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給大人買保險父母才是孩子的保險---孩子最大的風險就是父母發生意外,一旦真有這種情況,你想過你的孩子怎麼辦了嗎?有多少孩子因為父母的突然離去而過著凄慘的童年。
2.先給家庭經濟支柱買保險
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一旦發生風險對家庭的打擊最大。所以,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其實是最需要保護的。當這個經濟支柱發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風險時,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會中斷,就會降低生活品質甚至導致家庭經濟崩潰。
3.先買意外險,健康險
人生三大風險:意外、疾病和養老,最難預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險的保障意義,在很大程度上就體現在這兩類保險上。但是很多人感覺這兩種保險的保費很多時候是一去不返,或者回來得很少,算不上是投資,或者說「很不劃算」,所以最具保障意義的保險一直以來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科學的保險規劃,應該是從意外、講康險做起,有了這些最基礎的保障,再去考慮其他的險種。
4.先買保險再買房
「我現在要攢錢買房,等我買了房、車以後再買保險。」這是很多30歲左右還沒有買房的一族對保險代理人常說的一句話,類似的說法還有「我現在沒有閑錢買保險」。
這種觀念是非常不正確的。
一般來說,你將要還多少的房貸,在還貸期間你就要有多少的壽險。比如你的房貸時30萬元,那莫你需要至少30萬元的定期或終身壽險,以次來防範還貸期間的人身風險。
5.年輕也要買保險
綜合起來,年輕人有這樣幾條理由要買保險:
意外——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每一個孩子的身上都擔負著贍養父母的責任。
疾病——重大疾病險能化解關鍵時的大額醫療費風險。
科學計劃——隨著年齡增長,保費也隨之增長,年輕時買保險更「劃算」。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貳』 請問保險投資的三大基本原則是什麼
1.先給大人買保險 父母才是孩子的保險--- 孩子最大的風險就是父母發生意外,一旦真有這種情況,你想過你的孩子怎麼辦了嗎?有多少孩子因為父母的突然離去而過著凄慘的童年。
2.先給家庭經濟支柱買保險
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一旦發生風險對家庭的打擊最大。所以,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其實是最需要保護的。當這個經濟支柱發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風險時,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會中斷,就會降低生活品質甚至導致家庭經濟崩潰。
3.先買意外險,健康險
人生三大風險:意外、疾病和養老,最難預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險的保障意義,在很大程度上就體現在這兩類保險上。但是很多人感覺這兩種保險的保費很多時候是一去不返,或者回來得很少,算不上是投資,或者說「很不劃算」,所以最具保障意義的保險一直以來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科學的保險規劃,應該是從意外、講康險做起,有了這些最基礎的保障,再去考慮其他的險種。
4.先買保險再買房
「我現在要攢錢買房,等我買了房、車以後再買保險。」這是很多30歲左右還沒有買房的一族對保險代理人常說的一句話,類似的說法還有「我現在沒有閑錢買保險」。
這種觀念是非常不正確的。
一般來說,你將要還多少的房貸,在還貸期間你就要有多少的壽險。比如你的房貸時30萬元,那莫你需要至少30萬元的定期或終身壽險,以次來防範還貸期間的人身風險。
5.年輕也要買保險
綜合起來,年輕人有這樣幾條理由要買保險:
意外——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每一個孩子的身上都擔負著贍養父母的責任。
疾病——重大疾病險能化解關鍵時的大額醫療費風險。
科學計劃——隨著年齡增長,保費也隨之增長,年輕時買保險更「劃算」。
『叄』 什麼是保險的三大基本原則
保險共有四大原則,
其一:保險利益,保險是一個未來風險的規劃,只有跟被保人有直接利益的人才能夠投保,其他無關人士不能投,
其二:誠實信用,保險是一個契約型合同,對未來發生的事情充滿不確定性,所以在投保前知道被保險人的風險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損失補償,保險是預防未來生活發生改變而提前做出的一個規劃,它不會讓客戶盈利的;
第四:近因原則,保險只對產生風險直接原因的事件進行賠償,不在責任范圍內的不會賠償的。
『肆』 購買保險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保險是一個逐步配置的過程,科學投保和保險配置思路很重要。
科學投保五大原則:
先保障後理財
先大人後小孩
先保障後期限
先風險後概率
長期配置逐步完善
保險公司投資風格穩健,理財收益較低,而且流動性不好,往往前幾年退保會損失慘重。即便是堅固保障和理財的保險產品,性價比也很低。
在配置家庭保險方案時,出於對寶寶的愛,父母往往會把大部分的預算留給寶寶,讓他們擁有充足的保障。
很多購買保險的時候預算都是有限的,在預算充足的情況下,先把保額做高,然後再考慮保障的期限,因為沒人知道風險如何來臨,足夠的保額才能應對極端風險,等日後經濟充裕後,可以再考慮加保。
以信誠楨愛定期壽險為例,同樣三千多的保費,保不同年限的保額差別很大:
