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區別
如果是針對特殊工種(例如:高空作業)的意外險,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
如果是覆蓋所有人的商業保險,現在國家有一個沒有200的標准,超出部分是要交稅的。
❷ 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費,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企業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應視同職工的工資收入,並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單位為員工支付有關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的批復》(國稅函[2005]318號)規定,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並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代扣代繳。
❸ 企業想通過給員工購買商業保險避個稅
購買商業保險以圖避稅是行不通的,國家有明確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並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單位為員工支付有關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5]318號
別聽信樓上的餿主意,如果貴公司給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無論採取何種操作方式,你們在向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就已經產生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不要為了這點小錢承擔違法的法律後果。
❹ 企業購買團體人身意外險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購買的團體人身意外險仍是為職工個人支付,因此應分解並合並到每個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征稅。國稅函〔2005〕318號文件規定: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並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❺ 繳納商業保險需要繳個稅嗎
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商業保險比例,需計入工資繳納個稅。只有不超過比例在指定金融機構繳納的商業保險個稅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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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企業為員工在保險公司購買的「消費險」如人身意外保險,需要合並到個人工資薪酬中扣繳個人所得稅嗎
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單位為員工支付有關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如人身意外險,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並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❼ 保險代理人個人所得稅
保險營銷員(非雇員)與保險公司雇員,其收入在計算稅金方面有很大區別,具體如下:
一。保險營銷員(非雇員)應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計稅方法如下:1.營業稅金及附加。根據稅法規定,非本企業雇員為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採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個人從事「服務業(代理業)」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並根據營業稅稅額的1%、3%分別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上述稅金可以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個人所得稅。根據傭金比例40%的展業成本不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將傭金比例60%的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保險企業營銷員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對於納稅人每次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適用30%的稅率;超過50000元的部分,適用40%的稅率。
二。保險公司雇員根據稅法規定,雇員為本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採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該雇員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算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但不須繳納營業稅。
工資薪金,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5%-45%)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目前我市國內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總額-2000元-住房補貼費用(或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費)。第52號)有關規定
三。非雇員根據國稅函〔2006〕454號文件規定,傭金收入中先減除佔40%比例的展業成本,剩餘部分為勞務報酬收入,對勞務報酬計稅時可扣除營業稅及附加、法定費用,其中法定費用是根據總收入減去展業成本和營業稅費後的余額確定按800元還是20%扣除的,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後再按實施條例規定減去基本養老保險費等費金。
因此,扣除順序為:展業成本-營業稅及附加-法定費用-社保費金。非雇員。非雇員取得的營銷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計算公式:某納稅人葉某(非雇員),2007年5月取得承攬保險業務提成收入3000元,並按規定繳納165元的營業稅金及附加,該納稅人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3000×(1-40%展業成本)-165-800]×20%=167(元)每次收入。
❽ 個人在購買保險時取得贈品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二、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三、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