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美國人壽保險到底免的是什麼稅
人壽保險免稅,大家基本都知道。可是細說起來,這到底是免什麼稅?大多數人恐怕是迷糊的。
人壽保險的身故賠償金,保單受益人免交收入所得稅
退休賬戶401K(包括403B)裡面的錢,一旦人過世,會立即轉給繼承人,算做繼承人的收入,需要一次性把稅交了,剩下的錢才會給繼承人,而人壽保險的身故賠償金是不算做繼承人收入的。
那為什麼人壽保險不算做收入呢?
道理很簡單:假如你有一棟房子,買了房屋保險。某天不幸房子被火燒毀了,保險公司賠你保險金,這保險金應該算你的收入嗎?當然不算!因為你的房子沒有了,這個保險賠償金是補償這個房屋損失的錢,是Replacement(置換)而已!
運用在人壽保險上是同樣的道理。假設被保險人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他如果發生不幸的話,身故賠償金實際上就是代替他這個人來繼續為家庭做經濟貢獻的呀。
這就是人壽保險的身故賠償金不算成收入所得的背後邏輯。
以貸款方式從人壽保險里取出的錢,不算收入,也不用交收入所得稅
以貸款方式從人壽保險里取出的錢,不算收入,也不用交收入所得稅。
有些經紀人在推銷人壽保險的時候,一些關鍵的細節沒有說清楚,比如在這點上,就有意無意地模糊成「從人壽保單里取錢免稅」。
有儲蓄投資功能的保單才能有錢可以取。錢能取多少是根據保單的現金值(Cash Value)來決定的。
為什麼要強調保單貸款呢?原因是,本來人壽保險的身故賠償金是人過世後留給受益人的,而現在我們所謂可以自己先用,實際上是向我們的保單受益人提前去「借」身故賠償金來用。「借錢「的抵押物就是保單的現金值。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保單能夠「用」的錢一定是在現金值的數額之內。
既然是貸款,自然會有利息。但一方面這錢本來就是你自己的,另外保險公司既然要把「活著的時候就能拿錢」作為賣點,收取的利率都是極低的,有些甚至乾脆就是零利率。
遺產稅問題
如果是一個單單的人壽保險,保險持有人(Policy Owner)是自然人, 人過世之後,身故賠償金是算入遺產總額來計算遺產稅的。
不過,好在美國現在的遺產稅免稅額逐年上漲,2017年,已經是549萬美金一個人了。夫妻雙方也就是1098萬美金。對於大部分家庭,離這門檻還遠著呢。
假如你還是擔心財產太多,會有遺產稅的問題,那也還有各種解決之道。我們在其他文章中有詳細展開,也可以和我們私信交流。
外國人在美購買保險的稅務問題
相比起外國人在美國購房,租金收入需要交收入稅;一旦人過世,房子要被徵收高額的遺產稅(外國人的遺產稅免稅額只有6萬美金,遺產稅稅率大約為40%)。美國的人壽保單對外國人沒有收入稅,也不收遺產稅。
美國身份的人購買的國外保單(香港,中國…...)
