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金額怎麼確定,保險金額計算公式是什麼
確定:
產投保時其 保險金額的確定方法是不同的。
(1)固定資產保險金額的確定。依照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定的《企業 財產保險條款》規定,將固定資產投保時,其 保險金額確定的方法有三:一是可以按賬面原值投保,即可以將賬面原值作為保險金額;二是由 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作為保險金額;三是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即按重置重建價作為保險金額。
(2)流動資產保險金額的確定。根據《企業 財產保險條款》的規定,流動資產投保時,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就是說,流動資產投保, 保險金額的確定辦法有兩種:一是以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為保險金額,二是以最近賬面余額為保險金額。
(3)已推銷或未列入賬面的財產保險金額的確定。這些財產投保時,可以由 被保險人與 保險公司協商按實際價值投保,即可以將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財產實際價值作為 保險金額。
計算公式:
由CIF換算成CFR價:CFR=CIFx[1- 保險費率x(1+加成率)
由CFR換算成CIF價:CIF=CFR/[1- 保險費率x(1+加成率)
❷ 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怎樣確定的
財產保險中保險金額確定的方式:
一、固定資產
對於投保的固定資產,確定其保險金額的方式主要有四種:
1、按照賬面原值投保;
2、按照賬面原值加成數投保;
3、按照重置價值投保;
4、協商確定
(一)按照賬面原值投保
即在投保時將固定資產帳面原值作為保險金額進行投保。在投保時,應選擇距離保險起始日最近的一期賬面原值,這樣有利於最大限度地避免資產變動帶來的影響。
1、購入的固定資產和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其原值是以買價或者租賃合同,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費等計價;
2、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成本作為原始價值計價;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按賬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支出和扣除變價收入的余額計價;
4、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來確定的價值計價;
5、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值計價,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凈值。如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凈值達與投出單位賬面價值的,以評估確認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值。
按照固定資產原值投保,由於企業在不同時期構建的固定資產原值與投保時的價值差異較大,發生部分損失後修復費用往往大於固定資產原值,在實際操作中不易掌握。
(二)按重置價值投保
重置價值是指企業如果重新購置某項固定資產預計所需的全部支出。由於企業在不同時期購建的固定資產價格差異很大,用重置價值可以准確估算出目前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和規模。
根據會計核算準則,已經計價入帳的固定資產,其價值一般已能任意變動,除非資產產權主體或者經營、使用資產主體發生變動,如企業拍賣、轉讓、兼並、出售、聯營、股份經營、合資以及破產清算或結業清理或者對於盤盈、接管和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因無法確定固定資產原價時,才可按重置價值計價。
重置價值除上述特殊情況外,不能反映在會計帳面,因此在投保時,重估企業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不宜做到,而出險後再對受損固定資產重估重置價值難度也很大,技術上也難以處理而且容易造廠雙方估價扯皮,故一般不採用。
如果要按照重置價值投保或者部分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價值投保,要按固定資產項目分別列明清單。
(三)按照賬面原值加成數投保
即在固定資產帳面原值基礎上加乘一定系數(如110%)後得到的數字作為保險金額。
該方式能夠使保險金額趨近合理,在投保時既可明確足額投保,有可避免出險後繁瑣的估價和不必要的扯皮。
目前較為普遍的加乘系數是1.1(110%),在實際操作中,常採用附加條款的形式予以明確(10%資產增加條款)
四、協商確定保險金額
保險雙方對固定資產價值確定存在疑義時,也可按照協商確定的固定資產價值作為保險金額。一般不採用。
二、流動資產
按最近十二個月帳面平均余額投保,或採用分期結算,或採用一次結算。
存貨是流動資產中可保財產的最大項目,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❸ 保險金額是怎麼確定的