『伍』 購買保險的三大原則,你知道么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增長,很多人選擇購入保險,從而給自己的生活多一份保障。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購買保險,各種保險騙局的新聞也屢見不鮮。我們購買保險時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通過安全的途徑購買。下面來介紹一下購買保險的幾項原則,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根據自身需要購買
有很多家庭在購買保險時,不清楚自己的真正需求,購買了多份保險之後,發現它們並沒有起到自己想要的作用,還帶來了很大的經濟壓力。投保之前首先需要考慮的就是經濟基礎,然後再思考自己的家庭中是不是需要多份保險,需要哪幾種保險。比如家庭中有長輩,並且比較擔心未來他們患病時的醫療費用,可以選擇投保醫療險;或是家中有年齡還比較小的孩子,短期可以考慮投保意外傷害險;如果長久為孩子打算,還可以為孩子准備教育基金,婚嫁基金。有哪些保障好的醫療險?哪款值得買?看看今年保險公司排名前10的熱銷保險:有哪些好的醫療險推薦?2020年熱銷前20的優質醫療險盤點
二、了解情況,謹慎購買
人們在買衣服的時候都要挑挑揀揀,購買保險更應該貨比三家,慎之又慎。盡管保險公司的條款和規定都是國家批準的,但是保險內容的細節之處可能會有所不同。比如說是大病保險,有的保險公司規定是十種重大疾病,而有些保險公司則是規定了幾十種。而且同樣險種的保險理賠金額,不同保險公司也會有不同的規定。還有最後的保險金領取,有些是一次性返還,有些則是按月返還。消費者一定要在投保之前仔細了解具體的細節條款,多家比較,做到心中有數。保險公司哪家強,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全國十大保險公司排名
三、不能只聽介紹,貪圖便宜
隨著保險行業的發展,市面上各種保險公司及人員魚龍混雜。現在有很多小型的公司招收工作人員進行熟人推銷。有很多家庭,都因為自己的朋友或親人是保險銷售員,礙於面子購買一份保險,並不了解具體情況。買完商業保險,發現條款和保險銷售所說不同,退保又會產生一定的經濟損失,陷入兩難。另一方面,購買當地小型的保險公司所出售的保險,可能它在後期營業效益不好,申請破產,處理保單十分麻煩,更會給自身帶來很大的困擾。購買保險也不可貪圖便宜。不能只看一份保險多少錢,消費者要搞清楚這一份保險的保險金是多少,保障范圍有多大,保險收益是多少,全方位的考慮保險責任。那麼如果買錯了保險,要不要退保,退保的話怎麼退才能不虧錢呢?買錯保險能退嗎?退保能退多少錢?如何全額退保?
『陸』 保險合同的三大原則是什麼
保險其實詳細來說是有六大原則。
一、保險利益原則
保險利益原則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合法確定的經濟利益,又稱可保利益。
也就是說投保人不能拿不屬於自己的生命健康或財務來投保,比如說,你的私家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撞到了需要修車,修車的費用是你的經濟損失,那麼你作為車主,對這輛車具有保險利益。
另外你不能給一個陌生人買保險,因為你不認識這個人,也不了解他的情況,最重要是他對你沒有經濟利益,也就不能形成保險利益,保單是不能成立的。
因此,保險利益原則主要是為了避免賭博行為和防止道德風險以及保險欺詐。
二、最大誠信原則
最大誠信的含義是指當事人真誠地向保險公司充分而准確的告知有關保險的所有重要事實,不允許存在任何虛偽、欺瞞、隱瞞行為。
之前的文章小寶有提到要如實填寫健康告知,告知就是最大誠信原則的內容之一。
如果沒有如實填寫投保信息,或者是對保險人有所欺瞞,保險公司可以宣布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
三、主力近因原則
近因是指造成保險標的損失最直接、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
因為導致保險損失的原因可能有多個,所以近因原則對認定保險公司是否承擔保險責任有很重要的意義。
如果近因是屬於被保風險,則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屬於除外風險或未保風險,則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下面兩個案例便於大家理解近因原則:
案例一
買了意外險的被保險人走在路邊被車撞倒,身體沒有受傷卻突然身故了,檢查後確定是心臟病致死。此案由於被保險人死亡的近因是心臟病,屬於除外風險,因此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二
買了意外險的被保險人在家心臟病發,尋找葯的過程中觸電死亡。此案中,由於被保險人死亡的近因是觸電,屬於保險風險,因此保險公司應承擔賠付責任。
四、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是指保險人通過補償讓被保險人的保險標的恢復到受損前的經濟原狀,不能因為損失而獲得額外利益。
也就是說即使發生了保險事故但是被保險人沒有遭受到損失,也無權要求保險人賠償,如果遭受到損失,得到的賠償也不會超過保險標的實際損失。
舉個例子
一家工廠投保財產險,保額是50萬元,發生一起火災事故將其燒毀,損失的固定資產市價為30萬元,那麼保險人會按照實際損失賠償給被保險人30萬元。
損失補償原則也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和騙保行為,主要適用於財產保險以及其他補償性保險合同。
五、代位求償原則
代位求償原則是指保險人依法對被保險人所遭受到的損失賠償後,向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方要求賠償損失。代位求償權是一種債權的轉讓。
舉個例子
假如你開車在路上被甲某的車子撞到了,發生事故後是甲某負全責,但是甲某不賠償損失給你,這時你可以向保險人申請代位求償,保險人按照合同賠償給你之後,向甲某追償的權利就轉讓給保險人了。
如果發生事故後,甲某賠償一筆,保險公司也賠償一筆,那麼受害人會獲得兩份賠償,這樣相當於受害人通過事故額外獲得一筆收益,這樣可能人人都想發生事故,會引發道德風險。
因此,代位求償原則同損失補償原則一樣,都是防止有人利用保險事故獲得額外的收益。
代位求償原則適用於財產險和費用型的醫療險,但不適用於意外險和壽險,原因是:人的身體和生命是無價的,不存在額外獲益的說法!
