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領失業金是不是在單位領還是在社保領
帶著身份證、帶著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由社保出具的回工回執,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報到,辦理失業登記、失業證,社保會按規定該發放失業金會發給你的。
不可以!只有你失業時可以辦理領取一定的失業救濟金!
❸ 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是每月領,還是一次性領
城鎮戶口的,失業金一般是每月領,有些城市要求每月去辦理失業登記的社保局簽版到權才按月發放失業金。如果是農村戶口的,一般是領取一次性失業生活補助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失業保險個人領還是單位領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❹ 失業保險金領好還是不領好
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所以要符合以上條件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這里有一條是很關鍵的,就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如果是你主動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這樣的情況是不夠資格的。
❺ 辦理失業金領取是單位給辦還是個人自己辦,有時間限制嗎
是個人到參保地所在的社保中心辦理,辦理時間為離職失業以後60天內辦理,逾期不能夠辦理。
❻ 失業保險金是在單位投保險的地方申領還是到戶口所在地的保險大廳去領取謝謝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六條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二十一條對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其失業保險金的發放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提供由兩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協商,明確具體辦法。協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❼ 失業保險是如何領取的,單位炒了我,我就可以領取嗎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依法給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金滿一年以上,勞動者可以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通常需要到就業局(各地可能略有差異)辦理手續,通常需要身份證復印件,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一寸照片一張,勞動合同法復印件等
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❽ 領取失業保險會不會影響以後養老保險的領取個人參保和單位參保到最後領取養老保險有什麼差異
個人參保交的費用相對比較少,進入個人帳戶的部份也相應減少,將來退休金也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