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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的個人性

發布時間:2021-03-30 05:38:31

1. 什麼是保險

每一個行業都有其存在的專業知識,保險行業也不例外。這就是我們常聽到的保險學,究竟什麼是保險學呢?今天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保險在很多人的傳統概念就是保障自身安全的一種賺錢行業,其實不然保險是分為很多種,更重要的是保險是一門學問,是一種生活態度。保險學(Insurance)是保險專業的一門重要的必修專業基礎課,也是全校除保險以外其他專業的選修課。作為保險專業的專業基礎課,它是保險專業學員從公共基礎課轉入保險專業課學習的橋梁,是保險專業課學習的理論基礎。作為金融、經濟等其他專業的選修課,通過學習可深化對保險的了解,明確保險在經濟、金融領域的重要作用。基本框架保險學的產生與發展,是一個不斷變化,不斷升華的過程,從保險法學到保險,保險數學,從綜合保險學到微觀保險學,總體保險學,保險學逐漸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其研究對象是保險商品關系。作為保險學研究對象的保險商品關系是指保險當事人雙方之間遵循商品等價交換原則,通過簽訂保險合同的法律形式確立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實現保險商品的經濟補償功能。在保險商品關系中,一方當事人按照合同的規定向另一方繳納一定數額的費用,另一方當事人按照合同的規定承擔經濟補償責任,即當發生保險事故或出現約定事件時,保險人按照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對對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補償或給付,以保障對方的生產或生活的正常運行。保險商品關系既是一種經濟關系,又是一種法律關系。保險商品關系的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層面:第一,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是指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之間因保險商品交換而形成的相互關系。保險人作為保險商品經營的主體,在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供保險商品服務的過程中,與客戶結成一定的社會經濟關系,即商品交換關系。聯結保險當事人權利與義務關系的紐帶是保險合同。由保險合同確定的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表現為一種保險學法律關系。保險法律關系是保險經濟關系的表現形式,保險經濟關系是保險法律關系的存在基礎。第二,保險當事人與保險中介人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一方面表現為保險人與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之間因經營保險業務而形成的保險商品交換關系,另一方面表現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與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等之間因從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活動而產生的保險商品交換關系。第三,保險企業之間的關系保險企業之間的保險商品關系包括保險公司之間,原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之間以及再保險公司之間因保險經營活動而產生的保險商品關系。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存在的保險企業,從性質上看,有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與股份有限保險公司;從形式上看,有內資保險公司,外資保險公司和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從業務內容上看,有財產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從經營范圍上看,有全國性保險公司,區域性保險公司等。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貫徹落實,社會經濟的深入發展,還會出現一些其他形式的保險企業,從而形成一種不同經濟結構,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並存的保險市場格局。這些保險企業,不論其規模大小,實力強弱,在保險學市場經濟中均處於平等地位。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它們在保險經營活動中既存在相互競爭關系,又存在相互協作關系。第四,國家對保險業實施監管而形成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這種關系是指國家保險主管機關對在本國領土上從事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和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保險中介人實施監管而形成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與保險企業之間的關系。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根據保險市場的需要,決定是否批准成立新的保險企業等。政府對國家負責。企業按政府規定經營保險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二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關系。保險商品關系本質上是一種商品經濟關系。只要存在商品經濟關系必然有保險市場的競爭。為了保障保險企業的正常經營,保護保險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宏觀上需要對保險市場進行管理,包括經濟手段的管理,行政手段的管理和法律手段的管理,從而形成一種為保證保險商品交換正常運作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體系結構任何學科都在不斷地發展和完善,保險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更是如此。撇開早期的保險學,如保險法學,保險數學等不談,即使到了近代,保險學的體系結構也未形成統一的標准,統一的格式。有人曾經將保險學分為原理和實務,也有人將保險學分為總論與分論,還有人將保險學分為保險經濟學與保險經營學,等等,且各種劃分方法及其內容也不盡相同。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其原因在於,方面人們在主觀上對一門學科的認識要有一個由不成熟到比較成熟的過程;另一方面,由於人們受到認識客觀事物的能力和水平的限制,難以達到對客觀事物完全正確認識的程度。因此,對一門學科的邏輯結構的安排也就難以做到盡善盡美。保險學體系結構的變化恰好說明了這一點。隨著保險這一客觀事物的發展和變化。保險學及其體系結構也會不斷地發展與完善。我個人認為將保險學分為四個部分較為恰當,具體如下:第一部分:保險基礎理論分別論述保險與風險的關系,風險的定義與分類,風險管理;保險的性質,商業保險與類似制度的比較,保險的職能與作用;保險合同及其特徵,要素,保險合同的簽訂與履行,保險合同的變更;保險的四大基本原則及其在保險經營實務中的應用等。第二部分:保險實務分別論述保險形態及其分類、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人身保險、再保險等經營實務,包括各種保險的特徵、內容及相關條款等。第三部分:保險經營分別論述保險經營的特徵、原則、環節、以及保險單設計技巧、保險精算原理,保險營銷方式,保險基金運用和保險經營效益的評價分析,保險經營風險及其防範等。第四部分:保險市場分別論述保險市場的結構與運作,保險市場的監管等。學生具備保險知識及相關經濟知識,能從事商業保險、社會保險、保險財務會計、基本精算技能的經營管理工作。通過本專業教學計劃所規定內容的系統學習和訓練,學生基本達到以下培養要求:1. 系統掌握經濟學、金融學、保險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合理的知識結構。2. 了解和掌握與保險專業密切相關的金融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學、法學等學科的基本知識。3. 掌握規范與實證、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4. 關注和了解世界經濟的發展動態、我國經濟政策和保險理論前沿動態。5. 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提倡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鼓勵學生利用寒暑假從事社會調查和實踐。

