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老大了!簡單的講,就是又關閉了一個進入股市的資金渠道!當股市中的某類較大的資金被集中清退與集中禁入都會導致股市下跌的!
⑵ 如何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及報告工作
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議從兩個大范圍開始:
一、內部;
1、加強公司一線業務人員對風險管控、風險初審基本知識的學習與控制。
2、提倡、推動業務人員對客戶保險風險隱患的宣傳。
3、加強櫃面審單人員對風險隱患的學習與嚴格把控
4、做好服務大廳、職場風險隱患提示語的張貼
二、外部;
做好對外保險風險隱患的大力宣傳力度。
媒體、宣傳欄、報紙等
⑶ 怎樣寫保監局關於開展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自查報告
你寫好了沒,借鑒一下
⑷ 保險公司自查報告
一看就是被上海保監局逼迫的可憐的人兒啊。
是合規經營的自查報告吧?
⑸ 壽險公司如何開展全面風險管理
學子園地□張佩隨著國內外金融環境的發展變化,我國保險業在迅猛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越來越多的風險,各保險公司的全面風險管理,已經成為保險業能夠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環節。
與傳統的風險管理相比,全面風險管理堅持整合的風險觀;要求全員參與,注重風險信息的溝通;追求風險與收益的平衡,是一個不斷持續的過程。
面臨的挑戰目前,我國壽險業的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正處於起步階段,在全面風險管理意識、風險管理組織結構、人才以及技術等方面,存在較多的問題和不足,為壽險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1.全面風險管理意識淡薄。我國的保險業仍處於高速發展的階段,部分保險公司過於盲目追求保費收入,片面追求業務規模,忽視公司的長遠利益,導致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意識淡薄。
2.全面風險管理組織結構不完善。大多數保險公司存在較為嚴重的機構設置問題,各個部門和崗位的人員對風險管理工作職責和操作程序不清晰,很難形成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同時,風險承擔的責任主體不明確,各個部門或者崗位間互相推卸責任,使風險管理缺乏約束力,無法有效防範和應對企業面臨的風險。
3.缺乏高素質全面風險管理人才。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正處於起步階段,風險管理人才嚴重缺乏,而且全面風險管理難度大、專業性強、涉及面廣,需要具備掌握保險、融資、投資、財務、法律等各方面知識、技能、經驗和關系的人才。全面風險管理綜合素質人才的缺失,嚴重製約著全面風險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體系的建設,是我國壽險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的瓶頸。
4.風險管理技術落後。隨著金融衍生技術和金融工程技術的發展,國外風險管理的量化指標和模型技術得到迅速發展,而國內風險管理技術還很落後,多數保險公司仍是運用傳統的風險控制技術和風險融資技術,缺乏先進、有效的風險分析和度量手段,缺少專門化的風險管理工具。
相關建議
1.加強全面風險管理文化建設,增強風險管理意識。保險公司應將風險管理文化建設融入企業文化建設的全過程,通過建立、完善員工對全面風險管理的培訓教育制度,增強全體員工的風險管理意識,使風險管理意識真正成為所有員工的共同認識、轉化為自覺行動,促進保險公司建立系統、規范、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2.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明確責任機制。董事會為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下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履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具體責任;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立風險管理部門,負責開展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時,還應建立風險責任機制,由公司管理層負領導責任,對主要風險確定責任人,具體風險責任落實到各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對任何違反風險管理相關政策的組織和個人,要給予追究和處罰。
3.努力培養高素質風險管理人才。保險公司應積極利用一切力量,加大全面風險管理理論研究和培訓工作,迅速提升員工的風險管理素質和專業水平;同時,保險公司還要建立有效的激勵制度,吸引高素質的優秀人才,防止人才流失。
