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給員工上保險時社保的要合同嗎
讓帶這些是證明你們是正規的一個單位.
是開戶,不是看護.
因為你們要把錢,存入銀行,社保通過銀行把保險的錢劃走.
所以,你們要有存錢的戶頭,並且讓社保知道這個戶頭.
補充:
從頭到尾都不用勞動合同.
2. 個人公司只有一個協議書沒有給上養老保險給他打工30多年怎樣要養老保險
拿著協議書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免費的,因為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醫療保障,養老保險的,要不補交,要不賠錢
3. 企業為個人繳納社保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企業辦理社保首先要到地稅局辦理登記
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
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註: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 經辦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計劃生育 證明:
4、人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 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局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二步: 辦理繳費登記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地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六、咨詢途徑:社保局電話:12333,地稅服務廳:12366轉2
4. 員工自己在外面自己繳納了社會保險,公司將公司繳納部分給員工協議
怎麼寫都沒有用的,公司有義務為在職職工繳納社會保障,這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這樣的協議本身違反法律的規定,自始無效。
5. 員工自己要求公司停繳社保2月,之後再讓公司補繳及續交社保協議怎麼寫
這個不合理的,在職員工是必須購買社保,員工自願停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告訴單位這是不合法操作,與單位協商幫你補繳自己出延期費應該沒有問題,協議寫的再好都是不合法的。
6. 申請讓公司繳納社保的申請怎麼寫,要份格式。
一、繳納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不需要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格式
申請書
XX公司:
我是公司某部門的職工,*年*月參加工作,我工作積極肯干,能遵守公司勞動紀事,能很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務,請求公司給我上社會養老保險,以解後顧之憂。
申請人:XX
日期:X年X月X日
三、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解除與工廠的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工廠支付第四十七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日止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也可以只要求企業為你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而不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四、五險一金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6)公司給個人繳納保險協議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企業如何與員工簽訂關於繳納保險的補充協議急急急~~!!謝謝!!!
保 證 書
本人 ,在公司為本人辦理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繳納手續時,個人自願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不屬公司責任,相應責任由本人個人承擔,且保證不對未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向公司進行責任追償。
員工簽字:
年 月 日
8. 公司購買社保但是要我們簽協議書說不滿五年離職的話之前的社保費用自己承擔合法合理嗎這種協議簽了有效
不合理。
《社會保險法》第4條規定了我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表明了社會保險具有法定的強制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以協議的方式少交、不交社會保險費的做法,因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的規定,為勞動者辦社保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即使勞動者在書面聲明中自願放棄辦社保,這樣的聲明也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用人單位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