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繳納社保的,繳納的時候就沒有失業保險金這一項,因此你也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⑵ 自己交社保後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自己交社保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可以領失業保險的。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需要交納社保、醫保。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為:在職時繳納失業保險金滿一年以上;
失業金的領取根據失業保險繳納的期限而決定,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在1-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在5-10年的,最長可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在10年以上的。
(2)個人繳納失業保險後如何領取擴展閱讀:
領失業保險的介紹如下:
最長可領失業金的期限上限是24個月。具體的標准還是看各地的政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會由政府出錢幫助失業人員繳納了醫保,這個保障了失業人員的醫療問題,避免失業人員因為生病的問題花大錢。
養老金計算的是累計繳費年限,而不是連續繳費年限,當然了,因為我國實行的養老金政策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繳費越多,退休金就越高,因此,如果斷繳的話,肯定會有一定的影響。
⑶ 辭職後失業保險怎麼領
被用人企業辭退的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就可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算。
由於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則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3)個人繳納失業保險後如何領取擴展閱讀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⑷ 失業保險怎麼領
失業保險的領取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然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4)個人繳納失業保險後如何領取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第二十一條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並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⑸ 自己交社保後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個人繳納社保如果包含的有失業保險,在符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5)個人繳納失業保險後如何領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