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州律師事務所根據什麼計提職業風險基金和事業發展基金的,計提率是多少呢
10%左右
Ⅱ 律師事務所事業發展基金 執業風險基金計提比率
《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合夥律師事務所應當按規定設立事業發展、執業風險、社會保障和培訓等項基金 北京市司法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個人律師事務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三)開辦資金 1、個人律師事務所應具有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2、個人律師事務所應具有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執業風險准備金; 3、個人律師事務所的注冊資本和執業風險准備金應當以人民幣表示。 六、個人律師事務所管理 (八)個人律師事務所應當按規定設立事業發展、執業風險、培訓等項基金。執業風險基金包括執業風險准備金和執業風險保證金。執業風險保證金按律師事務所每年業務總收入的5%計提。執業風險基金總額達到人民幣60萬元,可以不再提取執業風險保證金。
Ⅲ 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基金和風險基金怎麼提
在負債里設置「職業風險准備金」科目進行核算,按政策比例提取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職業風險准備金」科目;實際發生並依法賠償時,借記「職業風險准備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Ⅳ 急急::職業風險基金怎麼提取及會計分錄
暈倒,不看大數,小數點就不對了,你的做賬時分錄可能就不平,要不就是你有時科目沒有寫完出來,還有就是
你的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時還是期末數?
資產負債表的未分配利潤期末數-期初數=損益表的本年數的凈利潤
你的職業發票基金是公司的福利,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福利費
Ⅳ 計提職業風險金如何做分錄
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職業風險基金
500 貸:職業風險基金
500 工業企業應按業務收入的10%計提職業風險基金,專戶存儲,作為執業責任的賠償准備金,或購買執業責任保險,不得挪作它用。 其他企業: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00
貸: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
500
Ⅵ 資產負債表怎麼填急急::職業風險基金怎麼提取及會計分錄
你看下 會計基礎 啊
Ⅶ 律師事務所職業風險保證金按什麼標准提取
《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合夥律師事務所應當按規定設立事業發展、執業風險、社會保障和培訓等項基金。
但各地提取的規定可能不一樣。
《北京市個人律師事務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個人律師事務所應當按規定設立事業發展、執業風險、培訓等項基金。
執業風險基金包括執業風險准備金和執業風險保證金。
執業風險保證金按律師事務所每年業務總收入的5%計提。
執業風險基金總額達到人民幣60萬元,可以不再提取執業風險保證金。
(7)提取職業風險基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保證金是指用於核算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各種保證金性質的存款。
在法律對於保證金缺乏明確規范的背景下,探討保證金的類型。
對於備用金類型的保證金、預付款類型的保證金。
租賃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定金類型的保證金、保有返還請求權的保證金、無雙倍返還效力的保證金分別界定。
確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投資者所需繳納的自備款。
現貨黃金保證金交易是指交易黃金合約時,無需進行全額資金劃撥,只需按照該黃金合約總額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持有訂單的證明。
Ⅷ 律師事務所提取的事業發展基金,職業風險基金,社會保險基金,培訓基金是按收入來提還是按利潤來提
財會[2001] 61號,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BR />國務院有關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規范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信息質量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會計制度」,2002年1月1日,原公司財務會計的措施,以實現平穩過渡到「企業會計制度」,以確保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我們起草了「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公司在按照執行。該律師事務所的執行。該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有任何疑問,請及時傳達我部。
附件: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的會計方法,會計財政部
今年○○11月2日,石臼
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為了規范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以下簡稱為「事務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首先,公司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識別,測量和記錄要求的會計標準的會計要素和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公司的基礎上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被調整如下:
(一)增設了「2333職業風險基金」科目
「職業風險需要提取職業風險補償基金的會計科目事務儲備。該公司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時,借記「管理費用 - 職業風險基金」科目,貸記「職業風險基金」科目;公司根據法律,借記職業風險基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提取風險基金賠償