六、重復保險分攤原則
重復保險分攤原則是指投保人向多個保險人重復保險時,投保人的索賠只能在保險人之間分攤,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損失金額。
舉個例子
假設你向很多家保險公司同時投保,如果保險事故發生後,一個保險標的的損失你同事向不同的保險人索賠,那麼就會獲得額外的收益,這樣違背了損失補償原則。
因此,這個原則也是為了防止被保險人因重復保險而獲得額外利益。
保險六大原則的設立目的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1、防止有人騙保詐保;
2、防止因為損失而獲得額外利益;
3、防止道德風險,引起社會不穩定。
我們可能沒有100萬的資產,但可以配置100萬的保額,保險金是我們對家人展現愛與關懷最好的方式,保險金不一定能為我們錦上添花卻可以雪中送炭。
因此保險也是我們人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今天先分享這些,後面會給大家再分享更多關於保險的知識。
『柒』 購買保險的基本原則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保險利益原則
該原則是指在訂立和履行保險合同的過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而且這種利益必須是合法的、確定的、經濟利益。通俗來說,就是投保人不能拿不屬於自己的生命健康或財物來投保,以防止道德風險或是將保險變成賭博行為。
2、最大誠信原則
最大誠信的含義是指當事人真誠地向保險公司充分而准確的告知有關保險的所有重要事實,不允許存在任何虛偽、欺瞞、隱瞞行為。而且不僅在保險合同訂立時要遵守此項原則,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履行合同過程中也都要求當事人間具有「最大誠信」。否則,保險公司可以宣布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甚至對因此受到的損害還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賠償。
3、近因原則
近因是引起保險標的損失的直接、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因素。由於導致保險損失的原因可能會有多個,因此近因原則對認定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保險責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則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則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是指當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從保險人所得到的賠償應正好填補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造成的保險金額范圍內的損失。通過補償,使被保險人的保險標的在經濟上恢復到受損前的狀態,不允許被保險人因損失而獲得額外的利益。這是因為保險的作用在於補償損失,而不能讓一些人因投保而獲利,否則就會帶來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騙保行為。
5、代位求償原則
保險代位求償原則只適用於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中,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第三者造成並負有賠償責任,則被保險人既可以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向第三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根據保險合同要求保險人支付賠款。如果被保險人首先要求保險人給予賠償,則保險人在支付賠款以後,保險人有權在保險賠償的范圍內向第三者追償,而被保險人應把向第三者要求賠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向第三者要求賠償。
6、重復保險分攤原則
重復保險分攤原則也只適用於財產保險。。重復保險分攤原則是指投保人向多個保險人重復保險時,投保人的索賠只能在保險人之間分攤,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損失金額。這是補償原則在重復保險中的運用,以防止被保險人因重復保險而獲得額外利益。
『捌』 購買保險的三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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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購買汽車保險應該遵循三大原則:原則一強制投保交強險;原則二適度投保商業險;原則三靈活選擇其它險。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所有的新車和保險到期的車輛續保必須強制購買車輛交強險
商業三者險作為交強險的重要補充和延伸平安保險公司專家建議此險種是車主買車輛保險時必投保的險種之一商業三者險分很多檔次有萬至萬等眾多選擇車主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投保建議最好能將商業三者險投保到萬至萬檔次的保額
玻璃險車身劃痕險自燃險等險種車主在買車輛保險時可根據自身需要靈活投保如果車輛經常停在建築工地難免會有從工地上飛下來的小石塊可以投保一份玻璃破碎險減少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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