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工程招標項目中對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有沒有明確的規定
一、履約保證金的概念與法律規定
所謂合同履約保證金,是指大型招標項目、工程招標、政府采購項目或者拍賣,為了防止各種不確定性和風險以及考察中標單位有沒有實力完成此采購項目的一種程序,屬於一種特殊的督促中標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執行與風險防範的功能。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一般規定,中標的投標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它是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依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制度是《招標投標法》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項法律制度,采購人在招標文件中也確實可以運用這項制度來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
二、履約保證金退還的時間
招投標履約保證金退還時間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計利息退還。如采購的是貨物,有些地方是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返還,不計利息,也有20個工作日內返還的。有些地方規定貨物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交付之日後不計利息退還。工程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後的第2天,在此期間中標人出現按施工合同應對業主給付經濟賠償的情況時,業主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賠償金額;余額由業主在有效期屆滿後5天內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後本息全額退還給中標人。有些地方規定把履約保證金等同於定金。
⑵ 保證金和保障金和風險准備金的區別
風險保障金、風險保證金和風險備用金,這幾個看起來都差不多的詞,有什麼區別呢?實際上,它們是同一個概念。
風險保證金,又叫風險備用金、風險保障金,是目前P2P網貸平台最常採用的安全保障方式之一。
一般來說,風險保證金都是由平台首先設立一個風險保證金賬戶,並拿出平台自身的部分資金作為風險保證金的啟動資金,然後在每筆借款成功時,平台從收取的費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放入保障金賬戶中。風險保證金提取的比例一般會根據平台的壞賬率而定,大概為2%-3%。
當平台上的投資項目發生逾期時,平台會根據風險保證金的使用規則,在項目逾期一定時間後,由平台從風險保證金賬戶中取出資金為投資人進行本金或者本息墊付。
除了部分無擔保無墊付和自身擔保的平台外,現在大部分的P2P平台,像共贏社也採用項目保障金或者是風險保證金來對平台上的投資項目進行本息或者本金保障。對於平台來說,相比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風險保證金模式的整體操作比較簡單,所需條件也較低。
舉個例子,平台有1000萬的風險保證金,每個借款人再繳納借款金額20%的風險保證金,借款人繳納的部分會隨著還款結束而返還,所以風險保證金是一個變動的數字。一般剛起步的正規平台都能覆蓋投資總額,也就是逾期後可以不用等處置抵押物就直接墊付給投資人。
還有的平台會承諾第一時間墊付給借款人,就是你的利息和本金都會如期到你的賬戶,即便借款人逾期還款了。這就需要平台前期做好風控措施,控制壞賬率。
⑶ 廉政風險保證金返還怎麼做賬有考核金額比如繳納是200,返還是200的倍數
1、收保證金,借:現金,貸:其他應付款2、返還本金,借:其他應付款,貸:現金3、兌現獎勵,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貸:現金4、分配獎金。借:管理費用等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
⑷ 投標的保證金一般什麼時候退還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六十三條規定,招標人最遲應當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五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發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綜上所述,如果投標人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沒收保證金的行為,則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4)風險項目保障基金返還擴展閱讀:
一、投標保證金的含義
招標投標是一項嚴肅的法律活動,一旦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作出承諾,則合同即告成立,中標的投標人必須接受,並受到約束。
否則,投標人就要承擔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締約過失責任,就要承擔投標保證金被招標人沒收的法律後果.這實際上是對投標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一種懲罰。
所以,投標保證金能夠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這是投標保證金最基本的功能。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
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後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後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
二、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投標人在投標函格式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
(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a)根據規定簽訂合同;或根據規定接受對錯誤的修正;
(b)根據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
對於未中標的單位建設方應退回投標保證金,根據規定,投標人應提交規定金額的投標保證金,並作為其投標書的一部分。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買方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的5個工作日內退還。但是,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
