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叉車司機需要上哪些保險
叉車司機操作證每兩年的審核費用,是員工自己解決還是公司統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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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叉車作業時存在那些危險,應如何預防
叉車作業時存在的危險:
1、違章上崗(如酒後駕車、疲勞駕車、無證駕車等)
2、違章行駛(如超速行駛、爭道搶行、強行超車、野蠻裝卸、不按道行駛、不主動避讓行人和車輛、帶人行駛等)
3、起步前不認真瞭望,運行中思想分散,有急於完成任務或圖省事的不良心理活動
4、不認真保養、檢查叉車,安全裝置(轉向、制動、喇叭、照明等)不齊全有效、燃油滴漏、輪胎過度磨損,叉車帶病運行
5、經過視線不良、視矩較路聽的區域(如通道狹窄、捌彎岔路、路旁障礙物等)時駕駛員盲目自信,不按章減速,無處理緊急情況的思想准備
6、下坡時,路滑處(雨天、路面沾水沾油、光滑地面、鋼板上等)不減速,急打方向或緊急制動,引起側滑甚至翻車
7、電線(包括充電用的電線)的老化破皮、固定不牢、搭鐵、接觸不良及人離開叉車時未切斷電源總開關
預防措施:
1、只有接受過叉車駕駛培訓並獲得叉車操作許可證的人才能在公司內駕駛叉車。
2、叉車在廠區道路行駛的最大時速為10公里/小時,在廠房內的行駛速度應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不得超速行駛。
3、叉車在廠區道路或車間內行駛時,要注意路標、路障且必須行駛在規定的機動車通道上,不許壓線或貪圖方便穿越車間作業區域。
4、叉車通過車間大門時要減速、鳴號,還要注意門架的頂部或貨物的左右兩端是否可以順
利通過大門。
5、叉車只有一個司機座位,其他人不允許搭乘叉車;也不允許貪圖方便開叉車代步;若把
叉車用作提升台,則必須使用專用提升框,不允許人直接站在貨叉或其他非專用平台上
進行空中作業;叉車行駛時,不允許有第二個人在叉車上。
6、操作叉車進行裝卸作業時,必須做到:
a、叉車穩定駐車後,才能提升貨物。
b、貨物重量不能超過叉車核定起重量。
c、貨叉要足夠長,以使貨物重心落在貨叉上。
d、貨叉要調整到最大寬度,以防止貨物往兩邊傾斜。
e、兩支貨叉必須同時使用,以使貨物有足夠的穩定性。
f、貨物不能直接放在貨叉上,而必須使用托盤或其它容器。
g、裝卸貨物時如果視線不好,則必須有人在現場指導。
7、駕駛叉車進行貨物運輸時必須注意:
a、貨物在叉車上必須有足夠的穩定性,對於穩定性不夠的貨物應採取加固措施,以防在叉車起步、停車或轉彎過程中傾倒。
b、貨物擋住視線,則應採取倒車行駛或請他人引路。
c、行駛過程中,必須時刻注意貨物的穩定性,因此要控制行駛速度,轉彎時要減速慢
行,還要注意是否有足夠的轉彎空間。
③ 叉車作業風險解析如何做
叉車作業風險解析主要是指的在叉車安全生產過程中會出現的一些問題,可以把叉車的日常動作按照操作流程先寫好,然後分析每一步流程中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和和存在的安全隱患,然後來把它匯總起來。
④ 開叉車有危險嗎
開叉車有危險。
叉車體積較大,叉車的基本作業功能分為水平搬運、堆垛/取貨、裝貨/卸貨、揀選。在叉車搬運作業時出現負重超荷、裝卸物品搖晃不平衡和貨品意外跌落傷人等現象。
分析可能原因為在作業時叉車托載提升過快或轉運時速度超過規定,此時遇情況急剎躲避造成車上貨品跌落。亦可能是未按規定將貨品與車體捆緊或所裝貨品與叉車叉臂裝置不匹配等原因造成貨品從叉架上落下。
(4)叉車保險風險擴展閱讀:
開叉車的風險:
在叉車搬運作業時出現負重超荷、裝卸物品搖晃不平衡和貨品意外跌落傷人等現象。當叉架上荷載過重會引起車尾翹起,此時讓人員站在叉車一端利用體重充當平衡配重,結果在提升貨品時車尾突然上翹致使人員跌傷。引起此意外的可能是叉車超負荷運載或人員站立位置沒有保護措施。
叉車行駛時出現側邊翻倒致人員設備損傷。原因可能為叉車荷載時在斜坡上斜向行駛或轉彎。或是叉車轉彎速度過快。因而要求駕駛者低速行車,避免在軟質地面叉車作業,同時在負載時切忌急轉急剎。
⑤ 請至少寫出5點叉車主要風險
裝車沒啥風險,開車有風險,叉的東西太高擋住視線,就後退行駛, 斜坡不可急轉彎,會反車
裝車的時候踩住剎車,以防叉車溜車撞壞汽車,跌落貨物
⑥ 叉車保險跟意外傷害險的差別
叉車保險屬於「特種車輛保險」,和普通的車險一樣,包括車損、車上人員、三者、盜搶等。
意外傷害險是針對某個具體的人的發生意外導致的賠付。
對於叉車駕駛員來說,叉車保險里的車上人員險僅針對當時正在叉車上操作的駕駛員發生的意外,下車發生就不算了。而意外險不論是否在車上。
⑦ 叉車可不可以買保險,應該買什麼樣的保險
叉車可以購買特種設備第三責任保險。
特種設備第三責任保險購買條件:
凡獲得國家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批准,經執業驗收及注冊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特種設備檢驗的使用者。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特種設備在保險單載明的區域范圍內,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1、操作人員的過失行為;
2、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致特種設備故障;
3、爆炸、墜落或運行過程中的突然故障。
4、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仲裁或訴訟費;
5、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對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6、對於每次保險事故,保險人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對於人身傷亡,保險人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人身傷亡責任限額;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責任限額。
(7)叉車保險風險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包括以下幾類:
一、承壓類特種設備
1、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
2、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
3、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
二、機電類特種設備
1、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2、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
3、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非公用客運索道和專用於單位內部通勤的客運索道除外。
4、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
5、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⑧ 叉車財產保險的主險是
沒有領取公共牌照的車輛可以投保企業財產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