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師是否受《勞動法》保護
這要看什麼情況了。如果是國立學校的話,可以和學校商討,如果是私立的話,完全是受到勞動法保護的。
Ⅱ 外聘教師社保問題
你必須參保才可以,否則沒有任何退休金等利益。
肯定是違規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還有,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Ⅲ 新勞動法對購買社會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在新《勞動合同法》中與原《勞動法》相比較,只是將社會保險作為了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具體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還是國務院的繳納規定和各地區的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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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勞動法,學校保安購買社保問題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你目前要做的就是,收集一切能夠證明你和公司有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合同、工資條、簽到本、員工卡等,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讓他們依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Ⅳ 我承包學校商店上交任務,根據新勞動法,學校是否應該為我簽合同買保險
這個不屬於勞動關系,學校沒有義務給你簽合同和購買社保
Ⅵ 新勞動法對購買社會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1、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三十天內購買社會保險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近幾年來,國家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給職工參保。但是有些企業還是頑固不化,不幫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相關案例:連雲港計程車駕駛員李先生遇到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他所在的計程車公司要求駕駛員自己繳納全部的養老保險,若不按時繳納,將結束公司與駕駛員的租賃勞動合同。這就讓他既納悶又非常郁悶了。
針對此事情,江蘇省人社廳副廳長周英表示,作為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養老保險是基本的義務。雖然計程車行業用工有特殊性,特殊性表現為計程車行業的工資報酬情況和一般的生產一線職工的薪酬有所不同。但計程車行業的用工必須遵循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繳納國家強制性的各項社會保險。
所以說企業不繳納養老保險,或者給一部分錢讓職工自己去繳納,這個行為屬於違法。李先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進行維權。
Ⅶ 勞動法關於購買保險
勞動法關於社會保險的規定在第九章第七十條至第七十五條。
勞動法
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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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學校是否應該給教師買保險
肯定應該購買的.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Ⅸ 我是一名學校聘請的幼兒教師,由於學校沒給我辦理保險,我想請教一些關於勞動法,社會福利和保險的問題
社會保險 是為了保障廣大居民的利益,是我國大力提倡和推行的險種。它與商業保險有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強制性」,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了用工合同的,就必須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記住是必須。) 而學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也不能違背社會保險這一個基本國策。所以一次性退2000元,是不合理的。而且您已經工作了24年,完全到達的連續的年限15年。 您可以到當地的勞工保障部門進行投訴。
Ⅹ 私立學校給老師交納保險,需要老師交錢嗎
從上述來看,學校給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交納兩險,而第一年的兩險費用則完全由自己承擔,這是防止人員流失或者是試用期的待遇制度,應屬合理的。
如你的朋友不想交納3800元,那麼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就不顯示他這一年的工齡,應是自願的(學校不強制的話)。
在其他單位如若給固定職工交納兩險,是在一上班就交的,單位承擔大部分,而個人承擔按比例承擔小部分,在工資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