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要繳防洪保安基金嗎
哪個省市的?什麼行業呀?
在天津市是叫防洪工程維護費的。各省市的具體規定不一樣。
㈡ 防洪保安基金可不可以減免,如果有,條件是什麼
按你所在省的規定執行。
一般是針對於特困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工業園區企業
㈢ 關於印花稅和防洪保安資金
印花稅是行為稅,防洪保安資金是政府性基金。
1、印花稅按購銷合同萬分之三貼花,《條例》規定繳納期限是合同簽訂時貼花,但稅總有文件規定可以核定徵收,即:按銷售收入額和材料采購金額按一定的比例依照萬分之三稅率貼花(計算繳納)。具體主管地稅局在《印花稅核定通知書》上會告知你的比例和繳納期限的。
2,防洪保安資金,就是國務院規定的水利建設基金,在長江流域就叫「防洪保安資金」它是政府要地稅代征的一種政府性基金,有管理比較嚴格的地方是按月銷售收入額依照規定的徵收率(你省政府規定是千分之一)計算繳納的,管理不嚴的地區,也未要求按月徵收,最多按季度,有的還是6月和12月交兩次,而且是根據地稅局的要求交多少,才支付多少,地稅局只要完成了任務就行,絕對沒有收足。
述答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㈣ 哪些地方要交防洪保安基金
區工商局代收,上繳區財政。
㈤ 是否需要交個人水利基金
水利基金是地方稅,是否需要交納要看當地政府是否強制執行。如果需要按在冊職工人數20元/人。每年繳一次。准予稅前扣除
㈥ 防洪保安基金計入什麼科目
防洪保安基金計入科目及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防洪基金
貸:其他應交款——防洪基金
繳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防洪基金
貸:銀行存款
㈦ 防洪保安基金怎麼算
根據<<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防洪保安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政發[1999]46號)規定:
工業、交通、農業等生產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徵收。
商業、外貿、物資、供銷等商品流通企業中的零售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徵收,批發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0.5‰徵收。
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徵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6‰徵收;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1‰徵收。
其他行業的各類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中營業收入的1‰徵收。
對於跨行業經營的企業,如涉及到不同的徵收標准,應分別核算並適用相關標准徵收。不能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徵收標准。
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按上年營業收入的1‰徵收,該營業收入指事業收入(主營收入)、經營收入等計征營業稅或增值稅的營業額。
城鎮個體工商戶按上年營業收入的1‰徵收。無法確定營業收入的,可實行定額徵收。徵收定額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城鄉有固定工資性收入的在職職工每人每年繳納10元。
㈧ 為什麼長沙地稅局要收防洪保安基金及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呢我們公司是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沒有任何營業
殘保金是根據企業在職人員算的,是國家徵收的一種規費,而不是稅款,與獨立核算非獨立核算沒有關系,只有企業所得稅才涉及獨立核算雨非獨立核算。計算公式為,上年度平均工資*職工人數*1.5%,假如你單位安置殘疾人,哪就需要拿實際人數減去殘疾人數後的人數計算,如果你們安置殘疾人的比例超過要求,哪就不用上殘保金了,應安置殘疾人數計算為實際職工人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