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沒給員工上保險,交殘保金時會查嗎
1、在地稅交殘保金時,地稅只查殘疾人占單位人數的比例,與上不上保險無關。
2、如果你想要上保險的話,單位必須給你繳納,有些用人單位對政策不了解,也不給員工上保險,其實是不對的也是違法的。你可以上勞動仲裁去告它。如果你還不想告的話,那就只能等待你離開這個企業後再向企業索要各項保險,單位不給就去勞動仲裁。(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公積金)這些都是法定企業必須給勞動者交的。
⑵ 我們公司有一個殘疾人,但是沒有給殘疾人交保險,現在用他的殘疾證,不交殘疾人保證金可以嗎
這應該是不可以的。殘保金是鼓勵單位招用殘疾人用工的。招收了殘疾人用工,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該給員工購買社保。
殘保金也是由社保這邊代扣代繳的,沒有給他繳納社保,那他的殘疾證也就抵不了殘保金了。
⑶ 公司新招一名殘疾人,有殘疾證,給該員工購買社會保險,是否有優惠政策
公司要按比例安置殘疾人,不安置或安置不夠的,都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你公司安置殘疾人,是要按國家規定給該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同時可以避免或減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繳納。
⑷ 單位三個人,沒殘疾人,用不用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必須繳殘保金。
殘保金繳費比例是百分之1.7,就是說,百人以下的企事業單位最少要錄用2個殘疾人,否則就得繳殘保金。
繳費時帶著單位的工資對賬單。
⑸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有殘疾證的人公司是不是必須給他買社保嗎
你好,目前國家的政策就是只要正常上班的都要買社保,無論是不是有殘疾證,不買社保的話是違反醫保政策的。
⑹ 單位有殘疾人上班是不是必須買保險才能算是安排殘疾人上班
是必須給單位員工交保險,是不是殘疾人沒有關系。
⑺ 我想請問一下關於殘保金,如果我單位有殘疾人,是不是一定要給他們交過養老保險才能減免呀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其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免交繳納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七條: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7)單位沒有給殘疾人購買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條: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保障金徵收機關應當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發現用人單位申報不實、少繳納保障金的,徵收機關應當催報並追繳保障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當配合保障金徵收機關做好保障金徵收工作。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後,確定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並及時提供給保障金徵收機關。
⑻ 是不是每個單位必須要交殘疾人保證金呢
不是每個單位都必須繳納殘保金,根據規定符合標準的小微型企業可以免繳殘保金。
根據《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第一條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二條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8)單位沒有給殘疾人購買保險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設備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助。
(六)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准用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⑼ 企業單位沒有幫殘疾人交養老保險,殘疾人可以像法院起訴嗎
第一,您不能向法院起訴,您應該向勞動仲裁提請仲裁,第二,勞動仲裁會支持您的申請,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第三,社保局不允許補繳。。。。。。
⑽ 單位有殘疾人是否需要給殘疾上保險
可以找相關的中介問問。有些企業會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