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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風險管理與保險
「保險」一詞現在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事實上我們所說的「保險」更多的情況下是在指商業保險,本文所要探討的保險對策也是指商業保險,要想對保險有一個較清晰的理論認識,首先應該對風險管理有所了解。
1、風險管理
風險的客觀存在及其造成損失的必然後果,使社會、企業和個人都要採取相應的手段和方法對風險進行控制和轉移,因此風險管理應運而生。風險管理就是研究風險發生的規律和風險控制技術並運用相應的方法和技術對風險進行控制和轉移,以實現用最小的成本支出獲得最大的利益保障,使風險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是指投保人根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引起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是承擔給傅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保險是運用損失融資手段進行風險管理,即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為合同購買者的損失支付資金,也就是在為這些損失融資,這樣保險合同購買者就通過支付保險費將其損失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則運用其專業的風險管理的技術和手段經營大量的各種類型的風險。
保險的要素包括,可保風險的存在、大量同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保險費率的釐定、保險基金的建立、保險合同的訂立。
保險根據不同的標准可以有不同的分類,根據其承保的標的物可以將保險業務劃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保證保險。這四類業務又根據其所承保的標的物及其風險進行保險明細險種的劃分。
(二)、現代物流保險對策
根據現代物流中的風險分析,對物流作業中不同的標的和風險選擇相應的保險險種,或依據保險要素設計相應的保險險種、確定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轉移和減少物流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就是採取保險對策對現代物流中的風險進行風險管理。
1、運輸和搬運活動中的保險對策
(1)如果是國內貨物運輸,首先按照運輸工具的不同確定採用國內水路、鐵路、公路或航空貨物運輸險中的一種或多種(聯運),再根據所希望得到的保障水平和所能承擔的費用選取國內貨物運輸基本險、綜合險及各種附加險進行投保。(2)如果是國外貨物運輸,就要進行國際運輸貨物保險。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險種繁多,條款內容較復雜,例如,海上保險中的一般附加險就有11種、特別附加險6種;郵包運輸保險包括海、陸、空三種運輸方式或聯運方式中的郵包保險責任。在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時,除了需要選擇合適的險種(包括附加險),還要選擇適用的保險條款(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條款、倫敦保險協會條款,等等),以保證在發生保險事故時,通過理賠使被保險人利益能得到保障。(3)運輸和搬運活動離不開相應的運輸工具,因此還要對運輸工具進行保險,根據不同的運輸工具及其風險可選擇的險種主要有:機動車輛保險、船舶保險、飛機保險及其相應的附加險種。
3、儲備和庫存活動中的保險對策
首先應對儲備物資的倉庫及其內部的相關設備和器械進行保險,可選擇的險種有:財產保險、財產一切險;倉庫中的貨物應與倉庫一起辦理相同的保險,倉儲的貨物種類、危險程度是決定費率的關鍵因素。對於以經營倉儲業務為主業的企業,應要求保險公司為自己承保專業性、風險針對性較強的倉儲險。
4、生產活動中的保險對策
針對生產活動中物流存在的多種的風險,可採取多險種同時投保的方法。可以進行選擇和組合的險種有:財產保險或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險、建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等。
5、配送及其他服務活動中的保險對策
配送活動離不開運輸和倉儲,因此可根據配送活動的具體情況,對運輸和倉儲活動保險對策中的保險險種加以靈活運用和組合,形成配送活動中的保險對策。
在其他服務活動、特別是面對終端客戶的服務中,還應對客戶所面臨的風險加以考慮,要求提供產品的企業為其產品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
6、其他保險對策
物流與其他行業一樣,都離不開人,為了保障物流活動連續進行,因此應對處於物流活動全過程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相應的醫療和養老保險;對於那些處於特殊或關鍵工作崗位的人員還可以辦理雇員忠誠保險,將由於客觀因素對人造成的傷害和影響,而最終導致物流活動的損失風險提前化解和降低。由於醫療和養老保險險種在不斷更新和變化,且存在著地區性差異,本文不再一一述及。
物流活動各個環節的風險的存在,最終都會影響物流企業利潤的實現,因此利潤損失保險也是可以進行選擇的保險險種之一。但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如物流企業經營、財務等相關情況、是否可保風險等),而且必須是在投保了其他相關險種的保險後,才可以投保。
由於物流業本身的特點,使信用在物流業中愈發重要,因此對由於人為的因素、特別是騙貨和騙取貨款的風險如何控制和管理,也是保險對策所應涉及的。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可以承保此類風險。但目前由於種種原因我國各保險公司尚未對物流業辦理此類保險,對於此類風險目前只能運用其他可承保險種、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如行業制裁等)加以控制和管理。
總之,根據物流業的發展和物流具體活動的變化,隨時選擇不同的險種進行組合和投保、開發和設計新的險種化解和分散物流業的風險,控制和降低其風險損失,是現代物流保險對策的目的所在。
Ⅲ 《保險欺詐的成因及對策》的論文 100分!