有美國綠卡或者美國公民當然是美國的稅務居民。美國國稅局只對美國的保險(美國境內購買的,受美國法律調整的保險)有以上的稅務好處。
這是因為美國國稅局對每一份人壽保單都有Life Insurance Definitional Testing和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人壽保險的定義測試和養老合同修改 )測試。測試通過的才能享受免稅好處。
其他國家的儲蓄投資保單,都不符合美國國稅局的要求,因此被視為是投資,加上這幾年美國對肥咖條款的運用越來越得心應手,全球追稅躲都躲不掉。
所以現在有綠卡的和以後有可能會拿綠卡,移民美國的人買美國以外的保險之前請三思。
『貳』 持美國綠卡的中國人取得的保險受益金要交稅嗎
看什麼保險,只有以生命和傷病為償付標準的保險收益金才不用交稅,其他的都要交
『叄』 移民美國,拿到綠卡後需要繳稅嗎
只要是手持美國綠卡的人,不管身處地球何處,都要向國稅局報稅
『肆』 拿到美國綠卡的人在中國的收入需要向中國和美國交稅嗎
拿到美國綠卡的人在中國的收入需要向中國和美國交稅。
首先,綠卡持有者依然是中國人。綠卡只是美國政府賦予持有者的一個憑證而已,憑借這個憑證可以在美國行使除政治權利以外的所有權利,並不改變持有者的國籍。
因此綠卡持有者在中國方面的工作不會受到影響,平時該上班上班,該交稅就得交稅。美國政府對於他們的納稅人都是全球征稅的。凡是美國的綠卡持有者,無論每年在美國待多久,無論是美國境內還是境外收入,都需要報稅繳稅。
(4)美國綠卡購買香港保險稅收擴展閱讀:
美國的綠卡有好多種,比如依親綠卡,工作綠卡,特殊人才綠卡等等。辦依親綠卡的人不需要什麼特殊條件,只要是美國人或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就行。但是近年來等候的期限非常長,綠卡的配偶得等將近5年的時間才能拿到綠卡,夫妻雙方得長時期兩地分居。
移民美國還可以通過其它方式,比如辦投資移民,這種移民既要有錢還要有具體的項目,只有很少的人才能辦到,投資幾十萬美金,經過審查可以獲得移民身份。
普通人只有通過努力,申請美國工作綠卡。外國學生學業結束後找到工作,被美國公司錄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國,工作幾年後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請綠卡。美國每年都給外國人發放大批的工作簽證,這兩年每年發放6萬多,而在新經濟膨脹的那幾年,平均每年有12萬個工作簽證發給外國人。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請綠卡,批不批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對待移民的問題上,美國採取的是實用主義政策,在經濟好的時候就對外國移民表現得寬容,經濟不好的時候就對外國人嚴加限制。在美國經濟繁榮的90年代後期,紐約市甚至不怎麼抓非法移民了,連當地中餐館的老闆都說,他們當時並不擔心這個問題,已經很少聽到警察搜捕在中餐館非法打工者的事情了。
拿了綠卡在美國進出就比較方便,機場海關將綠卡持有者和美國公民列在同一個隊,入境比較快,不像其他外國人要排很長的隊。
『伍』 持美國綠卡在中國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首先你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吧?給你張表格
建議您按照以下的表格處理:
居住時間
納稅人性質
境內支付(境內所得)
境外支付(境內所得)
境內支付(境外所得)
境外支付(境外所得)
90日(或183日)以內
非居民
納稅
免稅
不納稅
不納稅
90日(或183日)—1年
非居民
納稅
納稅
不納稅
不納稅
1—5年
居民
納稅
納稅
納稅
免稅
5年以上
居民
納稅
納稅
納稅
納稅
『陸』 拿到美國綠卡要交哪些稅
有很多新移民對美國全球征稅政策很擔心,擔心自己一旦獲得美國綠卡就要承擔很多稅收負擔。這主要源於對美國全球征稅政策的含義和具體規則有錯誤的理解。在此世貿通移民集團就幾個常見的對美國稅收的誤解進行糾正與說明。
Q1:一旦獲得美國綠卡,美國將對獲得綠卡的人的全球資產(包括中國)進行征稅嗎?
A:這個理解完全是錯誤的。
首先,我們先介紹一下資產和收入的定義。資產是你從過去一直到現在已經獲得的財富,收入是你當年的投資收益或者工資,獎金和提成所得。
美國的全球征稅政策針對的僅是個人收入,而不是個人資產。
舉例來說,假定你在國內有2000萬人民幣的房地產出租,每年獲得租金200萬人民幣。一旦你獲得美國綠卡,美國稅務局並不會要求你為2000萬人民幣的房地產資產價值交稅,而只會對每年200萬人民幣的租金收入部分申報。
Q2:在獲得到綠卡後,是否還要增加交納資產利得稅呢?
A:在您拿到綠卡之後,美國是有一個資產利得稅的概念,但是這個資產利得稅只是在你出售資產時才需要申報。但是美國稅務專家建議合理省稅,可以再拿到綠卡前先將資產賣掉,或者轉移到不移民的一方名下,這樣等拿到綠卡後就不存在資本利得稅的問題。
Q3:《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要求他國必須向美國國稅局提供美國居民在該國獲得投資收入和來源於美國資產的利息丶股息收入,包括賬戶余額丶利息丶支付去向等銀行賬戶信息。對於綠卡持有人會有何影響呢?
