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遺產繼承流程
社保如何繼承
父母過世後子女不能繼承社保。但社保中養老保險的賬戶余額可以由所有子女共同繼承,如果父母各自的父母還在世,也有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繼承順序,你奶奶、嬸嬸、弟弟都有權力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社會保險法》規定,要將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都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同時,那些未達到15年規定的,參保人可以繼續繳費至15年滿,也可以轉入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享受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繼承是一次性全部繼承還是按月繼承
投保者一旦死亡,其死者個人帳戶上的余額可有繼承人一次性領取,除此之外,還可以享受本人二十個月的撫恤金和一千五百元的喪葬費。
❸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繼承金額是什麼意思
參保人領取養老金,其中一項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本人繳費以及單位劃入到個人賬戶中的,在退休時,把個人賬戶按照人均預期壽命平均為若干個月,比如60周歲退休的,按照139個月平均到每月的退休養老金中,成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比如某人退休時,個人賬戶為139000元,那麼按照139個月分配,就是每月發給1000元,作為退休養老金的一部分,如領取10個月,就發生死亡了,那麼還剩餘129個月個人賬戶129000元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如果領取139個月之後,參保人依然存活,那麼國家照常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由統籌資金承擔。如果領取139個月之後死亡的,那麼個人賬戶已經沒有錢了,也不存在繼承問題了。
❹ 保險金遺產怎麼處理
評析: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保險金是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或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出現時,依法支付給受益人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對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根據《保險法》第63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在下列情形下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處理:1.沒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的規定,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本案中,由於張某指定李悅作為其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受益人,故這6萬元保險金只能歸李悅所有,而不能作為張某的遺產處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保險問題:案例分析題:1、一個人死了,他的遺產是保險,那麼該怎麼樣合理繼承、分配
如果被保險人沒單獨立遺囑繼承,那就是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繼承。
❻ 死亡保險賠償金作為留給被保險人親屬的一筆財產,是如何進行分配的呢
通常我們需要了解以下幾點。
死亡保險賠償金實際上是對死者親屬進行賠償,用於補償被保險人親屬因其死亡導致的家庭收入缺失,保障家庭生活水平基本穩定。因此,死亡保險賠償金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共同生活的家庭近親成員,即配偶、父母、子女,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無法繼承,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來繼承。
如果被保險人在遺囑中聲明了由誰來繼承死亡保險金,是否可按遺囑來分配?
實際上,遺囑是對個人遺產的處理行為,個人按照法律規定安排自己的財產繼承事宜,死亡後遺囑產生法律效果。然而死亡保險賠償金並不屬於死者的遺產,因此無法按照遺囑的形式進行分配,只能按補償原則由繼承人進行分割。
另外,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即使死者生前有負債情況,債權人也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進行抵債。死亡保險賠償金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亡保險賠償金在進行分割前,首先要用於支付死者的喪葬費用,以及為保障死者生前過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而提供撫恤金,給付標准按國家立法規定。剩餘部分的分配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按順序進行分割,繼承人可以自行決定放棄或轉讓賠償金。
❼ 職工死亡後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繼承額如何規定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7)保險個人賬戶遺產如何分配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❽ 職工死亡後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及養老金是不是個人遺產,怎麼分配
職工死亡後,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含歷年的利息和滾存利息)可以繼承。
繼承人憑死亡證明和繼承人的有效證件,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
同時,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保險(Insurance),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時,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尚有餘額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繼承數額為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全部余額。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8)保險個人賬戶遺產如何分配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但是需要了解:
1、合法繼承多少養老保險金只能繼承個人帳戶部分,單位繳納的不能繼承;
註:一般個人繳納的是繳費基數的8%,單位繳納的是繳費基數的20-25%,
2、辦理時參保單位應提供死亡證明。
註: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註明死亡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復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