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飲店怎麼給員工買保險
方法如下:
1、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2、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3、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1)為食堂員工購買保險制度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未按月將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規定通報、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職工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2. 員工食堂管理制度
參考:
員工餐廳管理制度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用餐時間,打飯時應自覺排隊,文明有序,不得插隊、擠堆、起鬨、違者罰款10-100元,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
2、員工必須厲行節約,堅持「吃多少打多少」的原則,不得有剩菜剩飯,更不允許有倒飯現象發生,如有發現倒飯者,罰款50—100元。
3、就餐員工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制度和監督,要愛護公物,不得把飯菜帶出餐廳,違者罰款20元/次。
4、員工就餐時不允許在餐桌上有遺留飯菜,如發現一次罰款50元/人。
5、員工就餐時必須遵守餐廳管理制度,不得在餐廳內打鬧、戲耍、大聲喧嘩,違者罰款50元/次。
6、員工就餐完畢必須在規定的地方洗碗,不允許把剩餘的飯菜倒入洗碗池。違者罰款20/元次。
7、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閑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一次罰款20元。
8、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準亂扔臟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違者罰款10元/次。
9、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故意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照價賠償。
3. 餐廳要為員工買什麼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怕火災、暴風之類的風險危害財產
可以購買企業財產險
但是如果沒有幾百萬的資產
保險公司一般不收的
對於防範餐廳員工的意外傷害風險
可以購買團體意外險或者僱主責任險
如果擔心有顧客在店內跌倒等意外事故而遭到索賠
可以購買公眾責任險
4. 機關單位食堂臨聘工作人員有保險嗎
食堂工作不是機關單位的主要業務,一般都是勞務關系,不繳納社保。
5. 國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的保險有哪些
員工保險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構造合理的員工保險體系,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社會保險險種
第二條 離退休養老保險。
1. 公司各類職工按國家規定,均應辦理強制性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2. 實行企業繳費與個人繳費相結合,具體繳費比例由當地政府文件規定;
3. 養老金的計發根據當地政府社會保險部門文件規定。
第三條 公司具有較好財務狀況時,可為職工辦理補充性養老保險,所需費用從公司自有資金中的獎勵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勵並協助職工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
第四條 醫療保險。
1. 當地有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時,公司應按規定參加,為全體職工辦理相應的手續;
2. 當地總工會組織大病、重病統籌時,公司應積極參加。
第五條 失業保險。
公司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當地失業保險辦理有關手續。
公司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 %(一般為0.6%,最多不超過1%)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六條 失業保險領取標准。
1. 失業前在企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領取最長期限為12個月;
2. 失業前在企業連續工作5年以上,領取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失業救濟金相當於當地社會救濟金的120%~150%。
第七條 失業保險領取或失去資格的情形。
1. 領取資格情形:
(1) 公司依法破產後;
(2) 職工在公司整頓期被精減;
(3) 公司被撤銷解散後;
(4) 職工終止或解除了勞動合同;
(5) 被辭退、除名或開除。
2. 失去資格情形:
(1) 領取期限屆滿;
(2) 參軍或出國定居;
(3) 重新就業;
(4) 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接受就業機構介紹的工作;
(5) 在領取期間被勞教或被判刑。
第八條 意外傷害保險。
公司為危險工作崗位或全體職工,向當地商業保險機構辦理有關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公司自行確定意外傷害保險投保范圍。
第九條 隨著社會保險的發展和提供的保險商品越來越多,公司應精心選擇合適的保險機構和保險品種,以求獲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險效果。
第三章 公司內部保險待遇及措施
第十條 退職養老保險。
職工喪失勞動能力,但未達到退休條件,根據規定,退職後可按月發給本人標准工資 %(如40%)的生活費。
第十一條 疾病保險。
1. 對長期固定工:
(1) 患病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根據其工齡長短,發給本人標准工資的60%~100%病假工資。
(2) 患病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根據其工齡長短,發給本人標准工資的40%~60%疾病救濟費。
(3) 醫葯費由公司負擔。
(4) 職工死亡,公司發給相當於本公司2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另外,一次性發給其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供養1人,發給死者生前6個月的標准工資;供養2人,發給9個月的標准工資;供養3人,發給12個月的標准工資。
2. 對勞動合同工。
(1) 給予一定時間的醫療期。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上的,為6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在本公司工齡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齡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在本公司工齡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 在醫療期,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和固定工相同。
(3)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公司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同時按本公司工齡,每滿1年增加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50%的金額;患絕症的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100%的金額。
3. 對農民合同工和臨時工。
(1) 對農民合同工,公司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齡,給予3~6個月的醫療期;對臨時工不超過3個月。
(2) 在醫療期,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固定工基本相同。
(3)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公司酌情發給一次性 個月(如3~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的范圍。
1. 執行日常工作、臨時指定或經同意的工作時的傷害;
2. 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上級批准但對公司有利的工作時的傷害;
3. 在從事技術發明或改造時的傷害;
4. 因工出差或工作調動期間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導致的傷亡;
5. 工作中受傷但未察覺,事後發作疼痛而不能工作。
6. 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舊傷復發而導致傷殘或死亡;
7. 因緊急任務加班,不能回家休息,臨時在現場睡眠發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應負主要責任;
8. 在日常工作中,與壞人作斗爭而遭壞人傷害;
9. 因嚴重醫療事故而使病傷惡化,並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屬實;
10. 在本公司食堂就餐而食物中毒;
11. 參加公司或代表公司參加各種文化體育活動比賽時傷亡;
12. 參加公司組織的參觀旅遊、政治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時傷亡;
13. 各種職業病的侵害(衛生部規定為9類99種)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待遇。
1. 職工因工負傷,醫療費用和住院膳食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醫療時間至醫療終止時止。醫療期間,原標准工資照發,直至醫療結束時止。
2. 職工患職業病,凡被確診的,享受國家有關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或職業病待遇。
3. 職工因工緻殘,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按傷殘等級發給證書並享受相應待遇:
(1)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規定實行退休。
(2) 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變崗降低了工資,應發給因工傷殘補助費。
4. 職工因工死亡,公司發給相當於本公司3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另每月支付其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供養1人,為死者本人工資的25%;供養2人,為死者本人工資的40%;供養3人及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的50%,直到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條件為止。
第十四條 生育保險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1. 禁止女職工從事不利於身體健康的工作。
2. 劃定女職工經期、已婚待孕期、懷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並嚴格遵守。
3. 女職工在懷孕期、產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資,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允許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
4.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增加休假15天。
第四章 保險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建立保險工作卡或保險檔案。
第十六條 保險范圍一般在中國境內。出境考察或在國外長期工作的保險,可預先在國內投保或按所在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保險險支付或索賠。
如發生投保條款中規定的事件,應由公司有關部門或由員工(或受益人)向保險機構(公司)申請支付或索賠。
必要時維持現場原貌或保存證據,在索賠時應提供所需要的各類證明。
第十八條 及時辦理與職工新聘用、調崗和辭退相關的保險關系的初建、增減、企業間轉移、撤保、續約等事務。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鑒於目前正進入社會保險的重大時期,保險法規、政策變動較大,公司應密切關注中央和本地政府保險法規、政策動態,並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第二十條 本辦法與當地政策抵觸時,以當地政府規定為准。
第二十一條 依據本辦法,人事部會同財務部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由董事會批准。
6. 餐廳酒樓必須為員工買保險嗎
必須先得到衛生許可證和環保部門的排污許可證。 以個體工商戶開一家小餐館為保險證。 辦個體照的程序 辦理營業執照是餐廳開業的必備條件,辦理營業執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