而徵收的對象則是此時持有該債券的持有人,故此債券交易在付息前很多時候會看到會有債券價格下跌的避稅現象行情發生,或者會有除息後會有避稅過後債券價格上升的行情。
4.除息日在哪一天並不是全國統一,也並不是企業自己說那一天就那一天,只是遵循交易慣例而已,一般債券每年的除息日就是該債券發行日所對應的日期(這是按每年付一次息來說的,一般債券是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有些國債是每半年付一次利息),若遇到節假日非交易日會被順延的。
『肆』 小白菜鳥問幾個債券利息計算的問題
債券發行完畢,債券的買入賣出在持有人之間交易。
利息只有除息日才給,有發行人支付。
長期債券在兩個除息日之間是不會 計付利息的。
如果只持有1個星期,只能是賺取賣出價-買進價的價格差異(還要扣除手續費用)。
『伍』 大家好 請教關於債券應計利息的問題
區別的:
1.科目級別不同。
應收利息是一級科目 1132 應收利息;
而應計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下的一個子科目,是二級科目 15030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2.反映的內容不同(債券投資的利息,股票投資的計入到應收股利)。
簡單一點說吧,
應收利息是購買債券前應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應計利息是購買債券後應收的利息。
沒有找到合適的例子,抱歉了。
至於相同點,它們就都是利息羅。
『陸』 應計天數和應計利息如何計算
應計天數:起息日或上一理論付息日至結算日的實際天數。應計利息: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買賣結算日產生的利息收入,具體而言,零息債券是指發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附息債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貼現債券沒有票面利率,其應計利息額設為零。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債券所含利息額列示):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已計息天數×100
『柒』 如何計算債券的應計利息額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其中,國債和企業債券的計息天數為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間的實際日歷天數;公司債券的計息天數為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間的實際日歷天數。當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時,電腦系統按默認位數全額計算。交割單應計利息總額按四捨五入原則,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列示。
『捌』 請問那購買債券的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麼記啊,應收利息又是怎麼回事
1、購買債券的利息收入會計分錄記錄方法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2、應付利息是什麼:
應付利息(Interest payable;Accrued Interest Payable)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應付利息與應計利息的區別:應付利息屬於借款,應計利息屬於企業存款。
3、如果支付的買價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則應當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4、存款所得利息在會計分錄中一定要記入並沖抵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帳符號,有關帳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
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與幾個帳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帳戶的貸方與幾個帳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為了保證帳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於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