保險欺詐成因及對策
保險欺詐從保險誕生之日起就如影隨形,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雖然各家保險公司和監管部門採取了種種防範措施,但給保險公司和社會帶來的損失是嚴重的
面對保險欺詐方式和手段越發多樣的變化,及時採取措施,才能有效地防範和減少保
險欺詐所造成的風險
保險欺詐從保險誕生之日起就如影隨形,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雖然各家保險公司和監管部門採取了種種防範措施,但給保險公司和社會帶來的損失是嚴重的。
中國保險市場的欺詐行為主要來自於保險客戶,表現形式有移花接木、虛報冒領;一次事故、多次詐賠;製造案件、詐騙保金;先出事故、後買保險;不講信用、賴債騙保等。其他的還有保險公司以外的組織或個人非法從事保險活動,或盜用保險人名義招搖撞騙,或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內外勾結騙取保險金等。
保險欺詐的成因
保險欺詐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某些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法制觀念淡薄。他們對保險方面的法規不熟悉,分不清罪與非罪的界限,認為即使詐騙行為被識破,充其量不過是被拒賠而已,守法意識不強,自以為騙賠手段詭秘,可以瞞天過海。
2、保險人與保險標的在空間上的分離,客觀上使保險欺詐成為可能。投保人所投保的標的無論在投保前還是在投保後都控制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手中,大多數情況下,保險公司只能根據投保人的告知來決定是否承保和適用何種費率。
3、整個社會尚缺乏誠信體系和健全的監控機制。不少惡意騙保者得逞後,保險公司很難再找到他。如果在一個信用社會,騙保事實一經確認,當事人的信用就會有不良記錄,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減少欺詐的發生。
4、保險業信息交流不暢。很多保險公司視對方為競爭對手,很少互相通報騙保騙賠情況,使居心不良的欺詐行為屢屢得逞。一些保險公司被詐騙後,為顧及自己的信譽和影響,採取不張揚的做法,使保險欺詐者更有恃無恐。
5、核保核賠缺乏必要的內控機制。一些保險公司採取粗放式經營,抱著「撿到籃里都是菜」的態度,不能在核保前對保險標的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發生賠案時,第一現場查勘率不高,識別真假的能力不強。
6、高回報產生的強力誘惑。保險合同可以使投保人支出少量的保費,獲得上百倍於保費的保險保障。低成本高收益在一定程度上為保險欺詐提供了動力源泉,促使他們期望詐騙成功而一夜暴富。
保險欺詐的對策
面對保險欺詐方式和手段越發多樣的變化,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有效地防範和減少保險欺詐所造成的風險。
1、加強法制宣傳,爭取公眾支持。應通過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媒體,加強反欺詐宣傳,改變人們對保險欺詐的錯誤認識,向公眾闡明保險欺詐的危害性,讓人們明白保險欺詐是一種犯罪,其受害者不僅是保險公司,廣大誠實的保戶也是最終的受害者。要採取措施鼓勵檢舉和揭發身邊發生的保險欺詐事件,通過多種途徑爭取社會各界對反保險欺詐的支持。同時,要及時提醒廣大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應核實保險機構的真偽和業務人員的身份,確認投保單、保險合同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加強內部管理,有效控制風險。要充分利用現代技術構築信息平台,建立遠程定損管理系統,提高核保核賠的科學性,杜絕人情賠款的發生。在核保前對保險標的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消滅欺詐於萌芽狀態;加強核賠,堅持雙人查勘定損,提高第一現場查勘率,把好防止保險欺詐的最後一關。要建立崗位輪換制度,防止內外勾結騙取賠款。要加強核保核賠人員反欺詐的特別訓練,並借鑒國外反保險欺詐的經驗,在公司內部設立專職反保險欺詐的部門。要足額提取各項准備金,及時收繳存儲保費,防止截留挪用。
3、加強內外聯系,暢通信息渠道。各保險公司應在不泄漏商業秘密的前提下,進行反欺詐合作。保險行業協會應成為各保險公司信息交流的紐帶,盡快將各保險公司發生的騙保騙賠材料和存疑的賠案材料收集起來進行必要的處理,建立一個全行業的保險欺詐資料庫,以便各保險公司能夠信息共享。在投保階段,可以此來識別投保人是否有過保險欺詐行為,是否與多個保險人簽訂了欺詐性保險合同;在理賠階段,可以此來識別同一財產保險事故多次重復索賠的情況等等。同時,還要加強與其他國家保險行業的聯系,互相交流經驗,共同防範跨國保險欺詐。
4、委託專業機構,從事索賠調查。保險公司遇到了保險欺詐案件,一般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以尋求協助,但是,公安機關面對社會的各個領域,案件多如牛毛,有些案件很難能得到及時處理。商務調查機構和信息咨詢公司的人員在社會事務及案件調查上有著豐富的閱歷和經驗,通過這些機構的業務幫助、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一些調查機構如北京「斯締爾」已經得到許多國際知名的調查協會認可,在調查有關境外出險案件中,能夠提供快捷、准確的服務。
Ⅳ 企業投資管理風險及對策 論文
根據新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對資產的定義可知,資產是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固定資產作為企業的基本生產手段,在企業的資產中佔有絕對重要的位置,尤其是電網經營企業具有資金密集型、高投入的特點,固定資產在電網企業總資產中可佔到80%以上的比重,可以說,固定資產投資的管理,對於電網企業整個經營管理、經濟效益的提升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對於創造企業價值而言,投資決策是經營、籌資、投資等三項決策中最重要的一項決策。籌資的目的是投資,投資決定了籌資的規模和時間。投資決定了購置的資產類別,投資決策決定著企業的前景,以至於提出投資方案和評價方案的工作需要整個企業的經理人員共同努力。投資管理在企業管理中至關重要。