所謂保險金額,是指一個保險合同項下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即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投保金額;同時又是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的計算基礎。財產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價值的估價和確定直接影響保險金額的大小。保險價值等於保險金額是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是不足額保險,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賠償;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是超額保險,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金額無效,惡意超額保險是欺詐行為,可能使保險合同無效。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在不同的保險合同中,保險金額的確定方法和原則不同:財產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價值的估價和確定直接影響保險金額的大小。保險價值等於保險金額是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是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賠償。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是超額保險,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金額無效,惡意超額保險是欺詐行為,可能使保險合同無效。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人身的價值無法衡量,保險金額是人身保險合同雙方約定的,由保險人承擔的最高給付的限額或實際給付的金額。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旅行社辦理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下列標准;國內旅遊每人責任賠償限額為人民幣8萬元;入境旅遊、出境旅遊每人責任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6萬元。
❹ 醫療保險是怎麼確定保險金額的
醫療保險一般採用以下幾種方式確定保險金額:
1.規定保險金額的總額,即保險金的最高限額;
2.規定每次門診的保險金額;
3.規定每日的住院金額數(平均數);
4.即時限額補償,即在保險期限內,保險公司只負責承擔被保險人一定天數的住院醫療費用;
5.特別疾病限額補償。
❺ 怎樣確定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簽訂保險合同時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共同約定的。
同時在投保前我們需要投保多少保額也是需要提前規劃的,這樣才能真正體現保險的價值所在。
為了使在經濟上依賴被保險人的人,在被保險人去世後,生活能保持與以前相仿的水平;因此,消費者購買壽險保額並非越高越好,可通過計算生命價值和家庭需求相結合的方式來確定壽險保額。
其一,計算生命價值。保險專家說,生命價值法則是以一個人的生命價值作為依據,來考慮應該購買多少保額的保險。該法則具體分三步:一是估計被保險人以後的年均收入;二是確定退休年齡;三是從年收入中扣除各種稅收、保費、生活費等支出後剩餘的錢。據此計算,可得出被保險人的生命價值。比如,王先生今年30歲,假設其60歲退休,退休前年均收入9萬元,平均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自己花費,三分之二用於家人,按生命價值法則,王先生的生命價值是(60歲-30歲)×(9萬元-3萬元)=180萬元。
其二,考慮家庭需求。保險專家說,在計算出生命價值後,還要考慮家庭需求情況,即當事故發生時它可以確保家人的生活准備金總額。具體計算方式是,將家人所需生活費、教育費、供養金、對外負債、喪葬費等,扣除既有資產,所得缺額作為壽險保額的估算依據。
❻ 如何確定保險金額
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金額要根據保險標的的價值確定,原則上保險金額不能超過保險標的的價值。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人身的價值無法衡量,保險金額是人身保險合同雙方約定的,由保險人承擔的最高給付的限額或實際給付的金額。
❼ 汽車保險額度怎麼買
車輛保額新規定中對保險公司所說的新車購置價是這樣定義的,新車購置價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被保險機動車同類型新車的購置價格,在保險行業,這種投保方式一般被認為是足額投保,一旦當車輛發生部分損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的時候,將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足額賠償,但當車輛發生全部毀損時,保險公司只按照車輛的實際價值(折舊後的值)賠償。
保險費用怎麼計算:
1)交強險:家用6座及以下950元/年,家用6座以上1100元/年,商業保險是常規保險,這個如果經濟能力可以,是要足額投保的。常規保險合計:(目前保險公司平均折扣為77%)。
2)第三者責任保險:(賠付額度:5萬、10萬、20萬、50萬、100萬)如果經濟能力可以,我建議買30萬檔次的,這樣即使撞死了一人,或者撞報廢一輛高檔轎車都有保障。(12.2萬交強+40萬三責險=42.2萬,足夠有保障了。)
3)車輛損失險:(現款購車價格×1.2%)這個是要足額投保。
4)全車盜搶險:(新車購置價×1.0%)全車盜搶險為附加險,必須在投保車輛損失險之後方可投保該險種。如果買越野車和雅閣就必須買了,因為這兩款車是被盜率最高的。
5)玻璃單獨破碎險:(進口新車購置價×0.25%,國產新車購置價×0.15%)專家推薦購買附加險里的玻破險。因為這個是一般容易被忽略的,有時玻璃也容易單獨破碎。
6)自燃損失險:(新車購置價×0.15%)負責賠償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及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車輛本身的損失。當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按照實際修復費用賠償修理費。但不超過責任限額。
7)不計免賠特約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20%,不計免賠特約險為附加險,必須在投保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之後方可投保該險種。這個一定要買,不然就虧大了哦。因為錢不多,保障可不小哦。既然主險都買了,也不要在乎這點錢。
8)車上人員責任險:(保50萬,每人保費50元,可根據車輛的實際座位數填寫)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和乘客)。可以各買1萬的檔次。一般小事故就可以有保障。如果遇到大事故,交警一般不會判受傷一方的全責,故你可以在另一方的交強險和三者險里得到賠款。
