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是否交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要交納20%得個人所得稅。但購買國債收益免徵所得稅。
B.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14 條規定,儲蓄存款在1999 年10 月31 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 年11 月1 日至2007 年8 月14 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 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7 年8 月15 日後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 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C. 儲蓄存款利息到底是否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 答案為A
2008年10月19日起暫免徵收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
但是暫免徵收與免徵是兩碼事,免徵是規定了不用征,暫免是暫時不征,隨時都可能恢復征稅的,這是法律上的文字游戲,出題的人經常抓這種空子的,一不留神就會出錯。
D.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我國的儲蓄利息所得稅是從1999年11月1日開始徵收的,利息的20%,自2007年8月14日起改為5%,直到2008年10月8日利息稅被取消,徵收期間,無金額起點限制。只要產生了利息,就按比例徵收。徵收上述期間所得利息的利息稅。
E. 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徵收的個人所得稅叫什麼
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其中,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貸款或債券的利息。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利息
個人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孳生的利息,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業務的儲蓄機構在結付利息時代扣代繳。
自2008年10月9日起,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徵收的個人所得稅叫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F.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嗎是按什麼標准收的有起征點嗎
現在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已經不用交個人所得稅了。
G. 銀行存款利息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銀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7)儲蓄存款利息要征個人所得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H.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要不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存款利率還是按存單上的執行不變.
利息稅要分段計算,方法如下:
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2007年8月15日後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應按政策調整前和調整後分時段計算,並按照不同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舉例如下:某儲戶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應該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該項存款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而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儲戶在2007年8月15日以後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所孳生的利息,一律按5%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