2. 保險學的就業前景怎麼樣

作為一個保險學專業的學生,我也曾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因為真實情況就是這樣,外行人只要一聽到我們是學保險學的,直接就默認為我們是賣保險的,但是我們真的不是賣保險的,我們也是搞金融的啊,只不過是從事金融保險方面的工作罷了,和一般意義上的賣保險有很大的區別。

三、證券、金融類工作

這方面的工作比較雜,涉及到的小分類也有很多,但是總的來說,市場反應情況還是比較好的,因為畢竟它和專業知識有關,做起來也相對得心應手一些,同樣的,這也是需要過硬的專業知識做基礎的。

謝謝閱讀,希望你能從中找到想要的答案

3. 太平洋保險公司是屬於個人性質還是屬於國家的!

太平洋保險公司既不屬於個人性質,也不屬於國企,公司性質為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太平洋保險(A股:601601、H股:02601),又稱太平洋保險,簡稱中國太保或太保,前身是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立於1991年5月13日,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保險公司。

2001年,根據中國國務院和中國保監會分業經營機構體制改革的批復,原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更名為「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太保是中國大陸第二大財產保險公司,僅次於中國財險,也是三大人壽保險公司之一。它本身經營多元化保險服務,包括人壽保險、財產保險等。

2016年8月,中國太平洋保險在"2016中國企業500強"中排名第52位。2018年7月19日,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中國太平洋保險位列220位。2019年7月,發布2019《財富》世界500強:位列199位。


(3)保險學的個人性擴展閱讀: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集團旗下公司

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壽險」)成立於2001年11月,是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太平洋保險」)旗下專業壽險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保險集團公司,總部設在上海,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證交所成功上市,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聯交所成功上市。

太平洋壽險遵循壽險規律,大力發展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產品,重點拓展個人傳統型保險、分紅型產品的期繳業務和短期意外險業務;實施差異化的區域發展策略,在鞏固優勢市場的同時,積極拓展快速增長的潛力市場。

圍繞提升價值增長的能力,公司加大基礎管理和改革創新力度,強化銷售渠道建設,加強基礎管理和培訓支持,推廣以客戶為中心的產品組合銷售模式,實現營銷隊伍的持續增長和產能提升;完善後援支持和集中運營平台,進一步提升集約化經營水平。

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產險」)是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太平洋保險」)旗下的一家專業子公司,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財產保險產品和服務。公司總部設在上海。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73億元。

太平洋產險承保人民幣和外幣的各種財產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公司承保業務涉及航空航天、電力能源、石油化工、基礎建設以及金融貿易、船舶汽車、機械設備、電子通訊、倉儲物流、紡織煙草、科技創新等各行各業、各個領域。公司在 130 多個國家和地區的 350 多個主要港口城市聘請了保險檢驗、理賠和追償代理人,並與國內外多家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及有關機構建立了代理關系和業務往來關系。

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

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 2006 年 6 月 9 日 正式成立,由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注冊資本為 5 億元。中國太平洋保險1991年5月13日誕生於上海,具有雄厚的實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2011年分別入選美國《財富》、《福布斯》和英國《金融時報》世界500強企業。