9)車身劃痕險:(賠付額度:
2千、5千、1萬、2萬)10萬的車可以買5千檔次的劃痕就夠了。現在社會報復心理的人很多,您的車隨時都可能被停在路邊被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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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確定保險金額的辦法和原則是什麼
企業財產保險企業財產保險金額,是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實際投保金額,亦即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最高金額。不同性質的財產投保時其保險金額的確定方法是不同的。(1)固定資產保險金額的確定。依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定的《企業財產保險條款》規定,將固定資產投保時,其保險金額確定的方法有三:一是可以按帳面原值投保,即可以將帳面原值作為保險金額;二是由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按帳面原值加成數作為保險金額;三是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即按重置重建價作為保險金額。(2)流動資產保險金額的確定。根據《企業財產保險條款》的規定,流動資產投保時,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帳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帳面余額投保。就是說,流動資產投保,保險金額的確定辦法有兩種:一是以近12個月的平均帳面余額為保險金額,二是以最近帳面余額為保險金額。(3)已推銷或未列入賬面的財產保險金額的確定。這些財產投保時,可以由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按實際價值投保,即可以將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財產實際價值作為保險金額。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金額採用定值保險方式,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對保險貨物的實際價值事先議定,作為保險金額的依據,載明於保險單上,確定這個價值通常使用下面兩種標准:(1)目的地成本價。所謂目的地成本價是指貨物的購進價格(包括發貨票價或調撥價)加上運達目的地的一切運雜費、包裝費、保險費及稅款等費用。(2)目的地市價。所謂目的地市價是指貨物到達目的地的銷售價格,也就是到達目的地的實際成本價再加上合法的利潤。壽險保險對於補償性的保險合同,按照補償原則的要求通過損失補償使被保險人在經濟上恢復到損失發生前的狀態。人壽保險是給付性的定值保險合同,不適用於保險的補償原則,傳統的人壽保險保單的保險金額就是保單的死亡給付金,因此,壽險保單保險金額的確定是非常重要的。在壽險保單中沒有任何限制保險金額的規定,也不存在對保險給付金額進行限制的保單條款,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壽險保單對保險金額的確定沒有任何限制。購買人壽保險的目的應該是通過死亡保險金的給付使被保險人的親屬和家庭在被保險人死亡之後在經濟上獲得的給付和以前保持在相仿水平。這就是確定壽險保額的原則。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可保利益是購買壽險保單的前提條件,由於可保利益是一種不確定的利益,因此要分析被保險人的提前死亡給投保人或受益人帶來的經濟影響,雖然很多情況下,這種經濟損失是無法確切進行衡量的,但是可以通過需求法和人生價值法來衡量被保險人發生提前死亡產生的經濟困難和負擔,帶來的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並且將這種損失程度作為確定保險金額的依據。二、保險金額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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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家庭財產保險如何確定保險金額
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種類
普通家庭財產保險普通家庭財產保險是採取交納保險費的方式,保險期限為一年,從保險人簽發保單零時起,到保險期滿24小時止。沒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險期滿後,所交納的保險費不退還,繼續保險需要重新辦理保險手續。
到期還本型家庭財產保險它的承保范圍和保險責任與普通家財險相同。到期還本型家庭財產保險具有災害補償和儲蓄的雙重性質。投保時,投保人交納固定的保險儲金,儲金的利息轉作保費,保險期滿時,無論在保險期內是否發生賠付,保險儲金均返還投保人。
利率聯動型家庭財產保險隨著物價指數的上漲和央行不斷升息,人們對保險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聯動型家庭財產保險應運而生。投保此類險種除擁有相應的保障責任外,如遇銀行利率調整,隨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調整,分段計息,無論是否發生保險賠償,期滿均可獲得本金和收益。
二、家庭保險的保險金額怎麼確定
家庭財產保險金額的確定有單一保險金額制和分項總保險金額制兩種方式。
單一總保險金額制指保險人只要求投保人根據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財產的總保險金額,而不確定不同類別的財產的保險金額。
分項總保險金額制指保險單列明的總保險金額為各項保險金額之和,對投保人來說,就是分項投保。
分項越細,保險金額越接近財產的實際價值。 分項總保險金額制有兩種操作方法: --投保人按照保險人提供的投保單,分項列明投保財產名稱及保險金額,然後加總作為總保險金額。發生保險事故時, 保險人將按每個保險項目的保險金額進行賠償,不能混同,這叫分項賠償。 --根據不同家庭財產所適用的保險費率,分別計算不同類別家庭財產的保險金額,最後計算保險單的總保險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