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健康保險有何特點
確診合規就可以在4到5個工作日得到賠付,保障60種重症,25種輕症。有三次理賠
㈡ 健康保險有哪些特點,健康保險包括哪些
一、健康保險有哪些種類
所謂健康保險,就是投保人無法預測自己在將來會發生什麼事情,所以就通過這個保險來保證自己的利益。一旦在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出現了相關的問題,這個時候就會得到保險公司的一些現金的賠償。在當代社會,健康保險也是受到了大多數人的青睞。那麼健康保險到底有哪些分類呢?健康保險種類的第一種分類就是醫保,其次包含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與護理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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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誰來告訴我健康保險的承保風險的種類和特點是什麼
什麼是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為疾病的發生,而導致醫療上的財務損失時,保險公司負責給付保險金,因此健康保險又稱為醫療保險。
對於醫療財務損失的給付,一般分為二種:實報實銷與定額給付。實報實銷,一般分為每日病房、雜費、外科手術補償金,例如中國人壽公司的「附加住院醫療保險」。目前保險公司所賣的實報實銷醫療保單,簡單地說,即是保險公司賠償的金額以被保險人實際付出的醫療費用為限。
但是,保險公司所賣的實報實銷保險,仍然有自負額及最高保險金額的限制。
定額給付則是根據實際醫療日數給付保險契約上所約定的每日醫療保險金額,以及根據手術種類,給付定額的手術費用,例如中國人壽保險的「國壽住院醫療津貼保險」。
至於重大疾病的風險,則有專門的重大疾病保險和防癌保險,保險期間可以終身,保險給付,以投保金額為准,例如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康寧終身保險」。
健康保險的比較科學合理和全面系統的定義應該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對被保險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發生的醫療
費用損失或導致工作能力喪失所引起的收入損失,以及因為年老、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導致需要長期護理的損失提供經濟補償的保險」因此,
健康保險( health insurance )包括醫療保險 (medical insurance) 、失能保險 (disability income insurance) 和護理保險 (long-term
care) 。其中,最常見的醫療保險包括了疾病醫療保險和意外醫療保險。判斷一個保險產品是不是健康保險,主要是看它的保險責任,看設計
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購買的目的,是不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健康。健康保險的責任不僅包括對被保險人醫療費用損失方面的經濟補償,而且
還包括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殘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損失的經濟補償,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時所需要的護理經濟補償。健康保險關注的不僅是被
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損失後的事後的經濟補償,而且更加關注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損失前的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
健康管理,因此,不論是現在的醫療保險,還是失能保險和護理保險,都應該加上對被保險人遭受損失前的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對被保
險人生存期間的健康管理,才能稱得上真正意義上的健康保險。
1健康保險特點
健康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一樣,屬於短期性保險,兩者在保險期限、保險事故、保險費的計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點。有些國家把商
業保險分為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和第三領域保險三類,其中第三領域保險就是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可見,這兩種保險和人壽保險有著較
大的區別。但是,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也有一些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 保險責任不同。
意外傷害保險強調事故的外來性,而健康保險則把身體內部疾病引起的治療作為保險事故;兩者的區別,在意外傷害上表現得很明顯,
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健康保險將給付醫療保險金,而意外傷害保險則待醫療終結,確定為殘疾時,才給付傷殘保險金;由疾病造成的傷殘
和死亡,是健康保險的保險責任,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是意外傷害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2) 給付的性質不同。
意外傷害保險大都是定額給付,具有給付性,即經濟幫助的性質。健康保險的給付保險金大都具有補償性,其形式有三種:
定額給付 ---類似於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實際補償 ---按實際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雖然有最高額的限制;
預付服務 ---由保險人直接支付醫療費用。
由於保險金給付的補償性,健康保險與財產保險一樣,存在著重復保險和代位追償的問題。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了多家保險公司的健康保
險,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就可能出現醫療給付保險金高於實際醫療費用的情況,這是不允許的。而如果保險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險人可以
在給付了保險金後,要求被保險人把向第二者追償的權利轉交給保險人,也可以在第三者賠償後,補足賠償金和保險金的差額。人壽保險和意
外傷害保險不存在上述問題。
2健康保險分類
商業健康保險是商業保險公司開辦的,以人的身體為對象,以被保險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患病、生育所致醫療費用支出、收入減少、
致殘或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目前的商業健康保險大都涵蓋在壽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內。健康險分三類
1、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
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
2、以約定的醫療費用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醫療保險。即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發生費用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額進行補
償。
3 、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收入保障保險。即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疾病使工作能力喪失或降低
時,由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標准補償其收入損失的一種保險。
㈣ 健康保險承擔的風險是什麼
帶病投保,沒有如實告知。另外出現重症時醫生的病理的用詞出現誤區導致沒有進行理賠等
㈤ 健康保險承保的風險包括什麼
