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自願申請不買社保 公司需承擔責任嗎
公司需要承擔責任。
B. 員工自己要求不繳納保險怎麼辦
我們公司也是有好多業務員不繳的,叫他們拿在其它公司或家裡那邊社保繳交的明細單,然後給他在上面簽個子,寫出紙質證明為什麼不繳,在按指紋。
C. 員工可以自願選擇不交社保嗎
員工可以自願選擇不交社保。
一般公司會要求員工寫一個自願放棄不繳納社保的申請,就可以不購買了。但不繳納社會保險公司是違法的,所以寫這個不繳納社會保險協議的時候,你應該註明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都由員工來承擔即可。即使以後員工抵賴想告公司,後果也是由員工來承擔,公司不會承擔補償責任。
D. 如果員工自己申請不買社保,單位是否可以不幫員工購買
給員工買社保是強制性的,嚴格說,做不到這條,該企業每年的年審是通不過的,除非造假。
E. 如果員工自己要求不交養老保險可以嗎
不可以,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這個是法律規定的,職工要求不繳納養老保險,違背了社會保險法,所簽訂的協議無效,單位不給予繳納的,依法受到處罰。
F. 員工個人不願交社保怎麼辦
員工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公司可以請員工出具《個人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簽字並按指印留存。個人部分發放給員工。
一、員工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因主要有三種:
1、員工工資偏低,甚至不少年輕員工的工資只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扣除個人承擔部分後,實際領取的工資更低。從自身生存的角度考慮,這類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
2、員工對繳納社會保險的認識存在偏差,由於累計繳納社會保險15年即可在退休時領取養老金。有的員工認為自己還很年輕現在可以不繳納,以後再繳時間上足以達到15年年限,因而不同意現階段繳納社會保險。
3、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由於與原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系,原單位是否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原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但存在欠費)根本沒有考慮,而只願意與新用人單位發生用工關系,不願意在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將社會保險轉入。
二、根據上述原因,用人單位可以採取以下的處理方式:
1、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
由於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於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於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2、與員工簽訂協議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補償標准
不得不承認有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比較低,如果要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自身的生存狀況都存在比較大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要錄用這類員工,只能由雙方進行協商先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商業保險規避一定的工傷風險,之後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額給予社會補償。同時員工也承諾放棄對用人單位主張補繳社會保險的權利或者今後主張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承擔方式。
3、與雙重勞動關系員工的原單位達成發生工傷後的處理協議
如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的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由於在新用人單位發生的工傷,不能使用原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規避風險。為此新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的原單位進行聯系達成借調的意向,或者發生工傷後由原單位進行申報,由新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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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不交社保申請怎麼寫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
單位名稱:宿遷市來此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簽訂勞動合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請不購買社保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進入來此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後,成為該公司正式員工,現就本人有關社保購買事宜作出如下申請和承諾:
一、本人作為公司正式員工,由於不願意繳納社保中心應繳納的社保款項,自願要求公司不要為本人在就職期間購買社保,以300元現金補助形式發放於工資中。
二、本人承諾因公司按照本承諾書要求未為本人購買社會保險的,因此而導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和責任完全由本人承擔,給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有損失和法律責任一律與公司無關,一切後果自負。
三、本人在作出承諾書後,不得在事後以公司未為本人購買社會保險為由要求與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擔經濟補償金。
四、本人簽訂此承諾書完全出於自身真實意願,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申請人簽字並按指紋:
日期:年月日
(7)員工個人申請不繳納保險擴展閱讀: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H. 員工自己不願意繳納保險怎麼處理
員工自己不願意繳納保險怎麼處理
1、設法說服員工購買,通過加強公司對購買社保的好處的宣傳及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對社保的相關規定,盡量使員工能全面詳細地了解社保,並明確告知員工個人繳納的部分在其離職後可以退出來這一事實!(但實際上很多企業巴不得省下這些成本!)
2、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由於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於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於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3、針對那些流動性很強的工作崗位,員工不願購買社保的,公司可以為其辦理商業保險(如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或者單獨購買工傷險,並事先發書面通知給他本人,通知其於某月某日提供相關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的,一切後果由其本人承擔,當然這樣做也有可能補繳,但至少不會使公司被罰款!
4、為了避免今後再發生這樣情況,公司可以在相關管理制度中明確提出相關規定,如在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寫明公司將按照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交納社保費用,並讓其看完認可簽字,只要他同意簽了合同,到時候就強制辦理社保!實在不行就勸退!但話又說回來,很多用人單位處於無人可招、無人可用的狀況呢,怎麼還勸退啊?我的建議是對於不願意購買社保的部分員工,除滿足上述第二項外,可以進行崗位變動。如安排到危險系數較小的崗位工作。
5、企業不為員工辦理社保相關手續,還有一種的可能是員工「已經辦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結合部居民已經參保了當地街道或者區的社保,且相關政策比普通社會保險更優厚,員工不願意放棄。這種情況下叫員工寫一份「自願放棄參保」聲明書,也可能成為企業免責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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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企業員工個人要求不參加社會保險這樣員工用人單位算違法嗎
這位朋友,你為啥不想買社會保險,我想應該是不給買社會保險要考慮一下應不應該在這個單位幹下去。如果單位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這一點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