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誠信天下,穩健一生,追求卓越」為核心價值觀,以「專業、穩健、服務、卓越」為經營理念,經營范圍為: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委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它資產管理業務。

太平洋保險香港公司

中國太平洋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並獲得香港政府同意,由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香港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公司於1994年4月成立,注冊資本為2.5億港元。公司經營一般保險業務,主要為企業和個人客戶提供意外及健康保險、汽車保險、航空航天保險、船舶保險、貨運保險、財產損壞保險、一般法律責任保險和金錢損 失保險等產品和服務。

中國太保投資管理公司

中國太保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於2010年2月12日正式成立。由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持股51%,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注冊資本為5000萬港元。公司設在香港。公司於2011年2月7日獲得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進行第九類受監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

長江養老保險公司

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支持下,於2007年5月19日,由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國有大中型企業共同發起成立的一家養老保險公司。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國性、專業化的養老金管理機構。

4. 保險學 就業主要從事什麼工作,待遇如何

學生畢業後,對口就業方向主要在各大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監管機構、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各種金融機構工作,以及大中型企業風險管理部門、社會保障機構、政府部門,還可在教育、科研部門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
據教育部2011年公布的本專科專業就業狀況顯示,保險學專業的就業率區間處於B+階段,該專業的平均就業率≥85%。211院校就業率≥95%。2012年保險學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4500-5000人。
據《2013中國大學生就業報考》統計,保險學在2012屆畢業生半年後就業滿意度較高的主要本科專業中,排名第三,就業滿意度為68%,僅次於建築學(74%),學前教育(69%)。在2012屆畢業生平均月收入最高的50個主要本科專業中,排名第六,學生畢業半年後的平均月收入4253。由此可見,保險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的薪酬起點較高。但據統計2009屆畢業生畢業三年後薪資較高本科專業中,保險學專業卻沒能擠進前十名。

5. 保險的特徵

6. 怎麼理解保險合同的個人性

保險合同的這一特性主要體現在財產保險合同中。是指保險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本人,而不是遭受損失的財產。

7. 求一篇《保險學 學習體會》

《保險學概論》互動學習體會

這學期,我們上了保險學課程,通過學習使我收獲頗豐。
1、XXX老師為學生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學習方法,在與現實的對接中深化理解,了解所需所求,吸引學生,激發了學習熱情。XXX老師的教學能將理論和實踐結合起來,注重案例教學,貼近我們的日常生活。特別是針對一些重點難點講的非常細致。
2、通過學習使我們對保險公司的現狀有了初步的認識,對保險學這門課有了一個比較具體、形象化的認識,調動了學習的積極性。
3、在保險學案例分析中,xxx教師通常不給出標准答案,先啟發我們思考再總結歸納結論。保險案例涉及的知識面廣, 綜合性強,學生發揮創造性的空間大,不拘泥於某一思維傾向,從而拓寬我們的思路,積極思維,想方設法地研究分析、解決問題。學生能夠暢所欲言、各抒己見、交流辯論。在交流、合作的過程中學生學會了相互溝通、尊重他人、關心他人,同時也增強了他們說服別人以及聆聽他人、綜合他人智慧的能力。
4、保險學學習使我們在校期間就能通過案例學習熟悉保險公司經營管理實務;切實理解保險概念、理論和原理。能夠緊密結合當前國內外經濟金融環境和保險改革發展實際,吸收保險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保險市場的新動向,使我們不僅掌握保險專業的基本原理, 而且還能緊跟保險業發展的腳步,站在時代的前沿,拓寬專業知識視野。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同學們對保險學科的基礎理論、保險學的基礎知識、保險基本業務以及保險市場基本運行方式有較全面的認識和了解;學習本課程後,同學們對保險業在市場經濟、金融經濟中的特殊作用有宏觀上的認識,對各種具體的保險業務的具體業務程序、市場操作等也要有較為系統的了解和把握。
1、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學生能夠比較准確地掌握保險學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了解各項保險業務的實際操作手段和方法,熟悉保險市場動作的基本規則,知悉保險學術研究的最新進展;
2、使學生能夠了解保險理論和實務的變化與發展歷程,將保險專業基礎知識融會貫通於保險理論研究與實務操作之中;
3、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能夠使學生掌握就業所需的與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從業資格證書考試相關的保險基礎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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