A:《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涉及的僅僅是銀行賬戶內資金的信息通報,而不涉及到房地產等固定資產的通報。信息通報和繳納稅款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多填一個申報表而已,並不需要交什麼稅。
Q4:一旦獲得美國綠卡後,所有的國內收入是否都要繳納美國稅?
A:美國對從海外獲得收入的人其實每年有將近9萬美元的免稅額(對在海外居住時間有要求)。
舉例分析,如果夫婦兩個人都拿綠卡,每人每年從中國獲得10萬美元的收入,那麼如果他們分別報稅的話,扣除9萬美元的免稅額,每人每年只需要就1萬美元的收入報稅。而這一萬美元,如果在中國已經交了稅費,或者如果在美國有生意費用支出,還可以享受抵扣。經過免稅和抵扣,估計每人每年只需要交1000-2000美金的稅。
Q5:獲得美國綠卡後,綠卡持有人的中國公司也需要繳納美國稅嗎?
A:這是完全錯誤的理解。美國的全球征稅是針對綠卡持有人個人的。
如果綠卡持有人擁有中國公司的股份,中國公司產生的利潤沒有通過分紅的形式分配給綠卡持有人,那麼綠卡持有人並不需要為其所擁有的中國公司的利潤交美國稅。舉例來說,如果綠卡持有人擁有的中國公司每年獲利1000萬人民幣,但是綠卡持有人作為股東並沒有將公司利潤以分紅的形式轉讓個人賬戶,那麼並不需要為這1000萬人民幣的中國公司利潤交美國的稅。「肥貓「協議對中國公司沒有大的影響。
Q6:美國稅務局查稅那麼嚴格,一旦被查到,可能有牢獄之災嗎?
A:這個說法有所誤解。
美國稅務局有一個查稅成本的問題,一般每年抽查的數量只有總報稅量的1%。據有關資料透露,美國稅務局查稅的重點是高收入人群,稅務報得合理,查到的概率相對來說比較低。
專家提醒,考慮到高收入人群一般都有國內公司可以留存生意利潤,並且每對夫妻每年有18萬美元的免稅額,再加上國內的稅費和一些美國生意的支出可以抵扣收入,所以,如果綠卡持有人每年國內收入在30萬美元以內,基本上交不了多少美國稅,大約每年實際上只用交1萬-2萬美元的稅費,只佔收入的5%。
而每年收入在50萬美元以內的綠卡持有人被查稅的可能性不大。對於那些年收入超過50萬美元的,即使查到交稅不足,只要補交了稅款和利息也就完事了。真正成為美國稅務局重點目標的,仍然是那些年收入在100萬美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
只要有合理的規劃和專業的指導,申請者在移民美國的道路上應該不會再遇到大的阻礙。而真正決定移民美國成功與否、質量低劣,主要還在於選擇好的項目。
低門檻投資移民美國「紅利」再延時,投資人仍可以50萬美元低價投資美國,現在申請還可享受匯率優勢,進一步降低EB-5美國投資移民的辦理成本。好項目不等人,有意向須趁早。歡迎隨時致電世貿通移民集團。
『柒』 移民美國前在香港買的重疾保險和儲蓄分紅險,要在美國申報納稅嗎
你好,首先,目前被國內媒體多次提及的美國《海外賬戶納稅法案》要求申報的是,到2011年末累積價值達到5萬美元以上的「特定海外金融性資產」(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而不是全部資產。
「特定海外金融性資產」指的是銀行存款丶股票丶債券等有價證券以及非上市公司股權等權益性資產,並不包括房產丶汽車這類實物資產。
「特定海外金融性資產」並不是全部「資產」。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在美國境內居住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不管你在美國之外擁有多少房產丶汽車或珠寶,只要你的金融性資產(如銀行賬戶)在2011年年末那天累積價值沒達到5萬美元(且全年中沒有哪一天的金額超過7.5萬美元),那麼,你並不屬於需要申報的對象。
而需要申報的累計價值也與納稅人的居住地有關,如果你2011年一整年沒有居住在美國,而是居住在海外,你的金融性資產在2011年末那一天沒達到20萬美元(且全年中沒有哪一天的金額超過30萬美元),也是不需要申報的。
『捌』 拿了美國綠卡買香港保險有啥問題
1、多數外國保險不能享受美國壽險的稅收優惠
美國的人壽保險都需要經過7-Pay測試,一旦超過金額上限,就會被認定為MEC(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MEC指的就是一些人為了避稅而進行的投資,違背了人壽保險的初衷。這種情況下,身故賠付仍然免所得稅,但是如果保單持有人在持有期間想要提取,收益部分需要納稅。而如果提取時未滿59歲,還會面臨額外10%的罰金。
符合了7-pay和MEC的定義後如果想要繼續繳費,在當前保額下也是有上限的,加保也會面臨重新體檢的問題。期間,如果在任何一個年度繳納的保費超過了對應的限額,保單都會被認定為MEC,後期提取將不再享受稅收豁免,還會有一定罰金。
2、外國壽險會被加收額外的稅費
根據美國國家稅務局(IRS)規定:美國稅務居民購買海外保險支付的保費,需要繳納1%的稅金(根據稅收法規第4371和4372部分),除此之外還必須報告所繳納的稅款以及所有權。