4.建立健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壽險業應該加快建立一個囊括企業內部業務數據、外部經濟數據、金融及保險行業數據的信息資料庫。通過這個資料庫,風險管理人員可根據需要調取所需數據,利用信息技術實現信息在各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之間的集成與共享,充分滿足對風險進行分析評估、計量、報告管理、監控預警和信息披露的各項要求。
5.發展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許多國外知名的保險公司都在嘗試全面風險管理,並取得了較大成效,我國應與其加強交流合作,學習他們在風險識別、計量及管理方面的技術、方法和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積極探索符合國際慣例和我國特色的全面風險管理技術。
⑹ 銀保監會如何開展打擊非法商業保險行動
各地保監局已收到中國銀保監會下發的相關通知,將開展2018年打擊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非持牌金融機構及業務等八大行為。
第三階段是7月至9月開展的查處整改階段(7月至9月),包括依法嚴肅查處、督促整改落實。各保監局將針對轄內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組織開展調查核實,摸清違規手段和風險特徵,明確違規行為性質,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處置。
最後是總結報告階段,預計專項行動將於10月收官。
⑺ 保險公司退保風險都包含哪些方面如何排查
(一)退保風險排查
1.重點產品
(1)高現金價值產品。應從產品設計、銷售策略、保單收益等角度分析產品是否屬於高現金價值產品,即產品的現金價值設計為短期內(1-3年)達到或略高於所繳保費。
(2)保單收益可能低於客戶預期的產品。包括紅利分配水平顯著低於客戶預期的分紅險產品,結算利率顯著低於客戶預期的萬能險產品,存在較大浮虧的投連險產品等。
(3)期交產品。應採取排查客戶信息不真實保單、老年投保人(年齡大於60周歲)保單、客戶回訪不成功保單、存在投訴糾紛的保單、失效保單、超過寬限期仍未繳費的保單等方法,篩查有風險的期交產品,如不知道所持保單為期交保單,不具備持續繳費能力,或不了解退保損失等。
(4)前期可能存在銷售誤導行為的產品。如銷售過程中存在「保單變存單」、「承諾收益」、「混淆繳費期與保險期」、「隱瞞真實繳費期」等誤導行為,易引發非正常集中退保風險的產品。
(5)其他產品。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轄內實際情況,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風險的其他產品。
2.重點渠道
(1)銀郵代理渠道。應重點關注下列三類網點:一是「信貸捆綁式」銷售的網點,表現為銀郵代理機構向貸款客戶捆綁銷售保險產品,客戶多在猶豫期後或一年後即退保。二是可能存在銷售誤導的網點。應結合綜合治理銷售誤導工作,採取排查客戶信息不真實保單、失效保單、老年投保人(年齡大於60周歲)保單、投訴件等方法,摸清網點在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向客戶承諾固定收益、「存單變保單」、長險短做、期交躉做等誤導行為。三是已終止代理合作關系的網點,尤其是既往業務量大的績優網點。
通過風險排查,應掌握上述三類網點的具體分布,捆綁銷售的產品、銷售期間和金額等,網點誤導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及涉及的產品、銷售期間和金額等,已終止代理合作關系網點的存量業務規模和銷售期間等,並根據上述情況合理預估退保期間和退保金額。
(2)經代渠道。應結合經代公司經營模式、銷售品質管理情況等,採取排查失效保單和退保保單、測算有無套利空間等方法,關注經代公司是否存在經營風險,如大量採取股權方式對代理人進行激勵,是否存在銷售誤導行為、整體套利行為等,排查由此導致的潛在退保風險,並將風險細化至具體經代公司。
(3)個險營銷渠道。應針對績優業務員的保單、孤兒單等,採取排查失效保單、老年投保人保單等方法,關注由於個險營銷員存在銷售誤導行為或對產品講解不透徹等導致的潛在退保風險。
(4)其他渠道。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轄內實際情況,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風險的其他渠道。
(二)滿期給付風險排查
一是測算滿期給付規模和分布。應根據公司存量業務的產品期限、業務規模、銷售時間段等測算未來三年的滿期給付金額,判斷未來給付高峰。測算應分渠道、分險種、分產品、分地市,其中銀郵代理渠道應細化至具體網點。
二是排查高風險的滿期產品。在掌握滿期給付的整體規模和具體分布的基礎上,評估保單到期收益,據此篩查高風險的滿期產品。對滿期金低於或略高於累計保費的期交保單,以及保單收益明顯低於客戶預期等高風險滿期產品,應採取與退保風險排查類似的方法,排查銷售過程是否存在誤導行為,並預估風險的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