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首先你做保險只是個保險代理人而已,你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只是代理合同並非勞動合同,說白了只有沖業績才有工資拿,不會有多餘的與你分享!
② 什麼是保險代理人合同,公司有權吊銷我們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嗎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准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並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只要不違反《代理人管理辦法》,公司無權吊銷保險代理人資格證。
③ 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是怎麼規定的
什麼是保險中介?詳解保險中介的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工保網
同為保險中介主體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既有著緊密的聯系,也存在不小的差異。之於保險消費者,充分了解保險行業,區別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可以更好的滿足自身保險服務需求;之於保險從業人員,了解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二者差異,能夠幫助其更好的規劃職業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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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什麼是獨立個人代理人及保險獨立代理人制度2016
1、所謂代理人制,指保險公司制定一些具有保險代理資格的人或機構進行保險銷售的制度。2、從保險銷售的渠道來看,主要有直銷渠道、代理渠道及新渠道,大部分個人客戶通過代理渠道購買保險,因為保險公司會向保險代理機構支付代理費用,而代理機構則會將代理費用部分返還客戶,從而是客戶在代理機構購買保險更為便宜。
⑤ 從業十幾年的保險代理人,當在職代理人證即將到期行業協會下發通知各個公司,公
代理人資格證書換發 的有關規定《保險營銷員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申請換發《資格證書》,持有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每年接受後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於36小時,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累計不少於12小時;
(二)前3年內未因欺詐和嚴重金融、保險違法違規行為受刑事或者行政處罰;
(三)無故意不履行數額較大個人債務的行為。
第十四條申請換發《資格證書》,持有人應當交還原《資格證書》,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換發申請表》;
(二)前3年內每年接受後續教育情況的有關證明;
(三)最近3個月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2張;
(四)親筆署名無第十三條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個人聲明。
第十五條持有人申請換發《資格證書》的,中國保監會應當自受理換發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准換發的,核發新的《資格證書》;決定不予換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因此,個人換證的很麻煩,可以委託保險公司或代理公司審驗換發。
⑥ 保險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對基本法模式有規定嗎
《保險公司理人管理辦法》是指導保險行業代理人發展的核心制度,一般簡稱或統稱為「基本法」。其主要內容包括:規范代理人的展業行為,滿足代理人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樹立明確的價值導向標准,提高契約品質及經營績效。保險行業中的基本法可謂名目繁多,而其中最有代表性、最能凸顯行業特性的基本法莫過於個人營銷基本法。
保險公司基本法就是為了規范員工日常行為及一些相關問題。各大保險公司基本法各不相同,基本法意思就是,只要你按照上面的去做,那麼就是公司最高行政官來了,也沒有資格對你指手畫腳,基本法對於公司就相當於法治國家憲法對於國家本身來說,憲法高於一切,基本法在公司管理的作用就和憲法類似,其中會明確規定晉升和考核制度。
所以作為正規的保險公司,相當有必要做基本法的。
⑦ 營改增後個人保險代理人如何納稅
一、增值稅計算方法:
1、起增點為3萬元(不含稅)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增值稅徵收稅率為3%,作為增值稅計稅依據的「傭金收入」不包含增值稅稅額,不含稅傭金收入=稅前收入÷(1+3%)「不含稅傭金收入大於3萬徵收增值稅」 換算一下就是 「稅前收入大於3.09萬徵收增值稅」。
2、因此,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 稅前收入÷(1+3%)]*3%;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0
二、附加稅計算方法(附加稅以增值稅為計算基礎):城建稅=增值稅*7%;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自2016年2月1日起,銷售額≤10萬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即增值稅≤3000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7)保險行業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試點行業
(一)、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鑒證咨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三)、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
⑧ 創保網代理人管理辦法
保險代理人的生存困境,絕對不是保險行業的個例,而是保險行業的一個縮影!據統計世紀保網3年就接到多起關於虛假招聘的投訴,國內也有多家媒體進行報道。2007年,世紀保網曾對保險行業的虛假招聘做過專項調查,發現保險公司在招聘時,僅僅代理人崗位名稱就有122種,其中新華人壽高達101種。有些崗位名稱更是聞所未聞,比如:女性主管、業務策劃助理、特許籌備部經理、應往屆畢業生新秀計劃、挑戰高薪人員等。
保險代理人在整個保險行業的食物鏈中,處於行業的最底層。與保險公司的關系是不平等的代理關系:你不是我的員工,所以我可以不給你工資,社保、展業費用,不承擔僱主的任何義務。但是你必須接受我的管理,所以你必須接受考勤、培訓、管理和考核。如果不高興,我可以隨時開除你(當然我的說法會很文雅,不是開除而是解除代理關系)。至於你的續期傭金,那是不用想的,肯定沒有。至於你的押金退還,對不起我很忙,請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等我空了自然會給你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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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保險代理人制度的存在問題
由於保險代理人發展的時間較短以及區域間的不平衡,保險代理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亟待加以解決。這些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保險代理人制度與法律法規不完善
2009年新出台的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實施了更加嚴格的監管,為與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保險法》相配套,中國保監會9月27日、28日先後發布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等多部法規。雖然為我國保險代理人制度的完善奠定了法律基礎,但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行政法規還不完善,有關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的實施細則、保險代理人的行為准則、傭金和咨詢費標准等尚未出台,有待於進一步的完善。同時,盡快出台有關涉外保險代理法規,形成與國際規則接軌的保險代理法律法規體系,為我國保險代理業務的發展和保險代理監管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行業組織管理不嚴、缺乏制約力
保險公司招聘的代理人與保險公司基本上是出於一種單一的業務代理,也可以是僱傭關系。由於代理人的流動性大,沒有將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掛鉤,兩者之間缺乏相應的約束,使保險公司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缺乏力度, 再加上保險公司對代理人的管理沒有形成一套具體的、可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傭金制度在發揮激勵作用的同時容易誘發各種短期行為,代理人有空可鑽,違規開展代理業務時有發生。
(三)代理人的本身素質不高,代理行為不規范
代理人招聘上的存在要求過低,只是經過短期培訓便倉促上崗,表現為部分代理人對保險的各種法規、條款,以及承保、理賠、保險責任等基本常識還未掌握就開展業務,出現不規范的代理行為,具體表現為:只注重業務數量,忽視業務質量;自行簽訂保單,截留保費;保險代理人在展業中對代理的險種宣傳不實;部分代理人在未取得代理人資格證的情況下開展代理業務。以上現象導致競爭低級化,甚至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使真正優秀的保險代理人離開保險業, 保險業的行業形象和公眾信譽也因此不斷下降。
⑩ 保險代理人在職業活動中應遵守所屬機構的管理規定是遵守什麼原則
這個需要看你當時與經紀公司簽訂的協議來定義的,不過現在好多代理人都成為了獨立代理人,聽說效益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