健康保險承保的風險包括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因疾病所致傷殘、死亡等造成的損失,為非單一風險。
㈥ 保險基本風險是指什麼
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視為保險風險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保險風險的特徵:
(一)風險的不確定性
1.不能確定是否會發生。就個體風險而言,其是否發生是偶然的,是一種隨機現象,具有不確定性。
2.不能確定發生時間。雖然某些風險必然會發生,但何時發生卻是不確定的。例如,生命風險中,死亡是必然發生的,這是人生的必然現象,但是具體到某一個人何時死亡,在其健康時卻是不可能確定的。
3.不能確定事故的後果,即損失程度的不確定性。例如,沿海地區每年都會遭受台風襲擊,但每一次的後果不同,人們對未來年份發生的台風是否會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以及損失程度也無法准確預測。
正是風險的這種總體上的必然性與個體上的偶然性的統一,構成了風險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客觀性
風險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例如,自然界的地震、台風、洪水,社會領域的戰爭、瘟疫、沖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因此,人們只能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改變風險存在和發生的條件,降低風險發生的頻率和損失程度,但風險是不可能徹底消除的。正是風險的客觀存在,決定了保險活動或保險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三)風險的普遍性
人類的歷史就是與各種風險相伴的歷史。在當今社會,風險滲入到社會、企業、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個人面臨著生、老、病、死、意外傷害等風險;企業面臨著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政治風險等;甚至國家和政府機關也面臨著各種風險。正是由於這些普遍存在的對人類社會生產和人們的生活構成威脅的風險,有了保險存在的必要和發展的可能。
(四)風險的可測定性
個別風險的發生是偶然的,不可預知的,但通過對大量風險事故的觀察發現,風險往往呈現出明顯的規律性。運用統計方法去處理大量相互獨立的偶發風險事故,可比較准確地反映風險的規律性。根據以往大量資料,利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的方法可測算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及其損失程度,並且可構造出損失分布的模型,成為風險估測的基礎。例如,在人壽保險中,根據精算原理,利用對各年齡段人群的長期觀察得到的大量死亡記錄,就可以測算各個年齡段的人的死亡率,進而根據死亡率計算人壽保險的保險費率。
㈦ 誰來告訴我健康保險的承保風險的種類和特點是什麼
健康保險一般重點保障疾病,基礎病種是必須有25類重疾,第一項一般都是「惡性腫瘤」。目前市面上的健康險一般包括四項:重大疾病,輕疾,身故,高殘。可以附加住院,意外等附加險
㈧ 健康保險的特徵有哪些
【摘要】健康保險顧名思義是為保健康而設置的保險,一般偏重醫療保障方面。具體健康保險有哪些種類,有哪些特徵,投保人還需要針對需求仔細了解比較好。判斷一個保險產品是不是健康保險,主要是看它的保險責任,看設計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購買的目的,是不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健康。健康保險的責任不僅包括對被保險人醫療費用損失方面的經濟補償,而且還包括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殘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損失的經濟補償,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時所需要的護理經濟補償。健康保險關注的不僅是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損失後的事後的經濟補償,而且更加關注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損失前的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健康管理,因此,不論是現在的醫療保險,還是失能保險和護理保險,都應該加上對被保險人遭受損失前的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對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健康管理,才能稱得上真正意義上的健康保險。健康保險有哪些特徵?健康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一樣,屬於短期性保險,兩者在保險期限、保險事故、保險費的計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點。有些國家把商業保險分為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和第三領域保險三類,其中第三領域保險就是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可見,這兩種保險和人壽保險有著較大的區別。但是,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也有一些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保險責任不同。 意外傷害保險強調事故的外來性,而健康保險則把身體內部疾病引起的治療作為保險事故;兩者的區別,在意外傷害上表現得很明顯,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健康保險將給付醫療保險金,而意外傷害保險則待醫療終結,確定為殘疾時,才給付傷殘保險金;由疾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是健康保險的保險責任,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是意外傷害造成的傷殘和死亡。2.給付的性質不同。 意外傷害保險大都是定額給付,具有給付性,即經濟幫助的性質。健康保險的給付保險金大都具有補償性,其形式有三種:定額給付 ---類似於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實際補償 ---按實際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雖然有最高額的限制;預付服務 ---由保險人直接支付醫療費用。由於保險金給付的補償性,健康保險與財產保險一樣,存在著重復保險和代位追償的問題。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了多家保險公司的健康保險,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就可能出現醫療給付保險金高於實際醫療費用的情況,這是不允許的。而如果保險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險人可以在給付了保險金後,要求被保險人把向第二者追償的權利轉交給保險人,也可以在第三者賠償後,補足賠償金和保險金的差額。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不存在上述問題。健康保險的種類有三種:1)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2)以約定的醫療費用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醫療保險。即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發生費用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額進行補償。 3 )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收入保障保險。即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疾病使工作能力喪失或降低時,由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標准補償其收入損失的一種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