3、外國壽險申報嚴格
美國人持有外國保險,如人壽險、重疾險,意外險等,其申報要求都非常嚴格,涉及到的有:
每季度申報繳納保費的1%作為消費稅;
填寫7720稅表,申報支付的保費並支付消費稅;
填寫8938稅表,申報持有的保險細節;
如果保險賬戶的價值超過了一萬美元,根據美國境外金融賬戶申報要求(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BAR),還需要填寫Form 114稅表申報。並且FBAR適用群體的也是美國稅收居民,即美國國籍、綠卡持有者和通過居住測試的外籍人士。
4、美國壽險能減少高額遺產稅的影響
美國壽險的身故賠償金免所得稅,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遺產稅的影響,可以讓子女可以拿到更多的資產。但是美國壽險的身故賠償屬於持有人資產,被保險人和持有人為同一人時,身故賠償依然會計入持有人遺產。
去美國移民之後,選擇美國的保險不香嗎?為什麼還要堅持買香港保險。如果是一位負責的經紀人,知道你有綠卡,他也一定不會賣你。
『玖』 拿到美國綠卡的人在美國的收入需要向中國繳稅嗎
不需要,如果你需要在中國繳,那麼就是繳納20%,不過你一年要回中國住一段時間,流入美國的錢要按照美國稅務繳。比如美國是30%。你在中國交完了,流入美國的錢要再交10%。如果你只在美國交,那麼中國就不用了。
根據中美稅務協定第十四條:中國人在美國打工的收入只需在美國納稅。
要求納稅人就其全球所得報稅的,不止美國一家,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中國等很多國家都是這樣。屬於國際慣例。但是,報稅不等於納稅。很多國家之間都有稅務協定,以避免重復征稅。
(9)美國綠卡購買香港保險稅收擴展閱讀
美國永久居民卡使用要求:
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法,綠卡持有者屬於沒有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但其在美國境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不過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根據美國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國時,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簽證與有效的母國護照,否則不得入境。 擁有美國綠卡後,只要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綠卡本身可以當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簽證,不需去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另外申請簽證。
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必須於離境前先申請回美簽證(reentry permit, I-327),作為入境的有效移民簽證,回美簽證有效期最多兩年。 超過一段時間未入境美國的持卡人,在入境時很可能會被判決失去永久居留權,因為移民法要求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必須是暫時性的離境。
美國移民法定義「永久居留權」是:「根據移民法所賦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國』的特許,且此身份未曾改變過。」 意即:若是綠卡擁有者改變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權隨即消滅。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無心之過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報稅),其永久居民身份將同時終止。
此外,依據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判例:永久居民身份可經由放棄行為(如定居他國)而自動喪失,無須先經過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決。
『拾』 美國綠卡和美國國籍海外賬戶征稅政策
從近兩三年開始的,以前也有,但是沒有這么嚴格,認真
前兩年美國經濟不景氣,才開始認真執行了
公民,綠卡在海外有一萬美金以上的存款或者不動產
是要向國稅局申報的
至於稅收多少,只有美國的會計會算
一般人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