(b)根據「管理費」的專業責任保險
「管理費用科目設置的詳細信息的標題 - 專業責任是補償不足,則差額直接在損益中。保險標的會計師事務所抵禦風險,維護公司利益的當事人支付的保費。公司支付購買專業責任保險,借記「管理費用 - 職業責任保險」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的主題
(三)項下的「其他應付款」等付款 - 支付之間的業務協作費「科目核算公司的其他費用的業務合作。公司已確認收入的業務協作費詳情並沒有包括業務合作,與其他公司以可支付的其他公司的成本。企業應該將收取服務費,借記「銀行存款」和其他科目,記者應支付的其他公司的業務協作費,計入「其他應付賬款 - 業務協作費「科目,按貸款和記黃埔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之間的差異。公司支付的業務協作費,借記「其他應付款 - 業務協作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公司的業務協作費支付的其他公司,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四)在「盈餘公積」帳戶設置「共同基金」明細科目
盈餘公積 - 共同基金「科目核算企業按照一定比例從凈利潤為企業發展基金。事務所提取的共同基金,借記利潤分配 -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帳戶「盈??余公積 - 共同基金」帳戶。
取消「盈餘公積」項下的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法定公益基金明細科目取消「利潤分配」科目「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明細科目的法定公益金「。
財務會計報告
(一)資產負債表項目,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格式設置做如下調整:
1。由該公司根據職業風險的補償的規定提取的其他專項應付款「項目儲備結余的職業風險基金項目反映;
2。根據」儲備「項目」包括:法定公益金項目取消。其他會計報表相關的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餘公積項目被取消。
(二)利潤表項目應按照規定的格式,按「企業會計制度」的具體內容該公司的所有收入,支出報告根據分部報告的要求。
四,舊的和新的會計制度銜接問題的相關規定
(一)公司由於採用的會計政策變更,需要接受特別治療的「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除了追溯調整法進行處理的規定。
(二)投資業務的「企業會計制度」的生效日期,「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處理不追溯調整。之前發生的「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日期,但仍堅持生效之日起的投資之日起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應該是「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即「企業會計制度」前執行的原投資公司的會計系統確認,不追溯調整;隨後的投資收益識別和調整的書價值投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三)固定資產減值准備計提折舊時,應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即固定資產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減值准備,不變的情況下),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折舊率和折舊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價值恢復,折舊的固定資產及折舊率的確定方法,按照固定資產價值恢復後的賬面價值,以及剩餘的使用年限重新計算折舊率和折舊。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調整固定資產及折舊的固定資產折舊率計提減值的一個結果,沒有提供已取得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前累計折舊規定進行調整。
影響其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撥備相同的原則的金額。
(四)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他問題的治療,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遞延資產」賬戶余額應區別不同情況:尚未攤銷的啟動成本,而不是利益的會計期間,平衡,應直接轉入期初保留盈利,借記利潤分配 - 利潤分配「科目,貸記」遞延資產「科目,剩餘的遞延資產賬戶余額全部轉移到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遞延資產」科目。
2。「發展基金」和「合作夥伴共同基金」帳戶余額轉為盈餘公積 - 共同基金「帳戶。
這個嗎?
Ⅸ 職業風險基金可否扣除
問:《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財務管理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會協字〔1994〕第123號)第十條第十五款規定:職業風險基金按業務收入的10%計提,作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誤而依法進行賠償的准備金。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會〔2001〕61號),該核算辦法規定:「職業風險基金」科目核算事務所按規定提取的用於職業風險賠償的准備金。請問,我所根據業務收入計提的職業風險金,能否在稅前扣除? 答:雖然注冊會計師法及財政部相關文件,從會計制度方面明確規定事務所必須按規定提取職業風險基金。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存貨跌價准備金、短期投資跌價准備金、長期投資減值准備金、風險准備基金(包括投資風險准備基金),以及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可提取的准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備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同時《稅收征管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因此,中介機構計提的職業風險金不能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