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
(1)根據投標人按規定簽訂合同或按規定接受對錯誤的修正;
(2)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未提交履約保證金。
3、投標人採用不正當的手段騙取中標。
因此,不存在以上沒收情形的,投標保證金應當予以退還。
⑸ 要求返還風險保證金和要求返還欠款兩個訴訟請求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一並起訴嗎
基於同一個合同,可以提 出多項訴請。合同之訴。
⑹ 淘寶的風險保證金怎麼退
登錄淘寶賣家中心,進入淘寶服務裡面的「消費者保障服務」,進入保證金頁面之後,點擊解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就可以解凍了。你好,上述操作可以嘗試一下。
⑺ 如何理解招投標中的履約保證金返還問題
案例介紹
力天公司就一建設項目組織了招投標,經過法定的程序,海峰公司中標。在收到海峰公司1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後,力天公司向海峰公司發出了中標通知書。但三天之後,力天公司通知海峰公司,原建設項目已被取消,雙方不再簽訂施工合同。海峰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力天公司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力天公司表示願意退還已收取的1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不同意海峰公司雙倍返還的請求。
對於履約保證金應否雙倍返還,存在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力天公司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因為《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招標人不履行與中標人訂立的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第二種意見認為,力天公司不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海峰公司的訴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投標法》)的規定,理應駁回。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主要原因在於:
一、《辦法》第八十五條因與《招投標法》、《合同法》抵觸而無效
海峰公司起訴的主要依據是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等制定的《辦法》。該《辦法》屬於部門規章,其效力低於《招投標法》、《合同法》等法律。根據上位法優先於下位法的原則,當《辦法》中的條款與《招投標法》、《合同法》抵觸時,相關條款即歸於無效。
《招投標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第六十條規定:「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可見,《招投標法》中履約保證金的作用是單向的:當中標人違約時,招標人可不予返還;而在招標人違約時,中標人卻無權要求雙倍返還。
《合同法》奉行等額賠償原則,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當事人只能就自己的實際損失數額要求賠償。海峰公司要求力天公司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實際是要求法院在不考慮實際損失的情況下,適用定金規則。在缺乏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這種背離《合同法》一般原則的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二、履約保證金的適用以施工合同的生效為前提
有觀點認為,即使《辦法》第八十五條因與《招投標法》、《合同法》抵觸而無效,但該條規定可以視為建設工程領域的交易習慣,從而對當事人發生法律效力。
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也是不成立的。在招投標法律關系中,通常存在著兩個合同:招標人向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雙方所成立的預備合同;在規定時間內,招標人與中標人所簽訂的正式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的適用必須以施工合同的生效為前提。
履約保證金中的「履約」二字專指施工合同的履行,而並不包括預備合同的履行。盡管預備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屬性,也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應當獲得履行,但由於該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施工合同的訂立,因此,對預備合同的保證金應稱為「訂約」保證金,而非履約保證金。
本案中,力天公司在向海峰公司發出中標通知書後,並未與海峰公司簽訂正式的施工合同。招標人違反的是預備合同,而並未違反施工合同。因此,即使《辦法》第八十五條被視為建設工程領域的交易習慣,本案也不屬於其規定的適用情形。
三、力天公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不支持海峰公司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的請求,並不等於海峰公司就不能獲得任何賠償。海峰公司應當按照《合同法》的一般規則,向法院提交證據以證明其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筆者認為,力天公司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海峰公司只能要求力天公司賠償既得利益的損失,而不能要求力天公司賠償可得利益的損失。
由於施工合同沒有簽訂,海峰公司無權要求力天公司賠償履行該合同所可能帶來的利潤。海峰公司只能就其實際支出和所喪失的締約機會提出索賠,且其數額不應超出如施工合同履行時所獲得的利益。
⑻ 風險保證金是什麼能要的回來嗎
可以,但要以實際情況為准。一般來說,風險保證金是交易雙方通過合約約定的一筆資金,並不具有強制性,也就是說即使已經繳納了風險保證金,但是以後仍然是可以要回來的。但是,如果風險發生,則該保證金就會在發生風險損失時用來補償損失,因此就存在無法回收的情況。一個企業或個人,考慮到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而單獨放置和管理的一些錢,以便將來真的發生風險損失時,用這些錢來補償損失,避免出現經濟危機。
這種手段屬於風險自留,是風險管理的一種。
如果企業或個人認為風險可能巨大,自身難以承受,則可以考慮風險轉移,例如轉嫁給保險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