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領取失業保險期間,不能交繳社保和享受其它社會福利嗎
領失業金期間醫保社保無需繳納。
政策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計作繳費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兩年,在這兩年時間里,有條件的也可以自願繳費,連續計算繳費年限。
靈活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自願選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無需繳納,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貳』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能交社保嗎
領取失業金期間是不需要交社保的,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其他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的部分,當勞動者失業時,社保賬戶會暫時凍結,直到找到新的用人單位才開始續交並累計。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領取失業保險期間不能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叄』 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繳納養老保險嗎
可以。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以個人身份自願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3)領取失業保險期間不能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銀行按月發放。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肆』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無法繳納社保,算中斷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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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
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失業後,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從中斷繳費至達到退休年齡期間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份(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除外),在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時,按零計算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累計額的多少都會涉及到退休後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而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時間的長短又直接影響到職工個人賬戶的多少,繼而影響到退休待遇的高低。
具有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參加城鎮個人養老保險,不參保的人員在核算養老金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不參與工資指數的計算,也不參與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
按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可以申請醫療保險待遇,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繳納醫保費,個人不繳費,領取失業金期間繳納的醫保費年限計入本人的醫保繳費年限。
單親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可以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您是否符合條件需要到街道做認定。正在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眼,自進行就業登記享受社保補貼當月起,停止發放失業金,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
『伍』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可以繳納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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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領失業金期間是不需個人自己繳納社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陸』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要交社保金嗎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需要交納社保、醫保。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不予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非本人意願中斷就可以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能繼續繳存養老保險。
『柒』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可以繳納社保嗎
1、領失業保險期間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且失業人員不用繳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十四)》第四十八條釋義規定: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失業人員本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失業兩個月後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如果失業人員未在規定的60日之內辦理申領手續的,視為放棄當次申領。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六條規定: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2、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捌』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能交社保嗎
勞動者領失業金期間是不需個人自己繳納社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自交社保並矛盾,領取失業金說明失業,自交社保說明暫沒工作單位,處於失業狀態。你這種情況的話,個人認為,應該是不可以繳納的。
2、失業指沒有單位沒有工作,誰給你交社保?自己交社保一般是自由職業或者個體工商戶等,說明有工作做,又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
3、領失業金的條件是按時繳納失業保險,如果單位沒有交納,你可以起訴單位賠償你的失業金損失。
(8)領取失業保險期間不能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失業金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