投資按其對象可以劃分為生產性投資和金融性投資兩種。生產性資產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產,也就是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存貨等,這些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基礎條件,企業利用這些資產可以增加價值,為投資者創造財富。
、電網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所面臨的形勢
2002年後半年以來,由於國內GDP的高速增長,電力需求增長也保持在較高水平。從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在整
整4年的時間里,全國的平均電力增長始終保持兩位數的快速增長,高於GDP增長速度。2004年底,全國發電裝機4.42億千瓦,比上年增長5100萬千瓦;2005年發電裝機突破5億千瓦。2005年全國發電量2474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3%。
2007年,全社會用電量仍然保持兩位數的增長速度,過快的經濟增長速度和電力需求增長速度導致電網負荷和網架結構凸現薄弱,無法滿足電力增長的需要。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對「十一五」期間電源和電網結構調整十分重視。在電網建設方面,國家計劃加大西電東送的力度,在北通道,繼續加大內蒙古西部和山西向京津冀電網送電規模,促進西北黃河上游水電與寧夏火電聯合以及陝北火電向華北和山東電網的送電。在中通道,要重點建設三峽水電站,同時開工建設金沙江和四川水電流域大型水電站向華東和華中送電工程。而在南通道,要在國家已經批准建設項目的基礎上繼續開工一批電力項目,保證西電東送目標按期完成。此外,「十一五」期間,還將繼續加強和完善區域主幹電網架和各省網架建設。
在這種形勢下,電網企業紛紛加大對電網建設的投入,省級電網企業對固定資產的投入在十一五期間普遍達到四十億元以上,投入的重點在變電容量和輸電線路上,目的是保證電網堅強,提高電網輸配能力,提高安全生產系數。
其實早在1998年,電力企業就開始斥巨資進行城市電網改造,1999年,又開始進行農村電網改造,在城市和農村電網改造的過程中,由於有國家資本金的介入,政府部門和媒體高度關注,暴露了很多網改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導致社會對電力企業的建設管理水平提出質疑,並上升到仇視壟斷企業的高度。
二、電網企業固定資產建設投資存在的問題
從1998年至今,基於經濟的快速增長,對城市和農村電網改造的大規模資金投入,電網企業的固定資產規模在短時間內成倍增長,有的甚至增長四到五倍,在建設投資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問題。
(一)誇大社會效益,忽視經濟效益
作為一個企業,投資的出發點是獲利,在對投資進行可行性研究時,首先應當是衡量此項目是否盈利,是否能為企業產生經營效益,而電網企業在近幾年的投資中,往往過分誇大社會效益,忽視經濟效益。如1999年以來進行的農村電網改造工程,某些低壓改造項目投入幾十萬元,而用戶的年用電量不過幾十度,摺合人民幣不足30元,投入和產出差距如此巨大,而國家在農村電網改造中只注入20%的資本金,其餘為銀行貸款,電力企業在電網改造後還要承擔還本付息的任務,而電價同時又受到國家管制,導致電力企業在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創造社會效益的同時,以付出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經濟效益作為代價。
(二)在建設投資前期管理中,注重電網規劃,忽視投資回收分析
前幾年,由於電力需求緊張,電力企業備受關注。為了企業自身發展,加之經濟發展的推動和地方政府的要求,電力企業對電網規劃工作非常重視,經常與政府部門共同舉辦城市和農村電網規劃研討會,電網規劃的重點立足於服務社會經濟的發展,更多是根據政府對經濟的統一規劃進行安排,少有考慮投資回收的內容。
Ⅳ 關於「論企業風險及對策」的論文。 +分
民營企業財務風險的成因及對策研究
摘要
關鍵詞
一、緒論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民營企業財務風險的成因及預警機制的意義
(三)研究方法與步驟
二、民營企業財務風險的基本特徵及主要表現三、民營企業財務風險的成因分析
四、民營企業財務風險的防範對策
結束語
參考文獻
這個可以嗎
Ⅵ 向保險公司投保屬於風險應對策略的哪個
風險轉稼(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指將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全部或部分轉移給他人。通過轉移風險而得到保障,是應用范圍最廣、最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保險就是其中之一。
保險轉移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人)。個體在面臨風險的時候,可以向保險人交納一定的保險費,將風險轉移。一旦預期風險發生並且造成了損失,則保險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之內進行經濟賠償。
Ⅶ 人壽保險公司如何防範和化解風險的論文
建議你了解 一下人壽保險的意義與功能,了解 了論文多少字都能寫,如果還沒有方向的話,可以參考一下「胡適先生說保險」,網路搜一下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