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基金公司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並處罰多少元以下,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這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八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 如果基金經理違規名下基金怎麼處理
一位基金公司的人士透露,今年5月份,時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的馬樂和家人准備出境游時,發現其已經被邊控。
大約一個月後,6月21日,博時基金公告稱,馬樂因個人原因離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同時沒有轉任公司其他崗位。這意味著馬樂辭別了博時基金。
「馬樂在7月初就已經被相關部門控制。」上述基金公司的人士稱,由於馬樂是辭職後才被控制的,具體是哪個部門出手目前不得而知。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透露了這一事件的發現過程:深交所的交易監控系統查出,有一個資金總量達10億元的賬戶,其倉位特別是小盤股的倉位,與博時精選的倉位高度重合。監管部門順藤摸瓜,還查出了另外一個隱秘賬戶,該賬戶可能是由馬樂間接控制,賬戶資金從不到1000萬元通過股票操作炒到了3000萬元。
接近交易所的人士也向本報透露了馬樂目前已經被控制及被查出兩個嫌疑賬戶,但沒有透露具體的賬戶金額和獲利數量。不過,記者采訪的多位業內人士,基本認同兩個賬戶涉及金額分別為10億元和3000萬元的說法。
「兩個賬戶應該主要都是通過對博時精選倉位中的小盤股進行先進先出的操作來獲利。小賬戶的操作相對靈活,其操作可能追溯到馬樂任基金經理之前。」一位接近馬樂的人士稱,馬樂人很聰明,健談,也非常勤奮,在博時內部很被看好。
公開信息顯示,馬樂從2006年7月起至辭任基金經理,歷任博時基金公司研究員、研究部公用事業與金融地產研究組主管兼研究員、特定資產投資經理。
2011年4月12日,有5年證券從業經歷的馬樂被提拔為基金經理,與余洋共同管理博時精選基金。2011年5月4日,余洋離任博時精選的基金經理,該基金由馬樂單獨掌管。
博時基金方面稱,馬樂已經從公司離職,對其目前的情況並不了解。博時基金一直在合法合規地運營,目前沒有收到任何被調查的消息。
③ 企業違規,個人資金被扣押,如何支付個人利息
契約違規個人資金被扣押,這個時候如果要支付個人利息的話,只能夠請求朋友來幫忙代還了
④ 私募基金違規行為要受到什麼處罰
這得依據私募基金具體的違規行為來確定哦,比如近期私募新規規定所有私募機構必須完成產品備案,如果沒能在期限內完成備案的將面臨無法發現新產品的處罰等,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違規行為。另外如果想了解更多私募知識可以登錄私募排排網去學習哦,裡面私募知識資訊還是很豐富的,希望能夠幫到你哦。
⑤ 舉一個在基金運作中違規的案例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09年06月19日介紹說,對融通基金案調查發現,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張野在擔任融通基金基金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獲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資與研究信息,並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薔」賬戶,採取先於融通基金旗下的有關基金買入或賣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為他人牟取利益,其個人從中獲取好處。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間,張野還通過網路下單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賬戶交易了廣宇發展(000537,股吧)等多隻股票,獲取不當利益。
⑥ 哪些私募基金行為會被處罰
1.未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未按照基金合同管理基金,進行投資;
3.未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4.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5.未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提供事項;
6.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投資者分配收益;
7.未以基金管理人名義,為基金財產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8.未履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
9.私基基金未按時備案;
10.私募基金管理人兼營與私募基金無關或者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進行利益輸送;
11.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計算並向投資者報告投資者賬戶信息;
12.募證券基金管理人未編制定期基金報告;
13.未對未託管的基金財產採取隔離措施的;
14.未建立防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的機制;
15.未對私募基金財產實行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16.未建立防範與投資者發生利益沖突的從業人員投資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
17.未經登記,使用「基金」、「基金管理」等字樣或者近似名稱進行投資活動的;
18.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募集資金或者轉讓基金份額,或者導致投資者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的;
19.未向私募基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
20.從業人員炒股不申報;
21.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擔能力不相當的基金產品;
22.未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
23.公開或變相公開募集私募基金;
24.委託不符合條件的機構提供投資咨詢服務;
25.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26.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27.利用私募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28.侵佔、挪用私募基金財產;
⑦ 國企領導個人投資基金是否合規,是否屬於違規從事營利性經營行為
你所說的投資基金是指他個人購買基金,還是指他參股基金公司?這兩個差別很大,前者是正常的投資行為屬於每個公民的正當權利,只要沒有利用職權與內部消息就沒事,後者作為國企領導對於參股持股行為應該是有限制的,要看具體情況。
⑧ 炒房客遭圍堵!廣東排查2.77億違規資金,違規者將如何處罰
違規者肯定會直接斷貸,並且會被銀行要求退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因為違規使用自己本身就違反了貸款協議。有媒體透露,這段時間,廣東開始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信貸資金流向審查,幾乎所有廣東支行都接到了相應的任務,對信貸資金進行調查,從最新的消息來看,僅在廣東就追查出了兩億多的資金被違規使用,預計未來這些違規者將會被強制退貸。而審查還在持續,未來不光是炒房者,就連普通人申請房貸也會被審查。
⑨ 處罰基金管理辦法
名稱不要用處罰基金管理辦法,建議使用《共同基金管理辦法》,該辦法結構建議如下:
1.0目的
2.0范圍
3.0職責:由誰實施、誰管理、使用的許可權
4.0定義:共同基金的含義
5.0操作內容
5.1基金的來源(與公司相關獎懲制度結合)及給付方式(現金、工資扣除)
5.2基金給付的標准(在獎懲制度裡面警告一次多少錢,記過一次多少錢?)
5.3基金的存放管理處所及相關要求
5.4基金的用途
以上!
⑩ 個人項目違規資金紀委有權沒收嗎
中共中央紀委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沒收追繳違紀違法款物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監察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紀檢組(紀委),中央紀委各派駐紀檢組,監察部各派駐監察局、監察專員辦公室,中直機關和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軍委紀委:
加強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管理工作,有利於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有利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有利於建設高素質的執紀執法隊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辦發〔1998〕14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暫予扣留、封存、沒收、追繳違紀違法款物的管理,全面落實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的各項規定。
一、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一百六十八條、《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第(六)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監察機關沒收追繳和責令退賠財物辦法》的規定,對紀檢監察機關直接查辦的或牽頭組織其他部門聯合查辦的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及的違紀違法款物,依法應當予以沒收、追繳的,要及時沒收、追繳;確需採取暫予扣留、封存措施的,要按規定程序辦理。做到既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又盡量挽回經濟損失。
二、沒收、追繳違紀違法款物,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或監制的票據。辦案處室經手的沒收、追繳款物,一律交由機關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機關財務部門應有專人管理,設立專門帳戶。暫予扣留和封存的款物亦應有專人妥善管理。
三、要按規定及時將違紀違法款物上繳國庫,或及時退還給原財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準截留、挪用、侵佔、私分,不準將違紀違法款設立「小金庫」。
四、建立健全對違紀違法款物收繳和管理的制度,進一步加強規范化管理,堵塞漏洞,防微杜漸。
五、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截留、挪用、侵佔、私分收繳的違紀違法款物的,依照有關黨紀政紀條規進行嚴肅處理,決不能姑息遷就;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六、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後,要對違紀違法款物的收繳和管理進行一次認真清理,發現問題,限期糾正。各單位要於年底前將有關清理情況 報中央紀委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