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從工資中扣除,如何做會計分錄如何操作
一、假設工資為5000,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管理費用--社保費 9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二、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貸:銀行存款 1200
三、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00
貸:銀行存款 47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㈡ 請問工資裡面代扣的養老金,醫療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個人繳的及單們繳的)
代扣時,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代扣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代扣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保險金的處理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注:單位承擔的部分)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當期的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貸:銀行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在"其他應交款"中核算,職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般在工資中扣除.其他應交款是指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交的款項,包括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住房公積金等.
㈢ 給員工交的保險怎麼做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A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A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A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B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C
(應該還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負擔部分) D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C
貸:銀行存款 1315.44
㈣ 單位為員工交社保,在發放工資時將社保個人承擔部分扣除,會計分錄怎麼做
我來回答此問題。單位在確認員工的勞動報酬時,按照崗位不同計提職工薪酬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工資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同樣,按照崗位不同計提職工社會保險費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社會保險費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具體按五個險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職工個人為自已承擔的部分,若工資為預付性質的,通過「其他應收款」,若工資為後付性質的,通過「其他應付款」;確認應付職工住房公積金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住房公積金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貸: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貸: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貸:銀行存款;繳納本期的社會保險費為: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具體按五個險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貸:銀行存款;繳納本期的住房公積金: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銀行存款。
㈤ 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1、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5)個人扣保險工資怎麼做分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㈥ 發放工資,扣個人保險,做什麼會計分錄,比如工資是1600元,扣保險200元,實際工資為1400元
先把李某的應發工資由1200元增加到1400元,再從應發工資中扣除社保的個人部分200元,李某的實發工資還是1200元,這種情況實際上等於給李某增加了200元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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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用績效工資扣個人保險怎麼做分錄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㈧ 員工上保險個人扣除的部分和工資的記賬憑證怎麼寫
1、發工資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
PS:個人代扣那部分可以在工資表每個人名下體現,即應發工資、代扣社保、實發工資幾項體現。記賬憑證不用體現每個人具體扣了多少,有個總數就行。
2、交給社保局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
管理費用——職工社保
貸:銀行存款
㈨ 求社會保險企業承擔和個人工資扣回時的分錄。
舉個例子,比如說醫療保險
計提:公司部分:Dr:人事費用-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
Cr: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個人部分:Dr:人事費用-薪資-工資
Cr: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繳納:Dr: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Cr:銀行賬戶-付款賬戶
收回:Dr:銀行賬戶-付款賬戶
Cr: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每個公司的費用和負債類的科目設置都不一樣,所以具體分錄還是要按你公司的科目設置。
㈩ 當月的工資當月發放,怎麼做分錄。從工資表中扣除的個人保險,列入什麼科目。
先計提後發放 扣除的保險做其他應付款 計提是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